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2)改制前历史沿革(续) 根据2005年7月25日的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以 美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137.00万美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均变更为50000万美元。本次出资经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5年9 月26日出具了天华验字(2005)第336号验资报告 根据2007年11月12日的董事会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 以美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210.00万美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均变更为710.00万美元。本次出资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验 证并于2007年12月24日出具了中天运[2007验字571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1年5月10日的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以美 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190.00万美元,分两期出资,截至2011年6月3日, 第一期实收资本38.00万美元注入本公司;截至2011年7月18日,第二期实收 资本15200万美元注入本公司。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90000万美元。前述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分别于2011年6 月7日及2011年7月1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1965号和中汇会验 [2011]2125号验资报告。 2011年7月6日,根据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浙江省杭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通知((杭)准予变更[2011]第071166号)批准,本公司更名 为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6日,根据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 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发出的(02130022-12)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2]第 0906001号文批准,本公司迁址江苏省无锡新区震泽路18号无锡软件园鲸鱼座 D幢601室。 2012年12月5日,根据2012年10月2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 程,本公司以2012年12月3日为基准日将股东朗新信息对本公司的外币借款 1100.00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62908人民币)转增为对本公司的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达到2,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 138,023,907.00元。本次出资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2年12月5日出具了[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259号验资报告。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3 -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2) 改制前历史沿革(续) 根据 2005 年 7 月 25 日的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以 美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 137.00 万美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均变更为 500.00 万美元。本次出资经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 2005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天华验字(2005)第 336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07 年 11 月 12 日的董事会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 以美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 210.00 万美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均变更为 710.00 万美元。本次出资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验 证并于 2007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中天运[2007]验字 571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1 年 5 月 10 日的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批准朗新信息以美 元现汇对本公司继续增资 190.00 万美元,分两期出资,截至 2011 年 6 月 3 日, 第一期实收资本 38.00 万美元注入本公司;截至 2011 年 7 月 18 日,第二期实收 资本 152.00 万美元注入本公司。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900.00 万美元。前述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7 日 及 2011 年 7 月 19 日 出 具 了 中 汇 会 验 [2011]1965 号 和 中 汇 会 验 [2011]2125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7 月 6 日,根据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浙江省杭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通知((杭)准予变更[2011]第 071166 号)批准,本公司更名 为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6 日,根据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 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发出的(02130022-12)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2]第 0906001 号文批准,本公司迁址江苏省无锡新区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鲸鱼座 D 幢 601 室。 2012 年 12 月 5 日,根据 2012 年 10 月 2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 程,本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 日为基准日将股东朗新信息对本公司的外币借款 1100.00 万美元(汇率为 1 美元=6.2908 人民币)转增为对本公司的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达到 2,00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 138,023,907.00 元。本次出资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259 号验资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2)改制前历史沿革(续) 根据2012年12月20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朗新信 息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0%的股权(对应本公司8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 给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朴华”);将其持有 的12826%股权(对应本公司25652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群英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将其持有的47.174%股权 (对应本公司94348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 YUEQICAPITALLIMITED(以 下简称“YUEQ")。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12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自此,朗新信息不再是本公司的股东 根据2013年3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无锡朴华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2.508%股权(对应本公司501,52900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 给无锡道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道元”);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2747%股权(对应本公司549,30300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 羲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羲华”);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1.765%股权(对应本公司353,07800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富赡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富赡”)。同时,YUEQ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1415%股权(对应本公司283,04400美元的注册资本)也转让给无锡 富赡。随后,无锡道元、无锡羲华、无锡富赡的股份被授予本集团的部分员工, 该等被授予的股份被视为股份支付依据附注二(2)的规定进行处理。在确认前述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时,考虑到授予日本公司及股东的股份未公开交易,故对于授 予本集团员工的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确认参考了本公司于授予日后短期内其他第 三方股东入股本公司时对本公司权益的估值结果。 根据2013年7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YUEQ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8%股权(对应本公司16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28% 股权(对应本公司56.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12%股权(对应本公司 24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博裕”)、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津诚柏”)、海南华兴合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海南兴华”);无锡朴华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4%股权(对应本公司 60.8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1.064%股权(对应本公司2128万美元的 注册资本)、0456%股权(对应本公司9.12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国开博 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无锡群英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96%股权(对应本公 司192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0.336%股权(对应本公司6.72万美元的注册资 本)、0.144%股权(对应本公司288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国开博 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同时,国开博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亦分别向本公 司增资1,236,364.00美元、432,727.00美元及185,45400美元,合计增资 1,854,54500美元。本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3年7月26日出具了[2013]京会兴验字第01010343号验资报告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4 -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2) 改制前历史沿革(续) 根据 2012 年 12 月 20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朗新信 息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40%的股权(对应本公司 8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 给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朴华”);将其持有 的 12.826%股权(对应本公司 256.52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群英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将其持有的 47.174%股权 (对应本公司 943.48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 YUEQICAPITALLIMITED(以 下简称“YUEQI”)。