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1、教师提间:31概述复习旧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与特点2、课堂讨导入新1、具有普遍意义;2、贯穿诉讼过程;3、指导诉讼操作;4、具有法律约束力。论。二、我国刑事诉讼原则的体系与分类论、国际上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金布望作82 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人权的概念如何保障?s3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法律依据:、基本内容1、公安机关:侦查权;检察机关:检察权;法院:审判权。公检法以外的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上述职权。2、公检法机关行使职权须遵守法定程序。3、公检法机关的职权不能互相取代和混淆。三、该原则的意义1、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2、保护涉讼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非法侵犯。$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律依据与基本内容该原则的意义三、与外国通行的司法独立原则的不同1、含义不同:中:检察院和法院独立:外:法院独立2、地位不同:中:司法工作原则;外:政治原则(以三权分立为基础)3、方式不同:中:整体独立(法院、检察院独立);外:个体独立(法官独立)s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依据、“以事实为根据"的含义: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以法律为尺度来衡量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四、该原则的意义1、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信誉;2、避免非法侵犯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16
16 第七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1、复习旧 课; 2、导入新 课; 3、讲授讨 论; 4、巩固练 习; 5、布置作 业。 §1 概述 一、刑事诉讼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1、具有普遍意义;2、贯穿诉讼过程;3、指导诉讼操作;4、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国刑事诉讼原则的体系与分类 三、国际上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 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 人权的概念 如何保障? §3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内容 1、公安机关:侦查权;检察机关:检察权;法院:审判权。公检法以外的其他 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上述职权。2、公检法机关行使职权须遵守法定程 序。3、公检法机关的职权不能互相取代和混淆。 三、该原则的意义 1、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 2、 保护涉讼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非法侵犯。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内容 二、该原则的意义 三、与外国通行的司法独立原则的不同 1、含义不同:中:检察院和法院独立;外:法院独立 2、地位不同:中:司法工作原则;外:政治原则(以三权分立为基础) 3、方式不同:中:整体独立(法院、检察院独立);外:个体独立(法官独立) §5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法律依据 二、“以事实为根据”的含义: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以法律为尺度来衡量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 法律的规定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 四、该原则的意义 1、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信誉; 2、避免非法侵犯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 1、教师提 问; 2、课堂讨 论
第八次课程教学方案周次第四周课时数2课时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原则8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教学S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章节8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S9审判公开教学使学生了解上述四项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目标使学生掌握上述四项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状况;和要使学生了解上述原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求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内容教学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重点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教学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难点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主要口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 提问教学口作业讲评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方式口实践教学使用口文字教材口电子教案口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媒体CAI课件口 IP 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1、“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有何作用?作业2、如何理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的关系?或练3、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何在?习1审判公开的意义有哪些?8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三、意义:1、反对和防止特权;2、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8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法律依据板书二、基本含义三、意义:1、保证正确适用法律,顺利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2、防止公安司法机关滥权。书设计3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广狭二义)三、意义89审判公开一、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意义17
17 第八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四周 课时数 2 课时 教学 章节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原则 §6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 §7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8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9 审判公开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使学生了解上述四项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 使学生掌握上述四项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状况; 使学生了解上述原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 教学 重点 1、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内容; 2、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 3、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 教学 难点 1、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 2、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根本途径。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有何作用? 2、如何理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的关系? 3、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何在? 4、审判公开的意义有哪些? 板 书 设 计 §6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1、反对和防止特权;2、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 §7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1、保证正确适用法律,顺利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2、防止公安司法机关滥权。 §8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广狭二义) 三、意义 §9 审判公开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第八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1、教师提8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间:、复习旧一、法律依据2、课堂讨导入新论。二、基本含义三、意义:1、反对和防止特权:2、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论s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金布置作法律依据、基本含义:1、分工负责2、互相配合3、互相制约4、三者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辨证统一三、意义:1、保证正确适用法律,顺利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2、防止公安司法机关滥权。6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广狭二义)广义:指人民检察院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法律监督活动:狭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与刑罚执行部门的监督活动。三、意义1、保障各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诉讼;3、保障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39审判公开、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公开的案件范围;2、审判公开的对象;3、审判公开的具体做法;4、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三、意义1、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带动各项原则和制度的贯彻:2、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3、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法院审判的教育功能;4、防止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法院威信
