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大学生明确职业生活和恋爱婚姻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培养大学生职业道徳素质与职法律素 质以及家庭美德和相应法律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现代择业创业观和恋爱婚姻观。 【教学重点】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为树立正解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打下基础;正确理解爱情的本质,处理好学业与爱情 的关系 【教学难点】 如何树立正解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如何处理学业与爱情的关系以及正确爱情观的树立。 【教学课时】 整章共6学时,分三节,每节2学时。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与课堂互动等相结合的方法 【教学设计】 教学步骤:导入新课后,根据教材的章节,分3节进行学习和探讨,平均每毎节计划2个学时。 教学内容:第一节,围绕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什么规范?”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和学习,通过这一问题的探求性学 习,使学生明白职业、职业道徳和法律的内涵特征,并明晓职ψ生活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徳和法律规范;第二节围 绕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展开探索和学习,使学生明晓当前的就业形势和政策,并据此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 确的就业、择业观和创业观,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第三节紧紧围绕怎样对待爱情、婚姻和家庭?展开讨 论学习,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关系。层层深入,引导学生正理解和认 识事业和家庭这两个影响人生幸福与否的问题,树立正确的观念,协调和处理好相关关系,采取明智而适当的行 动,最后在人生旅途中获得事业和家庭的双丰收 教学组织:1、课前组织学生预习;2、课堂上通过案例分析、讨论、提问、看图(视频)、听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注 意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分析思考水平;2、课后通过布置思考题和阅读任务加深 印象,巩固和拓展学生知识面 【教学内容及过程】 新课导入:事业和家庭是幸福人生的两大基石,也是人生不断走向成功的两个车轮,人们所说说的爱情事业双 丰收”是成功人生和幸福人生的标志,正是基于此认识。那么,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职业 观以及爱凊、婚姻、家庭观,并且在职业生涯和爱情、家庭生活中应该循什么样的道德和法规才能实现事业和家 庭双丰收呢?这些便是接下去我们要学习和探讨的本章内容。 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一)职业的性质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社会分工造成了职业的划分,职业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和职责规 职业是从业者获得生活来源、建立和扩大社会关系、发挥其在所受教育中取得的专业技能、实现其自身社会价值和 个人价值的专门工作活动。职业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由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社会分工的结果和表现,是一 种以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这些关系包括职业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联系,不同职业从 业人员之间的联系以及职业从业人员与广大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系。正是在这些关系中,人们对从事不同职业活 动的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的人也逐渐养成了特定的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责任心、职 业荣誉感等。因此,职业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的职责规定。 (二)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1、职业道德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大学生明确职业生活和恋爱婚姻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培养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职业法律素 质以及家庭美德和相应法律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现代择业创业观和恋爱婚姻观。 【教学重点】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为树立正解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打下基础;正确理解爱情的本质,处理好学业与爱情 的关系。 【教学难点】 如何树立正解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如何处理学业与爱情的关系以及正确爱情观的树立。 【教学课时】 整章共6学时,分三节,每节2学时。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与课堂互动等相结合的方法 【教学设计】 教学步骤:导入新课后,根据教材的章节,分3节进行学习和探讨,平均每节计划2个学时。 教学内容:第一节,围绕“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什么规范?”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和学习,通过这一问题的探求性学 习,使学生明白职业、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内涵特征,并明晓职业生活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和法律规范;第二节围 绕“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展开探索和学习,使学生明晓当前的就业形势和政策,并据此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 确的就业、择业观和创业观,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第三节紧紧围绕“怎样对待爱情、婚姻和家庭?”展开讨 论学习,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关系。层层深入,引导学生正理解和认 识事业和家庭这两个影响人生幸福与否的问题,树立正确的观念,协调和处理好相关关系,采取明智而适当的行 动,最后在人生旅途中获得事业和家庭的双丰收。 教学组织:1、课前组织学生预习;2、课堂上通过案例分析、讨论、提问、看图(视频)、听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注 意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分析思考水平;2、课后通过布置思考题和阅读任务加深 印象,巩固和拓展学生知识面。 【教学内容及过程】 新课导入:事业和家庭是幸福人生的两大基石,也是人生不断走向成功的两个车轮,人们所说说的“爱情事业双 丰收”是成功人生和幸福人生的标志,正是基于此认识。那么,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职业 观以及爱情、婚姻、家庭观,并且在职业生涯和爱情、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和法规才能实现事业和家 庭双丰收呢?这些便是接下去我们要学习和探讨的本章内容。 第一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一)职业的性质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社会分工造成了职业的划分,职业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和职责规 定。 职业是从业者获得生活来源、建立和扩大社会关系、发挥其在所受教育中取得的专业技能、实现其自身社会价值和 个人价值的专门工作活动。职业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由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社会分工的结果和表现,是一 种以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这些关系包括职业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联系,不同职业从 业人员之间的联系以及职业从业人员与广大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系。