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主编张晋藩 本卷主编乔伟 中国法制通安 第三卷 施晋南北钢
总主编张晋藩 副主编陈汉生 本卷主编伟 中国法利通史 第三卷 魏晋南北朝
换稿人(以换写章节为序): ·体汉生绪言、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 ·{养作第章、第二章、第三章 ·孙单萍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都意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绪宣 绪 言 历史是前人走过的道路的总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研 究历史的目的都是为了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指导当前的伟大 斗争。我们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也是如此。 本书是国家“七·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中 国法制通史》(十卷本)的第三卷。从断代史的角度来看,本书可 以成为-一部独立的专著;从通史的角度来看,它又是《中国法制 通史》全书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书的内容,具有时间跨度大和所涉及的朝代多的两大特点: 从时间上来看,自公元220年曹魏王朝建立之时起,到公元589年 隋朝灭亡南陈统一中国时止,总共370余年的时间;从朝代上来 看,包括魏、蜀、吴、西晋、东晋、南米、南齐、南梁、南陈和北魏、北 齐、北周等封建政权以及与东晋对立的北方一些少数民族建立的 地方政权的法律制度。这3?0多年的时间,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 上是一个政治、经济大变动和民族大迁移时期。与此相适应,中国 封建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隋唐以后的
2 中国法制通吏第三参巍晋有北朝 封建法律制度的走向成熟打下了基础。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 律制度,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但这一历史时期,由于战争连绵不断,国家处于分裂状态,政 权又更迭频繁,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法律资料很不完整也很不系统, 而一些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专门著作对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叙述又 于分简略,语焉不详。所以中国法律制度史研究中的这一重要历 史时期,至今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正因为如此,我们在编写 这一时期的法制史时,不得不从基础工作开始,首先要钻到古书 堆中去“大海捞针”,搜集资料,然后再考证、疏理、分析、编纂, 费时五年,修改数次,终于形成现在这样一部著作,虽然其中还 有许多不妥当的地方,但作为拓荒者的一个初步成果,我们愿意 本着“抛砖引玉”的心情献给读者,并恳切希望能得到专家、学 者的批评指正。 全书由乔伟、陈汉生审核定稿。 在本书将面世之际,噩耗传来,主编乔伟教授不幸去世,哀 哉!哀哉!记得那年在京研究分工撰编中国法制史多卷本。乔老 师承领了“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的本卷任务,他热情地邀请我 担任副主编,共同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 在研究编写体例时,他告诉我一定要全力以赴,把这块硬骨 头啃下来,这也是作为他在中国法制史领域上留给后人的一个贡 献。 为了编撰本书,他倾注了全力,亲自拟定大纲样式,并对各 编的撰写提出宝贵修改意见。我俩沪鲁之间切磋不下几十次,经 过五年时间,本书终于在法律出版社支持下得以出版。 谨以此书悼念乔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