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LY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口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是否形成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万元)预计负债 决执行情况 (一)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为:1、2018 年供字第3318700092号《出口汇款 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9,243,06043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9240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被告宁波东力 54015%的计算标准,自2018年7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月3日计至208年12月19日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市中级 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 2、2018年供字第3318700104号《出 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宁波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人民法院作出 的一审判决有 《证券时报》《上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407369是 采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美元1900期利息异议,已向广东 于2019年7月19日作(以美元11000基数,按 资讯网公告(公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深圳 出民事判决 年利率5413643%的计算标准 省高级人民法|209年月38日/海证报、巨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 院提起上诉,该 号:2019-036) 2018年7月3日计至2018年12月 号:(2018)粤03民初2885 案已立案,案号 19日止):3、755H2018058325号 为(2019)粤民 《进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终2397号,案 款本金美元800000及逾期利 息(以美元800为基数,按|件仍在审理中 年利率36239%的计算标准,自 2018年7月3日计至2018年12月 日止);4、755H2018058797号 《出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款本金美元79,51991元及逾期利 息(以美元79,51991元为基数,按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 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宁波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 号:(2018)粤 03 民初 2885 号) 24,073.69 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作 出民事判决。 (一)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为:1、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092 号《出口汇款 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9,243,060.43 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9,243,060.4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4015%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日止); 2、2018年供字第 3318700104 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 11,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 11,000,000 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 5.413643%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3、755HT2018058325 号 《进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款本金美元 8,000,000 元及逾期利 息(以美元 8,000,000 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 3.6239%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4、755HT2018058797 号 《出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款本金美元 79,519.91 元及逾期利 息(以美元 79,519.91 元为基数,按 被告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 的一审判决有 异议,已向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该 案已立案,案号 为(2019)粤民 终 2397 号,案 件仍在审理中。 2019 年 07 月 26 日 《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公告(公告 号:2019-036)
DONLY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利率56205%的计算标准,自 2018年7月3日计至2018年12月 19日止);5、755H2018060941号 《进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款本金美元801725964元及逾期 利息(以美元8017,25964元为基 数,按年利率3.522651%的计算标 准,自2018年7月3日计至2018 年12月19日止)。 (二)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被 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所负 下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供字第3318700092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9,24306043元及逾期利息 按年利率54015%的计算标准, 2018年7月3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 止):2、2018年供字第3318700104 号《出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 资款本金美元10000元及逾期 利息(以美元110000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5413643%的计算标 自2018年7月3日计至款项清偿之 日止):3、755H2018058325号《进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8,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 美元8,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年利率 5.6205%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5、755HT2018060941 号 《进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 款本金美元 8,017,259.64 元及逾期 利息(以美元 8,017,259.64 元为基 数,按年利率 3.522651%的计算标 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 (二)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被 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所负 下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 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092 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 9,243,060.43 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 9,243,060.43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5.4015%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 止);2、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104 号《出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 资款本金美元 11,000,000 元及逾期 利息(以美元 11,000,000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5.413643%的计算标准, 自 2018年 7月3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 日止);3、755HT2018058325 号《进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 8,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 美元 8,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DONLY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3.6239%的计算标准,自2018年7 月3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4、 755HT2018058797号《出口汇款融 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79,51991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7,519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6205%的计算标准,自2018年7 月3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5 755HIT2018060941号《进口汇款融 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9.64元及逾期利息(以美 8017,2596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522651%的计算标准,自2018年 7月3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 任后,可向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三)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幂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深圳市福田 区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7B01 的房产(房地产证号分别为:深房 地字第300769619号、3000769617 号、3000792841号、3000792843 号)享有抵押权,并有权从处置抵 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被告深 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3.6239%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4、 755HT2018058797 号《出口汇款融 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79,519.91 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79,519.91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6205%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5、 755HT2018060941 号《进口汇款融 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8,017,259.64 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8,017,259.64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522651%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 任后,可向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三)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深圳市福田 区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 7B01、 7B04、7B05、7B06、25C01、25C02 的房产(房地产证号分别为:深房 地字第 3000769619 号、3000769617 号、3000769620 号、3000769621 号、3000792841 号、3000792843 号)享有抵押权,并有权从处置抵 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被告深 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责
DONLY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任后,可向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四)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245,484.5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共计人民币1,250.48451 元,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负担人民币6,2274 由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 司、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人民 币1,244257.09元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宁波东力 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 深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宁波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为:1、2018对深圳市中级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1608是 于29年7月19日作磁资中请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的一审判决有x09年07月23日/海今(上 年供字第3187007号出口汇款人民法院作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讯网公告(公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深圳 出民事判决 9420,39566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异议,已向广东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 14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省高级人民法 号:2019-036) 号:(2018)粤03民初2886 月3日计至2018年9月24日:以院提起上诉,该 美元1000元为基数,自2018|案己立案案号 年9月25日计至2018年12月19为(2019)粤民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任后,可向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四)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245,484.51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共计人民币 1,250,484.51 元,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负担人民币 6,227.42 元, 由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 司、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人民 币 1,244,257.09 元。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 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宁波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 号:(2018)粤 03 民初 2886 号) 27,160.86 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作 出民事判决。 (一)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对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为:1、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027 号《出口汇款 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9,420,395.66 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14,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9 月 24 日;以 美元 10,000,005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被告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 的一审判决有 异议,已向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该 案已立案,案号 为(2019)粤民 2019 年 07 月 26 日 《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公告(公告 号:2019-036)
DONLY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日:均按年利率4805256%的标准终2398号,案 十算):2、2018年供字第 件仍在审理中 3318700040号《出口汇款融资申请 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12.0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0946%的计算标准,自2018年7 月3日计至2018年12月19日止); 3、2018年供字第3318700049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15,000000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15,00000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5236356%的计算标准 018年7月3日计至2018年12月 (二)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被 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所负 下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供字第3318700027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9420,39566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1400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7月3日计至2018年9月 24日:以美元10,000005元为基数, 自2018年9月25日计至2018年 12月24日:以美元9420,39566 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计 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均按年利率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日;均按年利率 4.805256%的标准 计算);2、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040 号《出口汇款融资申请 书》项下融资款本金美元 12,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美元 12,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0946%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日止); 3、2018年供字第 3318700049 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 15,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 15,000,000 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 5.236356%的计算标准,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 (二)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被 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所负 下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 2018 年供字第 3318700027 号《出 口汇款融资申请书》项下融资款本 金美元 9,420,395.66 元及逾期利息 (以美元 14,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计至 2018 年 9 月 24 日;以美元10,000,005 元为基数, 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计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以美元 9,420,395.66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计 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均按年利率 终 2398 号,案 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