舍勒的信仰概念相当于巴特的宗教概念:巴待区分的是宗教与 信仰,舍勒区分的是真实的信仰与虚假的信仰。两人的共同之 处在于,都肯定了启示对于真实信仰的先决条件。可是,值得注 意的是,这种先决条件的论证,在两人那里是完全不同的。简言 之,巴特的论证诉诸圣经中上帝之启示的绝对性,舍勒的论证 诉诸现象学信仰意识分析的推论,它包含或可以推出一种自然 神学 在现代的多元宗教或宗教神学的语境中,舍勒的论证更具 有效力在多元宗教的信仰论中,如果不走向所有宗教信仰都是 同样真实的结论,就需要一种审理信仰行为的信仰中立的分析 历代基督教经典思想文库 死·永生上帝 Tof, Tortl'ben und gottesidtee 性工具,巴特的圣经上帝的启示绝对性对于其他宗教而言是无 效的,希克以康德的先验论为基础的信伸分析不能解决何为真 实信仰的难题。[参黄勇(多元教与宗教对话》,兒《风:汉谲神学学科),4 (96)舍勒的现象学信仰论则可能提供有效的信仰中立的分析 性工具。 拥有一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 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一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 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涉及每个人的形 式的信仰财富”。参M. Scheler:《家教何题)GW,第5卷,20页宗教信仰 的建构性,因此属于人的本质。一无所信者仍是一位信仰者,其 所信的信仰意涵是“虚无”;同样,不信者并非表明这种人不信什 么(怀疑论者、不可知论者),他在无意中必然地把某种“何是
(Wa)置入绝对的实在之域,从而可称为形而上学宗教的虚 无主义”。 由于每一有限意识势必以某种直观和体验内容充填始 终一道给予它的绝对域;由于这也是不愿如此行事的不可 知论者之所为—只是这违背了他的意志,违背了他的合 乎判断的知识——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任何一个有限意 识,如果他在没有上帝之实际的自行传达的情况下存在就 必然地具有一种形而上学,亦即他必然将一个源自有限本 质状态之整体意指地加入到一个各自所指的绝对域之中。 所谓不可知论,只不过是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的一个极限情 15 形—虚无之形而上学。 这也就是说,人本质上必然地是形而上学家—一假如 他不信上帝之实在性。至于人是否也把他的形而上学带向 判断意识,他是否也实在地设定他所意指的东西,他是借助 于某种错综复杂的思想按“哲学”或“科学的”思想方式来构 成他的形而上学,还是听任其偶然的生活印象来决定它的 结果,凡此种种问题,与他作为先于信土帝而有所信者 Vor-Gottesglaubiger)具有某种形而上学这一本质。[参M dhle:《鮑对之城与上帝理念的实在设定》CW,第10卷,207页] 舍勒由此提出一个重要论点:没有上帝的自我传达的启示, 人必然建构一种形而上学。形而上学不过是启示信仰的代用品。 另一方面,非启示宗教的信仰,在没有上帝启示的情形下,必然 建构人为的信仰意涵(如佛教的涅架)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
为人之意识的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在于它是“有限性 的"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 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adaquate Objekt)。[参 M. Scheler《米教问 题》,GW,第5卷,261页}信仰行为的或此或彼在于:人要么信仰启示 的上帝,要么信仰偶像——即把某种有限的对象当做神圣的、最 高价值的绝对者。 这样一来舍勒就把位格的上帝(作为真实的绝对者、信仰 的恰切对象)的自行传达作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论题引人了哲学 论域。