本次股权转让已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自此,朗新信息不再是本公司的股东。 根据 2013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无锡朴华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2.508%股权(对应本公司 501,529.00 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 给无锡道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道元”);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2.747%股权(对应本公司 549,303.00 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 羲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羲华”);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 1.765%股权(对应本公司 353,078.00 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富赡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富赡”)。同时,YUEQI 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 1.415%股权(对应本公司 283,044.00 美元的注册资本)也转让给无锡 富赡。随后,无锡道元、无锡羲华、无锡富赡的股份被授予本集团的部分员工, 该等被授予的股份被视为股份支付依据附注二(22)的规定进行处理。在确认前述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时,考虑到授予日本公司及股东的股份未公开交易,故对于授 予本集团员工的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确认参考了本公司于授予日后短期内其他第 三方股东入股本公司时对本公司权益的估值结果。 根据 2013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YUEQI 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 8%股权(对应本公司 160.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 2.8% 股权(对应本公司 56.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 1.2%股权(对应本公司 24.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博裕”)、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津诚柏”)、海南华兴合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海南兴华”);无锡朴华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4%股权(对应本公司 60.8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 1.064%股权(对应本公司 21.28 万美元的 注册资本)、0.456%股权(对应本公司 9.12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国开博 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无锡群英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0.96%股权(对应本公 司 19.2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0.336%股权(对应本公司 6.72 万美元的注册资 本)、0.144%股权(对应本公司 2.88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国开博 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同时,国开博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亦分别向本公 司增资 1,236,364.00 美元、432,727.00 美元及 185,454.00 美元,合计增资 1,854,545.00 美元。本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2013]京会兴验字第 01010343 号验资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3)改制情况 于2013年11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将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 司,其后于2013年12月13日召开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首届股东创立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由本公司当时全部股东 YUEQⅠ、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道元、无锡羲华、无锡富赡、国开博裕、天 津诚柏、海南华兴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 公司章程,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为168,000,000.00元,由全体股 东以其对本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出资,9位股东作 为发起人,其对改制前后的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变。经各发起人股东确认,以评估 基准日净资产折合本公司股份16,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账面净资产计入 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3年12月6日出具[2013京会兴验字第01010008号验资报告。于2013年12 月23日,本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即朗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取得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外字[2013]第161号)以及于2013年12月2 日取得的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中 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锡高管项发[2013]233号),本 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并取得了江苏省无 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04000162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4)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 根据2014年6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无锡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同年6月23日发出的“锡高管项发[2014]152号”文 及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6月26日发出的“(02130038-1)外商投资 变更登记[2014第06260002号”文批准,朗新科技增加股本人民币18,666.00 元,由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出资人民币2.5亿元认购,增资 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86,666,66600元。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4年6月26日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15号验资报告。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5 -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3) 改制情况 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将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 司,其后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首届股东创立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由本公司当时全部股东 YUEQI、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道元、无锡羲华、无锡富赡、国开博裕、天 津诚柏、海南华兴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 公司章程,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为 168,000,000.00 元,由全体股 东以其对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出资,9 位股东作 为发起人,其对改制前后的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变。经各发起人股东确认,以评估 基准日净资产折合本公司股份 16,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账面净资产计入 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出具[2013]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08 号验资报告。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即朗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取得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外字[2013]第 161 号)以及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取得的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中 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锡高管项发[2013]233 号),本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并取得了江苏省无 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1004000162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4) 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 根据 2014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经无锡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同年 6 月 23 日发出的“锡高管项发[2014]152 号”文 及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发出的“(02130038-1)外商投资 变更登记[2014]第 06260002 号”文批准,朗新科技增加股本人民币 18,666,666.00 元,由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出资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增资 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186,666,666.00 元。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15 号验资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4)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续) 根据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无锡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25日以“锡高管项发 [2015]177号”文及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6月26日以“(2130038-1) 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5]第06260001号”文批准,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人民币173333334.00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360,000000元,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01010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1月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2017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1101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 者首次公开发行4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工作,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00,679,300.0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网上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55,679,30000元,所有增加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2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11月2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 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1,760,300股限制性普通股A股(附注四 (41))。