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3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应选择整体式路基断面形式。4-级公路、二级公路应根据功能、混合交通量及其交通组成论证设置慢车道的条件,并确定其设置方式、横断面形式与宽度。5公路不同断面形式及宽度变化应设置必要的过渡段,其位置宜选择在城镇、交叉等节点。6公路路基横断面布置应满足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等设置的需求。4.3.4公路与邻近铁路、管线的相互布置关系,应在调查掌握铁路及各类管线设施的走向、位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合理减少公路与铁路、管线等的交叉次数。必须交叉时,应论证确定交叉位置和方式,采用较大的交叉角度,同时确保铁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侵人公路建筑限界、不得影响公路视距。2当公路与铁路和管线设施平行相邻时,应保持必要的距离,且保证铁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进入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4.3.5公路项目与沿线相关公路的交叉方式,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及交通组织方式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承担干线功能的公路,应充分结合既有路网条件,通过合并、分流、设置辅道等措施,减少各类交叉数量、加大交叉间距,提高公路通行的效率和安全性。2高速公路与其他等级公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应视交通流转换需求论证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或分离式立体交叉。3一级公路与其他--级及级以下公路交叉时,应根据其所承担的主要功能确定交叉方式。承担下线功能时,与交通量大的公路相交宜采用立体交叉方式:承担集散功能时,应控制平面交叉间距,减少平面交叉的数量。4二级、三级、四级公路与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交叉时,可采用平面交叉方式。5一级及一级以下公路穿越或靠近城镇路段,应根据沿线实际情况考虑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4.3.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并应根据公路功能及等级、交通组织方式及安全与运营管理等需要,合理确定公路收费站场、服务区、停车区等管理和服务设施的位置、形式、间距和配置规模。必要时,可根据交通量等发展需求,论证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案。4.3.7路线方案应由面到带、由带到线考患各类影响因素,通过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查明沿线地质、水文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地质病害的分布、范围、状态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对路线方案选择有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应进行综合评估,并对-16-
总体设计绕避、穿越及处治方案进行比选论证。2应研究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布置方案对路线走廊带及线位布局的影响,并进行方案比选论证。一般桥梁和隧道,其布设宜服从路线总体走向和儿何线形设计等要求。3对于公路路基高填深挖的路段,应进行高填路基与桥梁、深挖路堑与隧道方案的综合比选论证。4.3.8改扩建公路应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应在原有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以及原有路基、桥梁、隧道检测与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论证对既有路线和构造物等的利用原则和利用方案,合理、充分地利用原有工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于改扩建期间维持交通的项目,应基于相关路网条件,分析提出项目建设期间交通流组织与疏导方案,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对既有交通出行的影响,保证交通安全。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维持通车路段,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设计速度不宜低于60km/h。2沙漠、戈壁、草原等小交通量地区的高速公路分离式断面路段利用现有二级公路改建为一幅时,其设计洪水频率可维持原标准不变,并应根据需要设置区域交通出行的辅道。3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公路废旧材料,节约工程建设资源。4.4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4.4.1应坚持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总体设计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和意见,结合项目实际协调好公路建设与环境的关系,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4.4.2应加强路线走廊带、路线方案的综合比选,将土地压占、矿产压覆等资源占用和高边坡开挖、压占河道等环境影响作为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优先选择资源占用少、环境影响小的方案。4.4.3应合理设置取土场,路侧取土不宜距离路基过近,取土场避免直接开挖路侧山坡坡体。当路基、隧道弃方或弃渣量大时,应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利用弃方和渣;难以利用时,应合理设置弃土、弃渣场地,做好专项设计,保证其稳定,防止水土流失。4.4.4应加强对路域施工范围及取弃土场地的表土收集与利用,做好对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的植被保护与恢复。