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书是怀着彻底地改定增补拙著《巾国家族法論》(弘文堂1950 年)的意愿而开始写起的。旧著终究是我的初次写就的不成熟的著 作,在此之后,学界的学术进展亦比较显著,当经过了十几年后的现 在,随着认识的深化而重新整理时,则从章节的设立方法直至细节的 措辞,都不得不加以新的构思和再次写过,以致于一眼看上去,最终 完全变成了另外的一本书籍。随之书名也改为《中国家族法原理》 不过当初的意图还是得到了贯彻,旧著里面实质性的内容全部被吸 收进本书之中。如果说旧著是种子,那么本书就是由其发育出来的 成体。 对丁旧著,己故的仁井田陞先生曾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作为回应,我 在《国家学会就》上发表了题为《中国家族法補考》的论文。这篇论文 中那些作为讨论前提的陈述白已见解的部分内容,大体也被本书所吸 收,至于那些对先生所说的表示疑义的部分,则只留下今后参照的意义。 本书的第一章,是于1961年向东京大学法学部提交的傅上学位 论文。作为总论性质提出来的那些理论性的问题,是尝试尽心探求 的地方,旧著里面没有与此对应的部分。在审查这-·论文的过程中 石井良助、久保正幡,加藤一郎等先生曾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对 位先生谨表感谢之意。当此篇论文收进本书时,为了和第二章以下 的内容相照应,曾稍微做了一些修改。 旧著出版之后,全六卷的出版物《中国農村慣行霸查》以听取农 民陈述的原始记录的方式提供给学术界,这些资料是在日中战争期
·2·序 问,由与东亚研究所第六调查委员会协作的满铁调查部的诸贤,选择 了河北省、山东省的几个农村进行惯行调查的成果。本书在消化、利 用这一调查资料方面倾注了很大的力量。安藤镇正内田智雄、佐野 利·、杉之原舜一、早川保、本悦郎等诸氏的调查记录特别是内田 早川两氏所作的调查,对本书有关家族的部分多有帮助。以亲身参 加了调查现在任教于同志社大学的内田智雄教授所写的论著为代 表,基于这些资料的著述已经不少,然而,一边参照这些著述,一边接 触那些调查所记载的活生生的资料的全貌,其意义仍然很大。深深 感到的确是极具价值的贵重的调查资料 中央大学多贺秋五郎教授的《宗諧的研究(資料篇)》一书,将许 多族谱中撤见的族的规约之类加以汇集整理,从而使这类材料能够 很方便地阅读,对本书的写作也,有很大的助益,在此一并表示敬意。 由于东京大学东祥文化研究所藏大木文连的公开,从中能够得 以见到大量的明清特别是清代的判语,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不过这 ·方面的资料本书仅限于略加琢取,系统性的研究尚需留待将来。 虽然在学问的世界里,所谓完美的研究是根本不可期望的事情, 可是本书在这里公开之际,仍有许多遗憾之处。大致完成了书稿之 后,只是达到了预想的目标,当一读到新的资料,就想到也许在再次加 以全而修订的基础之上才算完成,边这样考虑着边感到又没有那样的 余裕,结果,稿子大略也就这样原封不动地定了下来。但是我想,如果 给予自己的时间和能力的限度就是如此的话,提供相应不够完善的产 品,也是置身于学界的一员应尽的责任。过去的行程大体已经结束, 而一想到可能就此没有负担地面向未来,又不由地感到非常喜悦。 本书要献给不久将迎来六十大寿的恩师石井良助先生。作为大 学院特别研究生,我在先生的指导下迈出了学究的第一步以来,尽管 以不肖之身厚没了无量的师恩,但我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 情。正如我在旧著的序文里所提及的,是先生的鞭策使我完成了那 本旧著。对本书的写作,先生也给予深切的关注并时常加以激励。 当一边怀着敬畏一边又能把本书献给H益康健的先生的时候,我感
序·3· 到这真是种无上的幸福。 但是,就此也不得不提到令人悲痛的变故。在中国法制史的研 究上留下卢大足迹的仁井四种先生,于去年6月22日,以安静的长 眠结束了研究的生涯。以笃实的学风和温厚的人品受到学界仰慕的 守屋美都雄教授,同样也于去年的7月10日,在大阪大学文学部长 的任职期间突然去世。仁井田先生给予我的教益非常之大,我的旧 著公刊以来,先生再一执笔提出严厉的论难,对此无论如何也应当道 谢,如果说正是在经受这些批评而想要站直了的努力之中本书才得 以产生出来,恐怕也非夸张。守屋教授正像人们所知道的那样,在中 国的家族、民俗以及刑法志等等涉及法制史的领域中都有很深的造 诣,对我的作也时常寄予关心,通过亲切地交谈每每给予我有益的 启发。当本书脱稿之际,我最想送其过日的两位老师却已经不在了, 一想至此,哀伤之感又重新涌上心头。在表示真诚地感谢和追慕的 同时,谨为两位先生的冥福祈祷。 本书的出版,曾经得到了昭和四卜一年度文部省科学研究费补 助金(研究成果刊行费)的资助,在此谨表谢意。 对承担本书出版半宜的创文社和创文社中直接负责本书的工 作、帮助编制索引的石川光俊氏,以及帮助校对的关根敏氏等,也深 表感谢。 滋贺秀三 1967年3月25日圣十曜日
第二版序 本版是用初版的纸型,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加以改订的,原页数 没有变动。改订以纠正误排的错字和由于粗心大意而出现的错误之 处为主,有关引文也和原文逐一加以核对。完成了改订的此刻,对于 初版面世时犯有如此之多的小错误,不禁从心里感到惭愧。此外对 于那些多少觉得有些不安的言论或加以删削或加以修改,还有就是 增加了一些多少需要加以说明的地方,但此类改动并不多。在506 页、549页增加了一些“补注”,在唐的应分条(245页)摘录部分的复 原方面采用了新的见解,因而注16也做了改写,这些都是稍徵有实 质性的新改动。对于奥村郁三氏在书评(载《法学協会雄酰》85卷 12号)中提到的颇为根本性的问题,在这次改订范围内未能增加与 此相对应的内容。对于此外许多人士指出初版书中的错误之处和疑 问点等,谨致以深深的感谢。 著者 1975年11月26日
省略记号 录Ⅳ、2、3、.-《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第四编第二章第三 节。 录Ⅱ、152、十二.=《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第二编第十 五章第二节第十二. 惯I惯Ⅱ.=《中国農村慣行副查》第一卷第二卷 彙報《関東疗ノ法廷二現八夕儿支那ノ民事慣盟彙報》(满铁調 查資料第百六十五辐) 郭卫=郭卫编《大理院判决例全书》 多賀=多賀秋五郎《宗譜)研究(資料篇)》 内田=内田智雄《中国農村)分家制度》 此外,收进本书末尾的文献日录中的论著,在比较近的地方再次 出现(个别在首次出现)的时候,有时省略只与著者名或依目录里所 表示的方式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