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25页共16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5 页 共 160 页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友邦吊顶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6,289,565.8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35,052,75440元。本 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5月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 的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26,289,56580元, 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股利分配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 司总股本131447,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19,717,17435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现金分红总额 现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方式|金分红金额占 (含其他方 分红年度金分红金额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如回购股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 上市公司普通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股东份)现金分红属于上市公司 (含其他方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的净利润的比的金额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例 的比率 2019年 19,717,174.3596,465,754.10 0 0.00%19,717,174 20.44% 2018年 26289,565.8004,405,32.7 0.00 00%2628956580 2518% 第26页共16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6 页 共 160 页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友邦吊顶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6,289,565.8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35,052,754.40元。本 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5月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 的公司总股本87,631,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26,289,565.80元,, 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股利分配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 司总股本131,447,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分配股利19,717,174.35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 年 19,717,174.35 96,465,754.10 20.44% 0.00 0.00% 19,717,174.35 20.44% 2018 年 26,289,565.80 104,405,332.77 25.18% 0.00 0.00% 26,289,565.80 25.1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7年 35,052,75440129202,33652 27.13 0.00%35052,7540 7.13%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31,447,829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9,717,17435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19,717171.35 可分配利润(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 艮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 10.4424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44164084元,减去2019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26289,565.80元,加上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79009104元,截止 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46716,99283元 参考公司2019年度盈利情况,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度 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447,82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 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91143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第27页共16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7 页 共 160 页 2017 年 35,052,754.40 129,202,336.52 27.13% 0.00 0.00% 35,052,754.40 27.13%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31,447,829.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9,717,174.35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19,717,174.35 可分配利润(元) 646,716,992.8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3.05%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4,441,608.4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444,160.84 元,减去 2019 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 26,289,565.80 元,加上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579,009,111.0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646,716,992.83 元。 参考公司 2019 年度盈利情况,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447,829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分配, 共派发股利人民币 19,717,174.35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愿意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 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截至公告之 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学师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股份公动楼人0年 时沈祥、骆联交易、资会同价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3月1期有|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4、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否决权,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不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的利益 资时所作承诺 本人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及时沈祥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骆莲琴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 间及辞去在股份公司各自职务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代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如果因友邦电器派生分立及友邦有限吸收合并海盐汉坊而导致本公 截至公告之 时沈祥、骆 同被相关权利人要求承担派生分立、吸收合并过程中的或有负债,则时沈祥、骆莲琴无偿代本 其他承诺 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金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本公司无需支付任何/4/长期有曰,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样、民他承诺承担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话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本公m年长期有公告之 第28页共160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8 页 共 160 页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 时沈祥、骆 莲琴 关于同业竞争、关 联交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愿意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 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员。3、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股份公司;对股 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 或相似;4、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 否决权,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不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的利益。 5、本人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及时沈祥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骆莲琴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 间及辞去在股份公司各自职务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1 年 03 月 10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莲琴 其他承诺 代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如果因友邦电器派生分立及友邦有限吸收合并海盐汉坊而导致本公 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承担派生分立、吸收合并过程中的或有负债,则时沈祥、骆莲琴无偿代本 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金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本公司无需支付任何 费用。 2011 年 03 月 10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其他承诺 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本公 2011 年 长期有 截至公告之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同补缴首次公开发行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费用,则时沈祥、骆莲琴代本公司补阳3月10效日,承诺人 缴 守了上述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截至公告之 良、吴伟江、份限售承诺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离职P0年 莲琴、王吴 长期有日,承诺人 0I月28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 效遵守了上述 林圣全 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诺 爬为承担拔同行相关信息及专利许可协议相应责任的承话如木公司因露同行信息、128)期在 截至公告之 时沈祥、骆 其他承诺 有负债,并被司法、仲裁等有权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时沈祥、骆莲琴将无偿代本公司0S月D长期有日,承诺人 同行数据、披露公司与同行签订的专利许可协议的相关内容而导致本公司与同行产生纠纷或或 遵守了上述 付相关费用,本公司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承诺 回购或购回本次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公司、时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截至公告之 沈祥、骆莲 的全部新股,且时沈祥、骆莲琴、友邦电器将购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回购(或 长期有日,承诺人 琴及友邦出股份回购承诺 0I月28 回)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如公司期间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 遵守了上述 况,则回购或购回价格随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及公司股东 诺 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30日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的指施 截至公告之 公司实际控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人014年 长期有曰,承诺人 制人、董事、其他承诺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遵守了上述 监事、高级 承诺 管理人员 时沈祥、骆 减持股份前进行公告的承诺: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将在减持前 长期有曰,承诺人 莲琴、友邦|股份减持承诺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关于同业竞争关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承诺减少011年长期有截至公告之 联交易、资金占用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p3月10效旧日,承诺人 第29页共160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9 页 共 160 页 莲琴 司补缴首次公开发行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费用,则时沈祥、骆莲琴代本公司补 缴。 03 月 10 日 效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莲琴、王吴 良、吴伟江、 林圣全 股份限售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014 年 01 月 28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莲琴 其他承诺 代为承担披露同行相关信息及专利许可协议相应责任的承诺:如本公司因披露同行信息、引用 同行数据、披露公司与同行签订的专利许可协议的相关内容而导致本公司与同行产生纠纷或或 有负债,并被司法、仲裁等有权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时沈祥、骆莲琴将无偿代本公司支 付相关费用,本公司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2012 年 05 月 15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本公司、时 沈祥、骆莲 琴及友邦电 器 股份回购承诺 回购或购回本次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且时沈祥、骆莲琴、友邦电器将购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回购(或购 回)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如公司期间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 况,则回购或购回价格随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及公司股东 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的措施。 2014 年 01 月 28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本公司及本 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其他承诺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4 年 01 月 28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莲琴、友邦 电器 股份减持承诺 减持股份前进行公告的承诺: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014 年 01 月 28 日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 遵守了上述 承诺 时沈祥、骆 莲琴; 关于同业竞争、关 联交易、资金占用 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承诺减少 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 2011 年 03 月 10 长期有 效 截至公告之 日,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