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农业经营 主要内容: 1.农业经营体制、组织形式及其特征: 2.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与WTO基本知识: 3,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和中国的选择; 4农业经营企业化管理与社会化服务。 5.非农化经营的领域及意义: 6涉及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形式、功能及法治建设前景。 基本要求 1.了解世界农业经营的主要体制与组织形式,认识我国“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利弊及发展前 景。 2认识农产品流通的意义,熟悉农产品市场的种类及功能。 3掌握WTO的基本原则及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4.掌握集约化、专业化、规格化的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认识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化发展的问题与困 难。 5.掌握农业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基本内容及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形式。 6.熟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结构及职能。 7.了解非农化经营的领域和载体。 8熟悉涉及农民权益及农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引言 “经营”指的是什么?它与“生产”有什么区别?“生产”这个概念比较明确,指的是人们利用生 产工具改变劳动对象以适合需要的过程。“经营”这个概念尚缺乏统一的定义?它往往与“经济”,甚 至“生产”相混淆。 从学科分化的历史进程看,最早(G01z,1989)的农学就分为两大部门,一是农业生产学,二是农业 经营学。“农业生产”侧重于工具与劳动对象(土地、生物)的生产力方面,“农业经营”则侧重于人 与人、人与物的生产关系方面,重点是企业或农户的组织、管理与运作。农业经营涉及内容有:经营体 制和组织、生产要素(土地、劳力、资金)的管理和合理运用,流通与市场,集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 企业管理、农业社会化等。 在传统农作制阶段。以小农自给封闭式生产为主。产品和商品少,经营活动相对较少。现代农作制 是以开放型商品生产与市场运作为主。经营活动丰富多彩,它的重要作用是:①通过产前、产中、产后 的管理与经营,使生产与市场、社会、政策法律相联系,“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者的经济效益。② 现代型的集约化方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经营,有利于现代农业与国民 经济其他行业均衡发展,促使城乡协调与社会和谐。 从农业发展规律看,由传统小农经营逐步向现代商品经营的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当前,我国农业经 营环节比较薄弱,农业生产与农业经营的步调不相适应,亟须加快步伐迎头赶上。作为农业经营的主体 一农民,不能只埋头生产,而要放眼市场着力经营。作为农业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要从战略高度 逐步完善有关农业经营的诸项政策和法规:一要与时俱进,加快农村、农业改革步伐,促进农业生产与 经营的现代化进程。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扩大了农业的范围。本法所称农业, 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整个修改主要 1
基于以下两点考虑:①发展农业经营,建设群代化农业的需要。②促进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可见,农业 经营的重要性已开始在法律上予以体现。 第一节农业经营体制与组织形式 农业经营体制是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基础,它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性质、农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 业经营者的自主权、经营的组织形式等。 一、世界主要的农业经营体制与组织形式 历史上,农业经营体制与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如原始社会的公社制、奴隶社会的农奴制、封建 社会的地主和庄园制等。当今世界,各种农业经营制度与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总的发展趋势是, 由小规模到中大规模、由封闭到开放、由分散到聚合、由个体到合作、由单一农业经营到农工商产供销 一体化经营。现将其中儿种主要的农业经营体制与组织形式介绍如下。 (一)小农制 小农制指的是以简陋的生产工具在小规模农田上依靠家庭自己劳动、为自给而进行的封闭式农业经 营方式,生产量和商品量均很少,属于传统农作制范畴。土地或私有、或租用,经营规模一般甚小,一 般为1~3m。当今这种方式广泛存在于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当前实行的农户联产承包制也 近似这个范畴。改良的方向是:适度扩大规模、部分采用中小型机械、灌溉、发展种田大户与专业户、 在自给基础上增加商品比重、逐步走向市场。 (二)现代化家庭农场 以家庭为土地所有单位,用现代机械工具在较大规模农田上(几十公顷至几百公顷)进行开放式生 产,农忙时雇用少数临时工,以机械化的商品生产为主。这种方式广泛存在于发达国家,其比重在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均在80%~90%或以上。其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全面机械化、效率 高、生命力强。在亚洲人多地少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以色列、中国台湾省等,存在着规模较 小(1~10m)的现代化家庭农场,其效率相对较低,但韧性强,效率比传统型小农制高得多。今后,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种田大户和专业户也有逐渐走向这种现代化家庭农场的趋势。 (三)合作经营 农业合作经营是世界上广泛应用的形式,无论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均甚普遍,参加合作的农民已 多达10亿人。其做法是,农民自愿组织起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一种农 民群众所有的非官方经营形式。合作的目的是集小成大,保护参加合作农民的共同利益。