正是在这些关系中,人们对从事不同职业活 动的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的人也逐渐养成了特定的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责任心、职 业荣誉感等。因此,职业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的职责规定。 (二)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1、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目的是从道德角度调 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 2、职业活动中的法律 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其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的法律规范,目的是从法律角度规定 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 3、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其一,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即它们所表达的都是具体职业 的基本要求,并通过这些要求体现出特定职业的的职责或价值。其二,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即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 法律对从业者所提出的要求与规范都十分具体,特别是职业道德,往往采取诸如制度、章程、守则、公约、誓词、 条例等简洁实用生动明快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与行政纪律结合起来,使之具有准强制性和很强的可操作性。其 ,调节的有限性。即特定职业的道德和法律一般只是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又相互区别。除了内涵、调控手段不同外,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 的人们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一定职业活动的体他律要求。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有时代性和历史继承性。在历史上不同暑期产生的一些调控职业活动的、带有道德蕴涵的行规,可以被看 作是最早的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 机器大工业带来了社会分工的大发展,促成了职业的大分化,职业从宗法关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具有了专门化的 特征。 职业的发展推动了职ψ道德的进步,职业道德的种类迅速增加并且在内容上逐渐定型,职业道德的调控作用也得到 了强化,成为职业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上升到了制度和法律约束的层面。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职业道德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职业道德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职业活动的性质 和意义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体现人际平等、人格尊严和人的价值;虽然存在职业分工,但职业 利益和社会利益根本上具有一致性。从业者和服务对象不存在根本利益矛盾。职业和岗位不同,无高低贵贱的差 别,只有分工的差别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优秀成分,体现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全新的内涵。 爱岗敬业 什么是爱岗敬业?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种普遍要求。热爱 本职,就是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所谓 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岗与敬业总的精神是 相通的,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爱岗是敬业的基础,敬业是爱岗的具体表现,不爱岗就很难做到敬业,不敬业也很 难说是真正的爱岗。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 出不平凡的事业。如:劳模李素丽。 对一种职业是否热爱,有一个个人对职业的兴趣问题。有兴趣就容易产生爱的感情,没有兴趣就谈不上爱。但毎一 个岗位都要有人去干,缺一不可。因此,国家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把人安排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不论你对从事的 工作是否感兴趣,你都要从整个社会需要的角度岀发,培养兴趣,热爱这一工作,这是基本觉悟的一种表现。需要 指出的是对于那些人们比较喜欢的条件好、待遇高、专业性强、工作又轻松的工作,做到爱岗相对比较容易。对于 那些工作环境艰苦,繁重劳累或是工作地点偏僻,工作单调,技术性低,重复性大,甚至还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做到 爱岗就不容易了。在这种情况下,热爱这些岗位并在这些岗位认真工作劳动的人就是有高尚品德的人。 2、诚实守信 什么是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诚实的人反对投机取巧,趋炎附势,吹拍奉迎,见风使 舵,争功诿过,弄虚作假,口是心非。所谓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 义务。诚实和守信两者意思是相通的,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不诚实 很难做到守信,不守信也很难说是真正的诚实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目的是从道德角度调 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 2、职业活动中的法律 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其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的法律规范,目的是从法律角度规定 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 3、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其一,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即它们所表达的都是具体职业 的基本要求,并通过这些要求体现出特定职业的的职责或价值。其二,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即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 法律对从业者所提出的要求与规范都十分具体,特别是职业道德,往往采取诸如制度、章程、守则、公约、誓词、 条例等简洁实用生动明快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与行政纪律结合起来,使之具有准强制性和很强的可操作性。其 三,调节的有限性。即特定职业的道德和法律一般只是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又相互区别。除了内涵、调控手段不同外,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 的人们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一定职业活动的体他律要求。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有时代性和历史继承性。在历史上不同暑期产生的一些调控职业活动的、带有道德蕴涵的行规,可以被看 作是最早的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 机器大工业带来了社会分工的大发展,促成了职业的大分化,职业从宗法关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具有了专门化的 特征。 职业的发展推动了职业道德的进步,职业道德的种类迅速增加并且在内容上逐渐定型,职业道德的调控作用也得到 了强化,成为职业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上升到了制度和法律约束的层面。