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课程教学方案周次第三周课时数2课时第二章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类型教学S3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章节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近现代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把握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以及发展方向。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形成原因教学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优缺点比较;重点3、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优缺点比较;教学2、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与发展方向。难点主要口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提间教学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方式丽装文字教材电子教案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 CAI 课件口 IP 课件口其他资源:作业1、比较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优缺点。或练2、如何看待日本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混合式的特点?习如何看待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以及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3元3 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实行时期一一资产阶级革命后二、分类1、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以英、美为代表;2、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以法、德为代表3、日本式当事人主义:以日本为代表。共同特征1、控审分离、不告不理;2、实行司法独立;3、实行无罪推定;4、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板书5、公开审判;6、实行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制度。四、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设1、对抗式侦查模式:2、起诉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大;3、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4、当事计人主导庭审。五、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1、侦查职权主义;2、起诉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小:3、实行全案移送制度:4、法官主导庭审六、日本式当事人主义(混合式)世界各国的改革方向七、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简介11
11 第五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三周 课时数 2 课时 教学 章节 第二章 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类型 §3 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近现代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 使学生了解和把握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以及发展方向。 教学 重点 1、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形成原因; 2、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优缺点比较; 3、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与发展方向。 教学 难点 1、当事人主义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优缺点比较; 2、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与发展方向。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 比较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优缺点。 2、如何看待日本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混合式的特点? 3、如何看待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以及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 板 书 设 计 §3 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 一、实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 二、分类 1、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以英、美为代表;2、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以法、德为代 表 3、日本式当事人主义:以日本为代表。 三、共同特征 1、控审分离、不告不理;2、实行司法独立;3、实行无罪推定;4、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5、公开审判;6、实行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制度。 四、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 1、对抗式侦查模式;2、起诉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大;3、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4、当事 人主导庭审。 五、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 1、侦查职权主义;2、起诉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小;3、实行全案移送制度;4、法官主导 庭审 六、日本式当事人主义(混合式)——世界各国的改革方向 七、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简介
第五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1、教师提83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间:1.复习旧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2、课堂讨人具体而言,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的主要特征是:(1)法官不主动论。E依职权调查证据,自我克制是法官在案件调查活动中的惯例。(2)案件事实论的发现委诸于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辩论,在法庭调查中实行交叉询问制度。3)实行变更原则,允许控诉方变更、追加、撤回诉讼,允许控辩双方进行辩诉布置作交易。(4)采起诉认否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自愿而不是被强迫作出有罪的供述,则对案件事实无须进行举证和辩论。(5)实行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纯释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是(1)法官推进诉讼进程;(2)法官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可以主动询问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证明方法;(3)采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起诉到法院,控诉方不能撤回起诉,诉讼的终止以法院的判决作为标志,一世界各国的改革方向日本式当事人主义(混合式侦查、起诉和审判都融合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因素,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四、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1、概念:对证据的证明力不预先规定而由法官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2、产生原因:为克服法定证据制度的弊端3、对"自由"的理解(相对自由)(1)限制条件:内心确信必须是从本案情况中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基一切情况的酌量和判断;所考察的情况必须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他们的全部总和:必须是对每一证据“依据证据的固有性质和它与案件的关联”加以判断的结果。法官必须在证据调查和辩论的基础上,按照经验法则和逻辑要求合理地进行判断,否则,可以被列为上诉的理由。(2)防止“自由"向"恣意"发展的制度保障五、简评和趋势介绍简评:英美较为看重保障人权和程序公正,大陆较为看重惩治犯罪和实体公正。二者并无截然的好坏之分。