合作的方式与 内容多种多样,有的是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的合作社,有的是共同投资(土地、资金)生产经营的股份合 作社:较多的则是在家庭农场或小户独立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进行某些单项的合作,如信贷合作、供销合 作、机械合作、牛奶合作、技术合作等。东亚广泛存在的农民协会(日本、中国台湾省)也是一种行之 有效的方式。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正在发展初级的合作形式,如专业协会、技术研究会、养牛合作、水 利合作等,今后还将进一步发展与升级。 (四)公司十农户经营 在小农或家庭经营基础之上,以公司或企业作为龙头,向农民提供物质(如种子、肥料、雏鸡)资 金、技术、管理、销售,农民则提供劳力、土地或其他资源,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种养加一条龙、 产供销一体化,以达到区域内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这种方式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 优化组合中的主体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与农民结合的松紧度不同,紧密的可形成农工商综合型 实体,松散的只有一纸产品收购合同而己。松散型的好处是农民生产的产品销路有了保证,但农民从企 业得到的利益较少。在这种经营方式中,公司或企业的资本可来自当地的农民或非农民,也可来自城市 2
的非农资本(工业、商业、金融、超市等)。 (五)国有或社团经营 在有的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少数由国家、地方政府机构、社团等经营的农场或林场。如中国在黑龙江、 新疆等地存在着一些大型国有农场,全国40%的森林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 二、当前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制 (一)做法 当前在中国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做法是: ①所有制形式。土地属集体所有制,这里的“集体”泛指地区性合作组织,实际执行者是“村”,村将 集体的土地包给农户耕种,农户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②经营方式。农户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 体,具有法人地位,按照合同规定自主进行生产和经营,自负盈亏。③分配方式。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 小部分给集体外,产品全部归于农户。④土地流通方式。土地不准买卖,但在承包期间允许对使用权有 偿转让、继承、收益、做股,禁止政府平调。⑤统分结合以分为主双层经营。在自愿基础上,可不断完 善双层经营的职能,即由集体(村)提供机耕、灌溉、种苗、植保等项服务,适当扩大规模兴办集体企 业。 (二)优缺点 1.“家庭联产承包制”体制与组织形式的优点。 ·适应当前中国多数地区生产力的状况,主要是手工劳动、畜力耕作、规模小而分散、分工不发 达,每个劳动力几乎是独立地完成整个劳动过程。 ·克服了“大锅饭”的弊端,经营者责权利统一,大大调动了以小农经营为主的农民积极性。 ·适于劳动密集型的农业部门或作业项目。 2.从长远看,“家庭联产承包制”存在着缺点与问题。 ·不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推广,如大中型机具、水利化、信息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较大规模农 村与农田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疫病防治等,因而妨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展。 ·生产工具落后、经营规模小、商品率低、盈利少,因而农民收入少,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局面, 难以进人小康或富裕化。 ·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权利不明,不利于农田保护、土地流动与扩大规模,也为官商勾结非法侵占 农民土地埋下了隐患。 (三)前景 ·现有法律和政府部门一再强调,必须稳定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得轻易变动,但可在“双 层经营”的框架内予以完善。 ·随着经济发展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小农经济经营的局限性逐渐凸现,尤其在沿海、东部、城郊 以及农业较发达地区,这种以小农经营为特征的经营制度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需要对现行制度进 行完善与改革。 ·要重视历史教训,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必须在经济发展与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 稳步推进。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吸取外国外地的有益经验,探索自己的道路。经营体制的形式上可以不 拘一格,切忌一刀切。 第二节流通与市场 一、农产品流通 3
消费、生产、交换、分配是经济学的四大领域。农产品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农产品的交换过 程,它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不可少的环节与桥梁。 (一)农产品流通的意义 ·农产品流通是保证农业再生产过程的实现,加速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农产品流通 才能使农产品价值得以实现,使农业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促进农业内部分工、专业化与社会化程度: 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和产量、降低成本、增强竞争能力。 ·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们生活与工业发展的需要。 (二)农产品流通的渠道 农产品流通可分为强制性流通与自由流通两种。 ·强制性流通是指按国家政策或法规规定,采取强制性的计划购销农产品流通渠道。例如,在农 产品紧缺情况下,我国曾采取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合同收购政策、议价收购政策、禁止粮食棉花等农 产品自由流通政策、当前仍在实行的烟草专卖政策等。这些政策一般通过国有的流通渠道执行,如国有 的购销社、经营粮棉油的国有商业专业公司、烟草专卖局等。 ·自由流通是指农民可以自由购销、交换农产品。其形式有直接流通(生产者将农产品直接转人 消费者手中)、间接转手流通、市场流通等。