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 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 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 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査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 策等等。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 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 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 纠正。(全文载于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 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 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十二 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 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 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 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 思主义的规定。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 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 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 仆”等。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 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 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 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 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 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规定党中央 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会委员中产生。”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
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 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 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 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 策等等。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 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 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 纠正。(全文载于 1977 年 8 月 24 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1982 年 9 月 6 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 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 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十二 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 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 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 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 思主义的规定。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 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 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 仆”等。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 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 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 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 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 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规定党中央 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会委员中产生。”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
规定。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全文载于1982年 9月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 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 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 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 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 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 贯穿党章全文。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 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 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 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全文载于1992 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十四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的决议。 十五大修正党章: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 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 动指南。”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 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 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 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
规定。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全文载于 1982 年 9 月 9 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1987 年 11 月 1 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 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 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 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1992 年 10 月 18 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 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 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 贯穿党章全文。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 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 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 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全文载于 1992 年 10 月 22 日《人民日报》。) ·十四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的决议。 十五大修正党章:1997 年 9 月 18 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 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 动指南。”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 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 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 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 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 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 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 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 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不断前进。”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 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 华每日电讯》。) 十六大修正党章: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 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 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 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 充完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 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三 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 概括。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 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第六、 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 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査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 规定。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第十、增 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十七大修正党章: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
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 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 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 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 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 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不断前进。”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 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文载于 1997 年 9 月 23 日《新 华每日电讯》。) 十六大修正党章:2002 年 11 月 14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 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 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 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 充完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 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三、 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 概括。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 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第六、 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 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 规定。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第十、增 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十七大修正党章:2007 年 10 月 2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 增入党章。 十八大修正党章:2012年11月,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六 个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 增入党章。 十八大修正党章:2012 年 11 月,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六 个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专题二:学党规严守纪律规矩
专题二:学党规 严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