发展趋势:两大法系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六、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简介修改前,即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是“超"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修改后,即96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是“混合式"诉讼模式:侦查阶段:超职权主义起诉阶段:职权主义审判阶段: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12 第五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1、复习旧 课; 2、导入新 课; 3、讲授讨 论; 4、巩固练 习; 5、布置作 业。 §3 近现代刑事诉讼与我国刑事诉讼 一、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 具体而言,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的主要特征是:(1)法官不主动 依职权调查证据,自我克制是法官在案件调查活动中的惯例。(2)案件事实 的发现委诸于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辩论,在法庭调查中实行交叉询问制度。(3) 实行变更原则,允许控诉方变更、追加、撤回诉讼,允许控辩双方进行辩诉 交易。(4)采起诉认否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自愿而不是被强迫作 出有罪的供述,则对案件事实无须进行举证和辩论。(5)实行陪审团制度。 二、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 纯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是(1)法官推进诉讼进程;(2)法官主 动依职权调查证据,可以主动询问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 证明方法;(3)采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起诉到法院,控诉方不能撤回起诉, 诉讼的终止以法院的判决作为标志。 三、日本式当事人主义(混合式)——世界各国的改革方向 侦查、起诉和审判都融合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因素,但以当事人 主义为主。 四、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 1、概念: 对证据的证明力不预先规定而由法官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2、产生原因:为克服法定证据制度的弊端 3、对“自由”的理解(相对自由) (1)限制条件:内心确信必须是从本案情况中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基 于一切情况的酌量和判断;所考察的情况必须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他们的 全部总和;必须是对每一证据“依据证据的固有性质和它与案件的关联”加 以判断的结果。法官必须在证据调查和辩论的基础上,按照经验法则和逻辑 要求合理地进行判断,否则,可以被列为上诉的理由。 (2)防止“自由”向“恣意”发展的制度保障 五、简评和趋势介绍 简评:英美较为看重保障人权和程序公正,大陆较为看重惩治犯罪和实 体公正。二者并无截然的好坏之分。 发展趋势:两大法系相互吸收、相互融合。 六、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简介 修改前,即 79 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是“超”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 修改后,即 96 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是“混合式”诉讼模式: 侦查阶段:超职权主义 起诉阶段:职权主义 审判阶段: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1、教师提 问; 2、课堂讨 论
第六次课程教学方案周次第三周课时数2课时第三章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教学s1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章节$2刑事诉讼当事人教学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征;目标使学生掌握每一种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征;教学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重点教学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难点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口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提间口难点答疑教学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方式使用文字教材电子教案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蝶体 CAI 课件口 IP 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作业2、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或练3、如何认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双重地位?习4、单位诉讼参与人如何参诉?其与自然诉讼参与人参诉有何不同?第三章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81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一、概述二、人民法院三、人民检察院板四、公安机关A五、刑事诉讼其他专门机关设计S2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概述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广狭义之分)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五、单位诉讼参与人13
13 第六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三周 课时数 2 课时 教学 章节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1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2 刑事诉讼当事人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征; 使学生掌握每一种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 教学 重点 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征; 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 教学 难点 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 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 2、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 3、如何认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双重地位? 4、单位诉讼参与人如何参诉?其与自然诉讼参与人参诉有何不同? 板 书 设 计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1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一、概述 二、人民法院 三、人民检察院 四、公安机关 五、刑事诉讼其他专门机关 §2 刑事诉讼当事人 一、诉讼参与人概述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被害人(广狭义之分) 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 五、单位诉讼参与人
第六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81刑事诉讼专门机关1、教师提、概念: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间:、复习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2、课堂讨送导入新二、人民法院论。买讲授讨1、性质:国家唯一的合法的审判机关:2、职责:审理与裁判;3、组织体系(四级设置: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和上下学机固练级关系(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注意为什么?)4、审判组织(1)独任庭:由审判昱布置作一人独任审判的审判组织。一般适用于简易程序。2)合议庭:由审判员数人或者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数人根据合议原则建立的审判组织。是审判案件的最基本形式。(3)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人民检察院1、性质: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2、职责:侦查、起诉、法律监督;3、组织体系(四级设置)和上下级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检察官一体制)四、公安机关1、性质: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属于行政机关);2、职责(在刑事诉讼中:债查);3、组织体系(四级)和上下级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五、刑事诉讼其他专门机关32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概述1、诉讼参与人的概念2、当事人的概念: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3、成为当事人的条件:当事人的种类: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者的区分(以审判阶段作为划分的界限)及其意义(体现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不同的诉讼阶段和诉讼地位、体现诉讼公正、民主与文明):2、诉讼地位:双重诉讼地位(主体与客体兼具):3、诉讼权利(推定性、防御性、救济性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存在问题:诉讼权利不完善、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三、被害人(广狭义之分)1、诉讼地位(历史发展:原告人——证人—当事人)及其体现;2、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四、单位诉讼参与人1、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诉方式)2、单位被害人(参诉方式)
