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1、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 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期股利或 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报 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 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 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 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 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七)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1、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 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期股利或 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报 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 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 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 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 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分征求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是是是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7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额 现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方式金分红金额占 (含其他方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如回购股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 (含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的比的金额普通股股东的/地方表中归属于上 司普通股股东份)现金分红属于上市公司 市公司普通股 率 净利润的比例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年4251194500506.8694767383.6%19768480243941%6212804252412257% 2018年420,38657.20|543373870.887737% 0.00 0.00%143722.60200737% 2017年210.67786850493467007 0.00% 210677,868504269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nf乡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分征求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7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 年 421,511,945.00 506,869,476.73 83.16% 199,768,480.24 39.41% 621,280,425.24 122.57% 2018 年 420,386,657.20 543,373,870.88 77.37% 0.00 0.00% 437,221,602.00 77.37% 2017 年 210,677,868.50 493,467,007.49 42.69% 0.00 0.00% 210,677,868.50 42.69%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股派息数(元)(含税) 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43.023.89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421,511,945.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199768480.24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621,280,425.24 可分配利润(元) 2,056,3594918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6869,476.7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7916436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07564元,减去当年 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20,3866572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1160305011元(含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母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61.85924213元),2019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6,359491.8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 积为79615.86284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 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 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5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843,023,89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421,511,945.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199,768,480.24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621,280,425.24 可分配利润(元) 2,056,359,491.8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6,869,476.7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0,795,164.36 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079,516.44 元,减去当年 分配的 2018 年度现金红利 420,386,657.20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116,030,501.11 元(含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母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 61,859,242.13 元),2019 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56,359,491.83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 积为 79,615,862.84 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 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 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采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承诺如下:”截止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 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 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 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2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为职工补 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控股东林国 芳、陈国红夫 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深外经贸资复【01390号文批准,富安娜有月29日/无限期均得到严格 愿在毋需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32003年7月,2009年12 行 限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截止变更之日,公司实际经营期不满 0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应退还作为外商投资 业期间曾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共计1709万元。虽然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机构未提出退还已享受税收 优惠的要求,但追缴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仍存在。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合 法性,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向公司承诺由其个人承担所有应补缴减 免的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林国 芳、陈国红夫 妇 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承诺如下:"截止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 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 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 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2.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为职工补 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 愿在毋需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3.2003年7月, 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深外经贸资复【2003】2590 号文批准,富安娜有 限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截止变更之日,公司实际经营期不满 10 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应退还作为外商投资 企业期间曾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共计 17.09 万元。虽然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机构未提出退还已享受税收 优惠的要求,但追缴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仍存在。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合 法性,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向公司承诺由其个人承担所有应补缴减 免的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无限期 均得到严格履 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 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卜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卜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 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收账款”上末余额0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 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阵年末余额372.3747506元。应付余额56926118325元 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下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 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 末余额99642837292元,“应付账年末余额99642,87292元,“应付账 款”上年年末余额286460,5253元。款”上年年末余额436,840.90266元。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 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 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 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上年年末余额0元, “应收账款”上 年年末余额372,337,475.06元。“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 年末余额99,642,872.92元,“应付账 款”上年年末余额286,460,522.53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 年末余额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 余额569,261,183.25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 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 年末余额99,642,872.92元, “应付账 款”上年年末余额436,840,902.66元。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 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