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内部管理关系,以及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外部管理、 服务关系。行政法要对上述行政关系中的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3.对行政权监督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建立对行政权运作的监督机制,是为了确保行政 权的合法、正当行使。由于对行政的监督主体较多,因而,监督行政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较为 复杂。具体包括:基于监督而产生的各级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与行政 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关系 都为行政法所调整。 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根本来源。不同国家的行政法渊源不尽相 同。如在法国,行政法由制定法、最高法院的判例和行政法原理三部分组成:在日本,行政 法的渊源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行政法来源于各类国家机关所创制 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判例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因此,只有了解掌握行政 法律规范的来源与形式,才能正确了解行政法的本质属性和适用范围。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 以下几种形式: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 律规范通常是原则性很强,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具 有行政法意义的宪法规定主要有: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 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有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范 围:有关行政区划和行政机关的设置及职权的规定:有关国家管理的行政事务规定:对公民 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处理原则的规定等。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 效力。 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中涉及行政权 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和进行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例如,《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不仅规定了行政权力的范围、行政界限、程序,而且规定了对行 政权力的监督、对受害人的补救等内容,都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法律中关于行政法的内容 大致可以分为:(1)关于行政机关设置的具体规定和职责、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例如,《国 务院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药品管理法》,以及众多的各个部门法均规 定了各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及权力的行使等内容。(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 律。例如,《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重点强调行政权力 行使的规则,规定了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程序、方式及其他规则,是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及运 用的重要依据。(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例如, 《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都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违法、不当行使 职权予以监督并对因此遭受违法侵害的人给予救济(或补救)的法律。 法律作为行政法渊源,具有较高的效力层级。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 《行政法概述》第6页
《行政法概述》 第6页 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内部管理关系,以及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外部管理、 服务关系。行政法要对上述行政关系中的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3.对行政权监督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建立对行政权运作的监督机制,是为了确保行政 权的合法、正当行使。由于对行政的监督主体较多,因而,监督行政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较为 复杂。具体包括:基于监督而产生的各级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与行政 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关系 都为行政法所调整。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根本来源。不同国家的行政法渊源不尽相 同。如在法国,行政法由制定法、最高法院的判例和行政法原理三部分组成;在日本,行政 法的渊源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行政法来源于各类国家机关所创制 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判例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因此,只有了解掌握行政 法律规范的来源与形式,才能正确了解行政法的本质属性和适用范围。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 以下几种形式: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 律规范通常是原则性很强,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具 有行政法意义的宪法规定主要有: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 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有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范 围;有关行政区划和行政机关的设置及职权的规定;有关国家管理的行政事务规定;对公民 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处理原则的规定等。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 效力。 二、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中涉及行政权 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和进行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例如,《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不仅规定了行政权力的范围、行政界限、程序,而且规定了对行 政权力的监督、对受害人的补救等内容,都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法律中关于行政法的内容 大致可以分为:(1)关于行政机关设置的具体规定和职责、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例如,《国 务院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药品管理法》,以及众多的各个部门法均规 定了各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及权力的行使等内容。(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 律。例如,《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重点强调行政权力 行使的规则,规定了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程序、方式及其他规则,是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及运 用的重要依据。(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例如, 《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都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违法、不当行使 职权予以监督并对因此遭受违法侵害的人给予救济(或补救)的法律。 法律作为行政法渊源,具有较高的效力层级。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
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其名称为条例、规定和办法三种 行政法规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并在《国务院公报》上公布。行政法规是法律具体化的一种 主要形式。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法 规从属于宪法和法律,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必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地方性法规调整的社会规范十分宽泛,其中涉及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取得、行使以及对 行政监督的有关规范,与公民行政权益相关的规范等都是行政法的渊源。地方性法规的法律 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本地 区行政工作的法律依据之一,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之 五、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法法律文件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需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中相当大部分是关于本自治区域内行使权力的规定,因此,它们也是行政法渊源。 六、规章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 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按照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 员会有权制定部门规章。部委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 效。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只在本行政区 域范围内有效 七、国际条约与协定 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或与其他国家(组织)签订的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 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这些内容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八、有权机关的法律解释 有权机关对涉及行政权力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解释,也是行 政法的渊源。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法律解释权仅取于 法定有权机关。学理解释和非有权机关进行的解释不是行政法渊源。 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以概括为:行政法是三大部门法之一,行政法是宪法的实 《行政法概述》第7页
《行政法概述》 第7页 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其名称为条例、规定和办法三种。 行政法规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并在《国务院公报》上公布。行政法规是法律具体化的一种 主要形式。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法 规从属于宪法和法律,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必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地方性法规调整的社会规范十分宽泛,其中涉及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取得、行使以及对 行政监督的有关规范,与公民行政权益相关的规范等都是行政法的渊源。地方性法规的法律 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本地 区行政工作的法律依据之一,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五、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法法律文件。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需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中相当大部分是关于本自治区域内行使权力的规定,因此,它们也是行政法渊源。 六、规章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 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按照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 员会有权制定部门规章。部委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 效。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只在本行政区 域范围内有效。 七、国际条约与协定 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或与其他国家(组织)签订的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 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这些内容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八、有权机关的法律解释 有权机关对涉及行政权力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解释,也是行 政法的渊源。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法律解释权仅取于 法定有权机关。学理解释和非有权机关进行的解释不是行政法渊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以概括为:行政法是三大部门法之一,行政法是宪法的实 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