14 第六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1、复习旧 课; 2、导入新 课; 3、讲授讨 论; 4、巩固练 习; 5、布置作 业。 §1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一、概念: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二、人民法院 1、性质:国家唯一的合法的审判机关;2、职责:审理与裁判;3、组织体系(四 级设置: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和上下 级关系(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注意为什么?)4、审判组织(1)独任庭:由审判 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审判组织。一般适用于简易程序。(2)合议庭:由审判员数人 或者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数人根据合议原则建立的审判组织。是审判案件的最基 本形式。(3)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三、人民检察院 1、性质: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2、职责:侦查、起诉、法律监督;3、组织体 系(四级设置)和上下级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检察官一体制) 四、公安机关 1、性质: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属于行政机关);2、职责(在刑事诉讼中:侦 查);3、组织体系(四级)和上下级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五、刑事诉讼其他专门机关 §2 刑事诉讼当事人 一、诉讼参与人概述 1、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2、当事人的概念: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 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 3、成为当事人的条件: 4、当事人的种类: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人和被告人 5、其他诉讼参与人: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二者的区分(以审判阶段作为划分的界限)及其意义(体现不告不理原则、 体现不同的诉讼阶段和诉讼地位、体现诉讼公正、民主与文明);2、诉讼地位: 双重诉讼地位(主体与客体兼具);3、诉讼权利(推定性、防御性、救济性诉讼 权利)及诉讼义务;存在问题:诉讼权利不完善、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 三、被害人(广狭义之分) 1、诉讼地位(历史发展:原告人——证人——当事人)及其体现;2、诉讼权利 及诉讼义务 四、单位诉讼参与人 1、 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诉方式) 2、 单位被害人 (参诉方式) 1、教师提 问; 2、课堂讨 论
第七次课程教学方案周次第四周课时数2课时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原则51概述教学$2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章节$3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8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把握“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含义与意义;和要使学生了解和把握中外的“司法独立原则”的不同含义与意义;求使学生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作用1、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与特征:教学“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含义与意义;重点3、“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含义与意义。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意义;教学难点2、“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含义与意义。主要口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 提间教学方式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使用口文字教材口电子教案口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媒体CAI课件口IP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刑事诉讼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发挥何种诉讼作用?作业2、如何理解“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或练3、比较中外的司法独立原则有何不同?习4、司法实践中如何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章刑事诉讼原则31 概述、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刑事诉讼原则的来源和特点三、我国刑事诉讼原则的体系与分类板书设2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人权的概念与如何保障s3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一、法律依据;二、基本内容:三、该原则的意义;四、该原则与外国通行的司法独立原则的区别s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律依据;二、该原则的基本含义;三、该原则的意义s5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依据:、“以事实为根据"的含义:三、“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四、该原则的意义
15 第七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四周 课时数 2 课时 教学 章节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原则 §1 概述 §2 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 §3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5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使学生了解和把握“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含义与意义; 使学生了解和把握中外的“司法独立原则”的不同含义与意义; 使学生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作用。 教学 重点 1、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2、“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含义与意义; 3、“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含义与意义。 教学 难点 1、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意义; 2、“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含义与意义。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 刑事诉讼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发挥何种诉讼作用? 2、如何理解“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 3、比较中外的司法独立原则有何不同? 4、司法实践中如何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板 书 设 计 第四章 刑事诉讼原则 §1 概述 一、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原则的来源和特点 三、我国刑事诉讼原则的体系与分类 §2 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 人权的概念与如何保障 §3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一、法律依据;二、基本内容;三、该原则的意义;四、该原则与外国通行的司法独立原则的区 别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法律依据;二、该原则的基本含义;三、该原则的意义 §5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法律依据;二、“以事实为根据”的含义;三、“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四、该原则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