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职业道德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职业道德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职业活动的性质 和意义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体现人际平等、人格尊严和人的价值;虽然存在职业分工,但职业 利益和社会利益根本上具有一致性。从业者和服务对象不存在根本利益矛盾。职业和岗位不同,无高低贵贱的差 别,只有分工的差别。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优秀成分,体现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全新的内涵。 1、爱岗敬业 什么是爱岗敬业?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热爱 本职,就是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所谓 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岗与敬业总的精神是 相通的,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爱岗是敬业的基础,敬业是爱岗的具体表现,不爱岗就很难做到敬业,不敬业也很 难说是真正的爱岗。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 出不平凡的事业。如:劳模李素丽。 对一种职业是否热爱,有一个个人对职业的兴趣问题。有兴趣就容易产生爱的感情,没有兴趣就谈不上爱。但每一 个岗位都要有人去干,缺一不可。因此,国家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把人安排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不论你对从事的 工作是否感兴趣,你都要从整个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培养兴趣,热爱这一工作,这是基本觉悟的一种表现。需要 指出的是对于那些人们比较喜欢的条件好、待遇高、专业性强、工作又轻松的工作,做到爱岗相对比较容易。对于 那些工作环境艰苦,繁重劳累或是工作地点偏僻,工作单调,技术性低,重复性大,甚至还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做到 爱岗就不容易了。在这种情况下,热爱这些岗位并在这些岗位认真工作劳动的人就是有高尚品德的人。 2、诚实守信 什么是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诚实的人反对投机取巧,趋炎附势,吹拍奉迎,见风使 舵,争功诿过,弄虚作假,口是心非。所谓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 义务。诚实和守信两者意思是相通的,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不诚实 很难做到守信,不守信也很难说是真正的诚实
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基本准则。诚实是我们对自身的种约束和要求,讲信誉、守信用是外人 对我们的一种希望和要求。一个从业人员做事,他既代表个人,又代表一个单位,或企业、或政府,如果一个从业 人员不能诚实守信,说话不算数,那么他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或是经济实体就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无法与社会进行经 济交往,或是对社会再没有号召力。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一般的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应遵守的 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作为职业道德,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其基本作用是树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企业形象。 所谓信誉,是由信用和名誉合成的。信用是指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可信,名誉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名声和荣誉。职 业信誉是职业信用和名誉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社会承认一个行业在以往职业活动中的价值,从而影响到该行业在 未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如:北京的同仁堂药店,建店300多年,始终坚持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其店规是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药料选用十分讲究。“产非其地,采非其时”的药材,坚决不 用。同仁堂的人说,我们药方虽然可被盗去,但是没有我们精湛的炮制工艺和高度的责任心,还是制不出好的丸、 散、膏、丹。同仁堂美名传遍全世界,顾客遍及五大洲,因此使得它的效益也长久不衰。一个企业,如果不履行合 同,不重视产品质量,不注重为社会服务,只是一味地打经济算盘,为自己捞利润,那么用不了多久,信誉就会扫 地,企业的经营就会萎缩,甚至破产。 3、办事公道 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 规范。办事公道是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提出的更高一个层次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办事公道需要有- 定的修养基础。 人们生活在世界上,都要与人打交道,都要处理各种关系,这就存在办事是否公道的问题,每个从业人员也都有 个办事公道问题,如一个服务员接待顾客不以貌取人,无论对于那些衣着华贵的大老板还是对那些衣着平平的乡下 人,对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宾客能一视同仁,同样热情服务,这就是办事公道。无论是对于那些一次 购买上万元商品的大主顾,还是对于一次只买几元钱小商品的人,同样周到接待,这就是办事公道 公正是几干年来为人所称道的职业道德,人是有尊严的,人们都希望自己与别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对待,企盼在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ˆ的说法。因此人们一直歌颂那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清官明主。 如宋朝的包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当前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中有平等互利原则,这体现了 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因此在经济领域中是要求处事公平、办事公道。目前,人们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都在增 强,这要求领导干部办事必须公道,否则,不是威信扫地,就是吃官司。 4、服务群众 所谓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服务群众是对所有从业人员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从业人员都是群众 中的一员,既是为别人服务的主体,又是别人服务的对象。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他人职业服务,同时又承担着为他人 做出职业服务的义务。因此,服务群众作为职业道德,不仅仅是对领导及公务员的要求,而且是对所有从业者的要 求。 5、奉献社会 所谓奉献社会,就是全心全意为社会做贡献,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忘我的全身心投入精神。当一个人专注于某种事业 时,他关注的是这一事业对于人类,对于社会的意义。他为此而兢兢业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不惜 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伟大的奉献社会的精神。一个人不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可以做到 奉献社会 奉献社会,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最高体现。是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奉献社会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种融在一生 事业中的高尚人格。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这四项规范相比较,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中的最 高境界,同时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案例:马班邮路的铁汉王顺友 孤独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投递员王顺友的-种生活常态。毎送一次邮件需要半个月,在这段时 间里自己跟自己的歌声打交道,跟身边陪伴他的马打交道,这种“孤独”,是让人尊敬的