18 第八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1、复习旧 课; 2、导入新 课; 3、讲授讨 论; 4、巩固练 习; 5、布置作 业。 §6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1、反对和防止特权;2、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 §7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1、分工负责 2、互相配合 3、互相制约 4、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辅相成、辨证统一。 三、意义:1、保证正确适用法律,顺利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2、防止公安司法 机关滥权。 §8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广狭二义) 广义:指人民检察院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法律监督活动; 狭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与刑罚执行部门的监督活动。 三、意义 1、保障各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诉讼; 3、 保障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4、 §9 审判公开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1、公开的案件范围; 2、审判公开的对象; 3、审判公开的具体做法; 4、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 三、意义 1、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带动各项原则和制度的贯彻; 2、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 3、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法院审判的教育功能; 4、防止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法院威信。 1、教师提 问; 2、课堂讨 论
第九次课程教学方案周次第五周课时数2课时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原则$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教学S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章节$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上述四项刑事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意义;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上述四项刑事诉讼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状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途径和要求教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重要意义;重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与外国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区别。教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重要意义;难点“未经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与外国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口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提间教学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方式使用口文字教材口电子教案口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媒体口CAI课件口IP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1、辩护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何重要意义?作业2、如何理解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特殊保护?或练3、如何看待我国该原则与外国无罪推定原则的不同之处?习如何理解法律设置“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立法目的?s 10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律依据、基本含义三、意义8 11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法律依据、基本内容S板三、意义书8 12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设计、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三、意义8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意义19
19 第九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五周 课时数 2 课时 教学 章节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原则 §10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1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2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13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上述四项刑事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意义; 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上述四项刑事诉讼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状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途径。 教学 重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重要意义;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与外国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区别。 教学 难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重要意义;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与外国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区别。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辩护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何重要意义? 2、如何理解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特殊保护? 3、如何看待我国该原则与外国无罪推定原则的不同之处? 4、如何理解法律设置“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立法目的? 板 书 设 计 §10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11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内容 三、意义 §12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13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第九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1、教师提S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间:一、法律依据复习旧2、课堂讨二、基本含义送导入新1、辩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核心权利:其他诉讼权利以此展开:讲授讨3、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该权利的实现。三、意义析。1、防止公安司法机关人员的主观片面性,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昱布置作全面保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民主和文明。8 11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法律依据、基本内容第一,只有人民法院才有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定罪权;第二,人民法院的有罪或无罪判决必须依法作出。第三,在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裁判生效之前,不能把犯嫌人、被告人作为罪犯。该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表现: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区分:2、证明责任的明确:3、免予起诉制度的废除;4、疑罪从无原则的确立。该原则的意义充分保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2、保障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比较:该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不同1、出发点不同:中:统一法院的定罪权:外: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2、被追诉者在被判决前的法律地位不同:中:既不是罪犯也不是无罪的人;外:被推定为无罪被追诉者在被判决前所受到的诉讼待遇不同:中:可以施加各种强制性措施;外:在施加各种强制性措施前应当获得法官的许可和授权4、对于被追诉者人权保障的程度:中:较低;外:较高5、有无沉默权不同:中:没有沉默权;外:必然导致沉默权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法律依据基本含义三、意义1、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2、使公安司法机关文明合法地进行刑事诉讼。3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二、基本含义三、意义1、保障国家追诉权得到统一正确行使;2、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任错误地进行追究,维护其合法权益。2
20 第九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1、复习旧 课; 2、导入新 课; 3、讲授讨 论; 4、巩固练 习; 5、布置作 业。 §10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1、辩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核心权利:其他诉讼权利以此展开; 3、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该权利的实现。 三、意义 1、防止公安司法机关人员的主观片面性,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2、全面保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民主和文明。 §11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内容 第一,只有人民法院才有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定罪权;第二,人民法院的有罪或无 罪判决必须依法作出。第三,在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裁判生效之前,不能 把犯嫌人、被告人作为罪犯。 该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表现: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区分;2、证明责任的明 确;3、免予起诉制度的废除;4、疑罪从无原则的确立。 三、该原则的意义 1、充分保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2、保障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 比较:该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不同 1、出发点不同:中:统一法院的定罪权;外: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 2、被追诉者在被判决前的法律地位不同:中:既不是罪犯也不是无罪的人;外: 被推定为无罪 3、被追诉者在被判决前所受到的诉讼待遇不同:中:可以施加各种强制性措施; 外:在施加各种强制性措施前应当获得法官的许可和授权 4、对于被追诉者人权保障的程度:中:较低;外:较高 5、有无沉默权不同:中:没有沉默权;外:必然导致沉默权 §12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1、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使公安司法机关文明合法地进行刑事诉讼。 §13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律依据 二、基本含义 三、意义 1、保障国家追诉权得到统一正确行使;2、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的任错误地进行追究,维护其合法权益。 1、教师提 问; 2、课堂讨 论; 3、案例分 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