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4.4.5应加强服务区、停车区等公路附属设施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采用先进工艺,保证污水达标回用或集中收集存放,达到水资源循环利用;在公路运营、管理与服务设施设计中,应合理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4.4.6应加强对钢材、复合材料等的循环利用:推进粉煤灰、建筑废料等在公路路基填筑及混凝土浇筑中的综合利用;倡导对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及结构物拆除构件等的再生利用。4.5设计检验与安全评价4.5.1公路设计应运用运街速度方法,对路线设计、几何指标和线形组合设计进行分析检验,检验运行速度的协调性和一致性。级线公路应在设时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其他级公路和4.5.2高速公路应根据交通安全懂评价结论,对线形设计、公路在有条件时也奇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几何指标取用等进行调整优化,对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完善,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连续长陡纵坡路段的上玻方向,应重点依据交通量、车型组成和运行速度变化,分析评价其上坡路段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交通组织与管理措施方案,必要时论证增设爬坡车道2对连续长陡坡路段的下坡方向,应重点依据交通量、车型组成和主要货车车型的综合性能条件,分析评价车辆连续下坡的交通安全性对应完善和加强路段交通工程和路侧安全设施,提认路段交通组织管理,速度控制措施方案,必要时论证增设避险车道。3对路侧临水、临崖、高填方等路段,应结合顾目功能、设计速度和交通量等因素,根据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分桥路侧安全风险,完善路侧安全防护设计,必要时应提出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或提高路侧安全防护等级。184
选线5选线5.0.1选线应包括确定路线基本走向、路线走廊带、路线方案至选定线位的全过程。5.0.2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的选健应付合下列规定:1路线起、终点,必须连接的城镇重要园区、矿企业、综合交通枢纽,以及特定的特大桥、特长隧道等的位置、应为路线基本走向的撞制点。2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会铁路交叉等的位置,应为路线走向控制点,原则上应服从路线3中、小桥涵,中、短隧道,构造物的位置应服从路线走向。5.0.3不同的设计阶段,选线工作内容应各有侧重,后一阶段应复查并优化前一阶段的路线方案,使露线线位更臻完善5.0.4公路选线位遵循下列原则!1确定路线走廊带立考虑走廊带内各种运输体系及不同广次路网间的分工与配合,按照其功能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理市2必须由面到带由带到线,在对地形地地质水气候气象、环境敏感区等调查与勘察的基础上个证、确定路线方案起、终点的露段内有多个可行路线方案时,应对各设计方案进板综合比选。3应考虑同农田与水利建设、产资源开发和城市发展等规划的配合。4应充分利用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农用耕地;应保护生态环境,并同当地景观相协调。5应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物、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6应保持与易燃、易爆等危险源及污染源间的安全距离。7公路改扩建工程应注重节约资源,坚持利用与改扩建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工程。5.0.5公路选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路线所经区域、走廊带及其沿线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应进行深人调查、勘察,查清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程度。遇有不良工程地质的地段应视其对路线的影响程度,分别对绕、避、穿等方案进行比选论证。19-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CD20-—2017)2调查沿线各类敏感点及矿产资源,并研究其对路线方案的影响,合理选择线位。3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与沿线主要交通源衔接,应利用区域路网或新建连接道路。4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在遵循项目总体功能和走向的基础上,应尽量避免穿越城镇。5应协调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等构造物的位置和高程等关系。6,应综合考虑与相关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道等的平行或交叉关系,合理利用走廊带资源,节约占地。7平原区选线宜采用较高的技术指标,尽量避免采用长直线或小偏角平曲线。8山岭区选线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合理确定哑口位置,应尽量避免高填深挖等现象。9沿河(溪)线选线时,应根据设计洪水位,结合地形、地质合理确定线位高程,必要时应对桥梁与路基方案进行比选论证。5.0.6公路选线可采用纸上定线或现场定线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纸上定线时,必须现场核定。2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可采用现场定线;有条件或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纸上定线或纸上移线并现场核定的方法。5.0.7公路选线应在广泛搜集与路线方案有关的规划、计划、统计资料,相关部门的各种地形图、地质、气象等资料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勘察,并运用遥感、航测、卫星定位、数字技术等技术,确保其勘察工作的广度、深度和质量,不应遗漏有价值的路线方案。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