参与间接自由流通的渠道有民营企业、个体商业、合作集 体企业以及一些国有商业机构等。 二、农产品市场 (一)含义 “市场”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指的是农产品交换的场所,即具体的贸易集市。 广义的“市场”指农产品流通领域交换关系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具体的农产品市场,还包括无形的农产品 交换中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农产品市场的功能 市场是一种“无形的手”,它的功能有: 1.调节余缺。通过商品集散与市场交换,可以将生产者与消费者联系在一起,有卖有买,解决了 “卖难”“买难”的供求之间矛盾,也有利于调节农产品生产过剩与不足的矛盾。 2.形成价格。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同一种农产品可以通过比较按质论价,有利于反映商品价值和 供求关系价格的形成。 3.促进生产。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败、信息交流,促进了技术进步、社会分工,引导生产和结 构调整,从而促使生产的发展与升级。 市场的作用巨大,它好像一只无形的手,牵动着农产品的自由流通。但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它在功 能上有其天然的弱点,如盲目性、投机性、唯利是图性、地区局限性、短视性等。为此,政府要对市场 进行宏观调控、引导、管理与协助,尤其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产业、产品、价格等,要通过经济 与法律手段加以干预。 (三)市场种类 农产品市场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划分,主要介绍以下儿种: 1.零售市场。这是农产品市场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星罗棋布于全国城乡的各个角落,以零星、少 量的小宗农产品交易为其特点。包括各种集市、商店、超市等。 2.批发市场。大宗农产品交易的市场。有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等各级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相比,它可节约交易成本,更能体现市场的商品集散功能、价格形成功能、信息交换功能、调节供求功 4
能和综合服务功能。 3.期货市场。与零售市场、批发市场等现货市场不同,期货市场是无形的、是无现货的市场,它 是在农产品尚未出产之前,就已按商定的价格预定的一种交易方式,适用于大宗农产品的流通。 4.要素市场。指的是进行农业生产要素交易的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资金市场,它 对促进农业生产与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中国农产品市场建设 到21世纪初,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已初步建成,起了调节余缺的重要作用,但基本上尚处于初级 现货市场阶段,具有一定的地方性、狭窄性、自发性与盲目性。今后要以开放、统一、竞争、有序为原 则,加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 ·加快、完善批发市场建设。 ·开放、建设农产品要素(土地、劳力、资金)市场。要改革户籍制度,将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与 小城镇建设、城市建设相联系: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土地市场发育:要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发 育多种农村金融组织。 ·积极培育连接农民与市场的营销组织。包括扶持产供销一体化组织,培育市场流动组织,培育市 场从事贸易双方联络活动的中介组织。 ·建设好农产品市场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是调节供求关系的命脉。各级政府要树立服务意识,及 时提供发布各种市场价格信息,民间信息网也可起着积极的作用。 三、农产品国际贸易与WTO 现代农业是开放型的,商品农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流通,而且通过贸易还在国际市场流通。国际上 有一个世界贸易组织(WTO),监督世界各国贸易,并且保证参加该组织的各国之间能够平等和自由地 进行贸易。 (一)WTO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这是WTO的基石,要求成员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其他成员实 施歧视待遇,它是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体现的。也即,给一国优惠,则给各国优惠:在全国范围 内,对国内产品和外国产品一视同仁。 2.透明度原则。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以保证贸易竞争的公平性。 3.自由贸易原则。WTO倡导贸易自由化,要求成员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尽可能取消不必要的贸易 障碍,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但允许发展中国家有较长的过渡期。 4.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如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价格补 贴等。 (二)WTO农业协议 在WTO基本原则基础上,WTO各国通过艰苦谈判签订了《农业协议》,于1995年起施行,主要 内容是; 1.削减农产品市场准入壁垒。要求将非关税壁垒进行关税化、减让关税并保证最低市场准入。 2.规范农业的国内支持。为消除国内支持措施对公平贸易的扭曲,农业协议规定如下。 ·“绿箱”措施:即开绿灯的措施。它由政府提供,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 支持作用的农业支持措施。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检验服务、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 施建设、粮食援助补贴、救济、粮食储备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环保补贴、落后地区援助补贴 等。 ·“黄箱”措施:指政府对农产品(种子、肥料、灌溉、营销贷款)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从而对 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的各种措施。对于这些措施必须予以约束和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