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规划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 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论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 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这是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 角度,运用系统思维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谋划治水兴水节水管水 各项工作的战略要求。 为落实中央关于“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广东省水利厅于2017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 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以下简称《节水办法》)于2017年4月 1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8月 1日起施行。 《节水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 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建立节水 激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当把节约用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第五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节 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节约用水标准,推 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节约用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镇节水的有 关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节水工作要求。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工业节水的有关工作,推广 使用节水工艺、设备和器具并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10 1.2 规划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 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论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 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这是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 角度,运用系统思维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谋划治水兴水节水管水 各项工作的战略要求。 为落实中央关于“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广东省水利厅于 2017 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 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以下简称《节水办法》)已于 2017 年 4 月 1 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 98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节水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 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建立节水 激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当把节约用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 第五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节 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节约用水标准,推 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节约用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镇节水的有 关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节水工作要求。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工业节水的有关工作,推广 使用节水工艺、设备和器具并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主管部门负责农业节水的有关工作,推广使用农田节水技术、设备和 器具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质量监督等有关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以下称《水十条》),切实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 工作,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广东 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 【2015】131号),要求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于2016年6月底前 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 水器具计划。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 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 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以下简称“水十条3”),全面推进城镇节水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 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城镇节水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 求各地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对照“水十条”确定的目标要求,参照《指 南》,制定节水工作计划,明确尚未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城市的 完成期限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城镇节水工作涉及供水、排水、污水 处理及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方方面面,《指南》
11 主管部门负责农业节水的有关工作,推广使用农田节水技术、设备和 器具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质量监督等有关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以下称《水十条》),切实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 工作,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广东 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 【2015】131 号),要求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于 2016 年 6 月底前 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 水器具计划。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 50 年和材质 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 2017 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率控制在 12%以内;到 2020 年,控制在 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 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 40%以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以下简称“水十条”),全面推进城镇节水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 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城镇节水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 求各地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对照“水十条”确定的目标要求,参照《指 南》,制定节水工作计划,明确尚未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城市的 完成期限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城镇节水工作涉及供水、排水、污水 处理及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方方面面,《指南》
中明确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 及相关专项规划中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统筹。 大埔县委、县政府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一直把节 约用水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大埔县节约用水管理部门通过执行国家 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地方规章,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城 市节约用水工作,在节约用水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大埔县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大埔 县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迫切需要编制《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 (2018~2030年)》工作,以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13规划原则及主要内容 13.1规划原则 (1)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2)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3)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分期建设的原则 (4)建管并举,技术合理,重在管理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原则。 13.2规划主要内容 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现状用水水平分析;城 市节水标准与指标的确定;节水潜力分析与计算;确定不同水平年的 节水目标,拟定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 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节水基本资料的收 集、整理和分析;(2)城市节水现状分析;(3)城镇供、需水量预测和
12 中明确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 及相关专项规划中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统筹。 大埔县委、县政府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一直把节 约用水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大埔县节约用水管理部门通过执行国家、 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地方规章,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城 市节约用水工作,在节约用水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大埔县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大埔 县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迫切需要编制《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 (2018~2030 年)》工作,以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1.3 规划原则及主要内容 1.3.1 规划原则 (1) 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2)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3) 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分期建设的原则; (4) 建管并举,技术合理,重在管理的原则; (5)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原则。 1.3.2 规划主要内容 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现状用水水平分析;城 市节水标准与指标的确定;节水潜力分析与计算;确定不同水平年的 节水目标,拟定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 大埔县城市节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节水基本资料的收 集、整理和分析;(2)城市节水现状分析;(3)城镇供、需水量预测和
供需平衡分析;(4)城镇分类型用水定额的分析计算;(5)节水指标分 析;(6)节水目标实施规划;(⑦)节水工程措施的确定;(8)节水保障措 施 14规划主要目标 (1)规划年限 本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年限为: 近期水平年:2020年; 远期水平年:2030年。 (2)规划目标 建立科学节水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管理,落实各种措施;合理配 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 结构,培育节水产业;增强节水意识,培养节水习惯 (3)规划指标 本次规划指标见表1-1 表1-1大埔县城市节水规划指标表 序号 考核指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1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m万元) 110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5 工业用水计量收费率(%) 30 5城镇居民生活净用水量L/人“d)122 155 155 节水器具普及率
13 供需平衡分析;(4)城镇分类型用水定额的分析计算;(5)节水指标分 析;(6)节水目标实施规划;(7)节水工程措施的确定;(8)节水保障措 施。 1.4 规划主要目标 (1) 规划年限 本规划编制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年限为: 近期水平年:2020 年; 远期水平年:2030 年。 (2) 规划目标 建立科学节水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管理,落实各种措施;合理配 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 结构,培育节水产业;增强节水意识,培养节水习惯。 (3) 规划指标 本次规划指标见表 1-1。 表 1-1 大埔县城市节水规划指标表 序号 考核指标 2015 年 2020 年 2030 年 1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m3/万元) 169 110 77 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21 12 10 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32 80 85 4 工业用水计量收费率(%) 30 80 90 5 城镇居民生活净用水量(L/人•d) 122 155 155 6 节水器具普及率 50 80 90
15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埔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462km2,重点范 围为大埔县中心城区范围,与《大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大 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年1月) 中一致,中心城区范围为:以外环路为基础,向外包括岭下、下沥 黎家坪等片区,总面积22.23km2。规划范围见附图
14 1.5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埔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2462km2 ,重点范 围为大埔县中心城区范围,与《大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大 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 年 1 月) 中一致,中心城区范围为:以外环路为基础,向外包括岭下、下沥、 黎家坪等片区,总面积 22.23km2 。规划范围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