截至2017年12月6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 募集股款人民币153,236,709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760,300.00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1,476,409.00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 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 年12月1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刀)第1082号验资报告。2018年9 月11日,本公司从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处回购了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回购价格为12979元/股,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 币311,496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4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287,496.00元 根据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 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2,484,000股限制性普通股A股(附注四 (41)。截至2018年11月7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 募集股款人民币102,743,32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484,000.00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0,259,320.00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 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 年11月1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723号验资报告。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6 -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4) 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续) 根据 2015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经无锡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以“锡高管项发 [2015]177 号”文及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以“(02130038-1) 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5]第 06260001 号”文批准,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人民币 173,333,334.00 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本次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7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1101 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 者首次公开发行 4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工作,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00,679,300.00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网上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 )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45,000,000.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55,679,300.00 元,所有增加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725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7 年 11 月 2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 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1,760,300 股限制性普通股 A 股(附注四 (41))。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 募集股款人民币 153,236,709.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760,300.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41,476,409.00 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 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1082 号验资报告。2018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从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处回购了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24,0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2.979 元/股,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 币 311,496.00 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 24,0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287,496.00 元。 根据 2018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 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2,484,000 股限制性普通股 A 股(附注四 (41))。截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 募集股款人民币 102,743,32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2,484,000.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0,259,320.00 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 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723 号验资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4)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前述股权变更后的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YUEQI 100096.56000 无锡朴华 84,268440.00 19.63 无锡群英 33,760,08000 7.87 无锡富赡 9430560.00 无锡羲华 8,143,56000 1.90 无锡道元 7435440.00 1.73 国开博裕 53910,00000 12.56 天津诚柏 17,22620500 4.01 海南华兴 8086,68000 188 上海云鑫 36000,00000 8.39 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持有人 46, 1087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4,220,300.00 5.64 429,220.300.00 10000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如前文附注-(4)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共持有 本公司27.50%的股份,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共持有发行人583%的 股份。报告期内,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两家公 司,根据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2013年4月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群英和无锡 朴华为一致行动人,且在行使对本公司的股东权利时,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 锡道元及无锡群英与无锡朴华保持一致。 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通过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间接控制本公司 333251%的股份。根据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于2014年3月3日签订的 《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二人自本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于本公司 2003年5月设立后即通过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共同控制本公司,并承诺将 在需要作出有关本公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先生和郑 新标先生为本公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6)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包括管理及决策组织系统和生产及销售组织系统。管理及 决策组织系统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经营委员会和人力资源、财务 等专业管理部门:生产及销售组织系统有创新中心、平台研发中心、开发交付中 心、产品经营中心、网省中心、业务部、项目运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市场与 销售管理部。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7 -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4) 改制后上市及其他股权变更情况(续)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前述股权变更后的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YUEQI 100,096,560.00 23.32 无锡朴华 84,268,440.00 19.63 无锡群英 33,760,080.00 7.87 无锡富赡 9,430,560.00 2.20 无锡羲华 8,143,560.00 1.90 无锡道元 7,435,440.00 1.73 国开博裕 53,910,000.00 12.56 天津诚柏 17,226,205.00 4.01 海南华兴 8,086,680.00 1.88 上海云鑫 36,000,000.00 8.39 境内上市普通股 A 股持有人 46,642,475.00 10.87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4,220,300.00 5.64 429,220,300.00 100.00 (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如前文附注一(4)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共持有 本公司 27.50%的股份,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共持有发行人 5.83%的 股份。报告期内,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两家公 司,根据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 2013 年 4 月 2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群英和无锡 朴华为一致行动人,且在行使对本公司的股东权利时,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 锡道元及无锡群英与无锡朴华保持一致。 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通过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间接控制本公司 33.3251%的股份。根据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于 2014 年 3 月 3 日签订的 《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二人自本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于本公司 2003 年 5 月设立后即通过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共同控制本公司,并承诺将 在需要作出有关本公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先生和郑 新标先生为本公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6) 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包括管理及决策组织系统和生产及销售组织系统。管理及 决策组织系统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经营委员会和人力资源、财务 等专业管理部门;生产及销售组织系统有创新中心、平台研发中心、开发交付中 心、产品经营中心、网省中心、业务部、项目运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市场与 销售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