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基本准则。诚实是我们对自身的一种约束和要求,讲信誉、守信用是外人 对我们的一种希望和要求。一个从业人员做事,他既代表个人,又代表一个单位,或企业、或政府,如果一个从业 人员不能诚实守信,说话不算数,那么他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或是经济实体就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无法与社会进行经 济交往,或是对社会再没有号召力。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一般的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应遵守的 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作为职业道德,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其基本作用是树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企业形象。 所谓信誉,是由信用和名誉合成的。信用是指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可信,名誉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名声和荣誉。职 业信誉是职业信用和名誉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社会承认一个行业在以往职业活动中的价值,从而影响到该行业在 未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如:北京的同仁堂药店,建店300多年,始终坚持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其店规是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药料选用十分讲究。“产非其地,采非其时”的药材,坚决不 用。同仁堂的人说,我们药方虽然可被盗去,但是没有我们精湛的炮制工艺和高度的责任心,还是制不出好的丸、 散、膏、丹。同仁堂美名传遍全世界,顾客遍及五大洲,因此使得它的效益也长久不衰。一个企业,如果不履行合 同,不重视产品质量,不注重为社会服务,只是一味地打经济算盘,为自己捞利润,那么用不了多久,信誉就会扫 地,企业的经营就会萎缩,甚至破产。 3、办事公道 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 规范。办事公道是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提出的更高一个层次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办事公道需要有一 定的修养基础。 人们生活在世界上,都要与人打交道,都要处理各种关系,这就存在办事是否公道的问题,每个从业人员也都有一 个办事公道问题,如一个服务员接待顾客不以貌取人,无论对于那些衣着华贵的大老板还是对那些衣着平平的乡下 人,对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宾客能一视同仁,同样热情服务,这就是办事公道。无论是对于那些一次 购买上万元商品的大主顾,还是对于一次只买几元钱小商品的人,同样周到接待,这就是办事公道。 公正是几千年来为人所称道的职业道德,人是有尊严的,人们都希望自己与别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对待,企盼在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因此人们一直歌颂那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清官明主。 如宋朝的包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当前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中有平等互利原则,这体现了 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因此在经济领域中是要求处事公平、办事公道。目前,人们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都在增 强,这要求领导干部办事必须公道,否则,不是威信扫地,就是吃官司。 4、服务群众 所谓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服务群众是对所有从业人员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从业人员都是群众 中的一员,既是为别人服务的主体,又是别人服务的对象。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他人职业服务,同时又承担着为他人 做出职业服务的义务。因此,服务群众作为职业道德,不仅仅是对领导及公务员的要求,而且是对所有从业者的要 求。 5、奉献社会 所谓奉献社会,就是全心全意为社会做贡献,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忘我的全身心投入精神。当一个人专注于某种事业 时,他关注的是这一事业对于人类,对于社会的意义。他为此而兢兢业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不惜 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伟大的奉献社会的精神。一个人不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可以做到 奉献社会。 奉献社会,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最高体现。是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奉献社会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种融在一生 事业中的高尚人格。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这四项规范相比较,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中的最 高境界,同时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案例:马班邮路的铁汉王顺友 孤独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投递员王顺友的一种生活常态。每送一次邮件需要半个月,在这段时 间里自己跟自己的歌声打交道,跟身边陪伴他的马打交道,这种“孤独”,是让人尊敬的
20年,每年至少330天,在苍凉孤寂的深山峡谷里踯躅独行;20年,步行26万公里,足可重走长征路21回,环 绕地球6圈半;20年,没延误一个班期,没丢失一封邮件,投递准确率100%。平凡的工作呈现出一种不平凡的伟 2005年"感动中国"颁奖辞——他朴实得像一块石头。一个人,一匹马,一段世界邮政史上传奇,他过滩涉水,越岭 翻山,用一个人的长征传邮万里,用20年的跋涉飞雪传薪。路的尽头还有路,山的那边还是山,近邻尚得百里远 呵,世上最亲邮递员! 推选委员陈章良具有王顺友这样的职业精神,再平凡的工作都呈现出不平凡的伟大 职业道德的五个方面,是不同层次的要求。(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基础要求,是首 先应当做到的。做不到这两项要求,就很难做好工作。(2)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比前两项要求高了一些,需要有 定的道德修养做基础。(3)奉献社会,则是这五项要求中最高的境界。一个人只要达到—心为社会做奉献的境 界,他的工作就必然能做得很好,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我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对于大学生求职、就业,以及正确 处理有关的法律关系,做到知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了解职业活动中的主要法律 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很多。从适用对象来说,既有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法》 又有适用于公务员的《公务员法》,还有适用于某一特定职业的《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 法》、《警察法》等。此外,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安全生产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 职工权利义务的规定 从相关法律的层次来说,既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又有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 行政法规和规章,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从内容上说,这些法律既有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又有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职业行为的规 定,还有对用有单位招工、录用程序的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要求我们认真了解和 把握。