自行传达的上帝必然是位格的上帝,否则,自行传达是不 可能的。自行传达是一种行动,而位格之在才使行动成为可能。 历代基胬教经典思想文库 死·永生·上帝rid, tien unt Gottesndce 舍勒的位格论带有很强的意志行动论色彩,上帝的位格之在的 意志行为在舍勒的信仰现象学中是相当重要的。但应当注意的 是,位格上帝的自行传达(启示)在信仰论中的绝对前提性,不是 由圣经的权威性来证明的,而是由现象学的信仰意向论来证明 的。由此得到证明的,首先是上帝的“自然启示”,而不是其可能 的“历史启示(基督事件)但按现象学的分析,“自然启示”却必 然以“历史启示”为前提,否则,“自然启示”既不可能被证明,也 不可能被感受到。问题关键在于:启示(或上帝的自行传达)必以 神圣位格(上帝本身)的意志行为为前提,这种行为仅仅是在上 帝的历史性启示中呈现给人类的。 惟当我们根据一种可能的自行启示,在对神圣者之位
格的信仰中和在它的观照意向的共同实行中已经设定了上 帝之实在性,这时候,这种作为理念被要求的上帝之全知行 为(在情感的以及理论的意义上),才能被实在地设定;并 且,我们才能体验,本质状态和本质联系之整体,即神性的 (由自由的爱引导的,要求对于本质状态之认识的回应之爱 的)启示的自然启示之内涵。另一方面,我们才能体验把握 本质状态的“理性”,即上帝用以照亮我们的“自然之光”。 因此,不存在一种出于自然启示而进行的对上帝之实 在性的“证明”只有一种虔诚的、事后追加的对我们的理性 认识和心灵认识的解释,这种解释“作为”自然启示,总是已 经以上帝之实在性为前提:[M.Sher:《绝对之域与上帝念的 7 实在设定》GW,第10卷,19}页] 舍勒的信仰现象学引出一种富独特性的神学立场:既不同 中译本导言 于天主教偏重“自然之光”(理性),又不同于新教过于强调“绝对 启示”的神学立场这一立场的基础是现象学的宗教情性行为的 理论。 如前所述,舍勒通过现象学分析区分了心理体验和情感行 为,进而区分了“宗教体验”( das religione Erlebnis)和“宗教行 为”( der religione Akt)。这种区分的重大意义在于使宗教感超 出了近代认识论的知、情、意的分析框架:宗教情感行为不是思 维、情感、意愿、欲求一类的“心理能力”,它有自己的自律法则, 尽管它与种种心理能力有关,但不受心理能力的法则支配;宗教 行为的“法则是意识行为式( noetischer Art)的,不是心理式的”。 [参M. Scheler:《来教问》GW,第5卷,243页。有论着认为,这是把宗教行为孤立
化;参JM. Oesterreicher:《會數与信仰),见 The thomist,8(1950),173页。这种批评 实是未懂會敬的反心理主义意田]宗教行为具有情感性质,但宗教的情 感行为不是“心理的要素事实”( psychische Elementartatsachen), 这种区分的根据是心理式与意向行为式( poetsch)的本质差异。 按此,宗教行为不是惠望、需要、渴求,而巴特要说的正是,基督 信仰不是人的惠望、需要或渴求。舍勒认为,只有当人意识到自 己向何处有一个需要,才会有一个宗教需要;而巴特要说的则 是基督信仰不是人的愿望需要或渴求换言之,只有当某种需 要指向了宗教行为的对象,才是宗教性的。可见,舍勒与巴特一 致认为宗教行为的结构完全与需要、愿望的结构不同前者是 历代基督教经典思想文库 死永生上帝 orth ben tend Gottes e 意向性的,后者是经验性的。多元宗教论域中的宗教信仰无差别 论,是以经验行为为基础的,意向行为论必然引导出信仰有差别 论,因为,任何信仰的品质都是由该信仰行为的意向性地指向的 信仰内容决定的从而,分析上帝理念的类型就成为比较宗教学 的必要课题。 舍勒的宗教行为论与巴特的信仰论有相当的同质性,但后 者采用福音神学的语言前者采用现象学的语言关于宗教行为 的本质要素舍勒作了如下描述: 、其意向的世界超验性;二、这种超验性惟有通过“神 性者”实现;三、这种行为的实现只有通过承纳一位自身具 有神性品质并献身给人的在者(神性的自然启示)。一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