因为这两部法律比较重要,将来和我们的关系可能比较密切,所以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部法律。 《劳动法》于1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促 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 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査、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劳动法》是我国第-部关于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 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白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 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 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公 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公务员法》适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人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等。《公务员法》是人事管理的一殷 法,规定的是全体公务员具有共性的内容,而《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是特别法,适用于特 殊类别的公务员。两者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互为补充。 (二)坚持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原则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在各个劳动环节中的具体权利,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劳动 法》确定的义务。《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20年,每年至少330天,在苍凉孤寂的深山峡谷里踯躅独行;20年,步行26万公里,足可重走长征路21回,环 绕地球6圈半;20年,没延误一个班期,没丢失一封邮件,投递准确率100%。平凡的工作呈现出一种不平凡的伟 大。 2005年"感动中国"颁奖辞——他朴实得像一块石头。一个人,一匹马,一段世界邮政史上传奇,他过滩涉水,越岭 翻山,用一个人的长征传邮万里,用20年的跋涉飞雪传薪。路的尽头还有路,山的那边还是山,近邻尚得百里远 呵,世上最亲邮递员! 推选委员陈章良:具有王顺友这样的职业精神,再平凡的工作都呈现出不平凡的伟大。 职业道德的五个方面,是不同层次的要求。(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基础要求,是首 先应当做到的。做不到这两项要求,就很难做好工作。(2)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比前两项要求高了一些,需要有 一定的道德修养做基础。(3)奉献社会,则是这五项要求中最高的境界。一个人只要达到一心为社会做奉献的境 界,他的工作就必然能做得很好,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我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对于大学生求职、就业,以及正确 处理有关的法律关系,做到知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了解职业活动中的主要法律 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很多。从适用对象来说,既有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法》, 又有适用于公务员的《公务员法》,还有适用于某一特定职业的《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 法》、《警察法》等。此外,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安全生产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 职工权利义务的规定。 从相关法律的层次来说,既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又有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 行政法规和规章,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从内容上说,这些法律既有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又有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职业行为的规 定,还有对用有单位招工、录用程序的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要求我们认真了解和 把握。因为这两部法律比较重要,将来和我们的关系可能比较密切,所以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部法律。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促 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 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 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白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 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 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公 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公务员法》适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人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等。《公务员法》是人事管理的一般 法,规定的是全体公务员具有共性的内容,而《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是特别法,适用于特 殊类别的公务员。两者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互为补充。 (二) 坚持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原则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在各个劳动环节中的具体权利,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劳动 法》确定的义务。《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2)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救助原则的实现以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为基础,只有真正贯彻按 劳分配原则,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财富,才能使公平救助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3)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在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的同时,也注重对 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使他们真正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4)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 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管理权、劳动力分配自主权等。同时,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规定劳动的基本条件,以 制约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 (1)是公开、平等、竟争、择优和法治原则。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应当公布,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职 务升降和任免等工作,应当公开进行;公民能平等地按其能力获得公务员职位并平等地享有公务员权利和受到平等 对待;公务员录用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通过竞争优先录用或使用优秀人才;对公务员的管理要依 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公务员法》在规定一系列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约束的内容的同时,也规定 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及其保障措施。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纪律处分等环节,要贯彻监督 原则,同时对公务员依法提供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公务员的进取心、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3)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录用、晋升、考核、奖励公务员等环节上,强调既注重品德和 廉洁,又注意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4)是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为主要依据,通过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按照各类公 务员的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按照精简、统-、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 的要求,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杋构,优化人员结构,尊重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 (三)明确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权利。这些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 利;开展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岀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硏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 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2)劳动者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髙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1)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的义务是国家法律要求公务员对国家和社会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和限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 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 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丁作 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可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 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 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中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
(2)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救助原则的实现以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为基础,只有真正贯彻按 劳分配原则,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财富,才能使公平救助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3)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在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的同时,也注重对 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使他们真正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4)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 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管理权、劳动力分配自主权等。同时,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规定劳动的基本条件,以 制约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 (1)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应当公布,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职 务升降和任免等工作,应当公开进行;公民能平等地按其能力获得公务员职位并平等地享有公务员权利和受到平等 对待;公务员录用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通过竞争优先录用或使用优秀人才;对公务员的管理要依 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公务员法》在规定一系列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约束的内容的同时,也规定 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及其保障措施。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纪律处分等环节,要贯彻监督 原则,同时对公务员依法提供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公务员的进取心、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3)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录用、晋升、考核、奖励公务员等环节上,强调既注重品德和 廉洁,又注意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4)是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为主要依据,通过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按照各类公 务员的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 的要求,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尊重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 潜能。 (三)明确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权利。这些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 利;开展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 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2)劳动者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1)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的义务是国家法律要求公务员对国家和社会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和限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 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 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丁作 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可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 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 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中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