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殷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殷东权益合计 2018年1月1日年初余额 300000014975410199677043410677(1273275)(272991) 169552249016.14615810.505408 匚综合收益总 15491 4811 048m 匚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60000(145 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1625577)(2 四(64) 600000 回购并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590 405.539 四(49) (831723 匚。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11.995764 1995764 (11.995764 是取安全生产费 60036512645010110.3800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周乃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8 项目 附注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8 年 1 月 1 日年初余额 30,000,000 14,975,410 1,996,770 43,410,677 (1,273,275) (272,991) 169 5,522,490 16,146,158 110,505,408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5,491 - - 4,811,750 4,827,241 净利润 - - - - - - - - 4,811,750 4,811,750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5,491 - - - 15,49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0,590) - 6,000,000 (1,458,992) (1,651,167) - - - - 2,879,251 回购股票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 - - (1,625,577) (2,080,488) - - - - (3,706,065)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四(64) - - - 179,777 - - - - - 179,777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6,000,000 - - - - - - 6,000,000 回购并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590) - - (13,461) 24,051 - - - - - 其他 - - - 269 405,270 - - - - 405,539 利润分配 四(49) - - - - - - - 481,175 (8,312,898) (7,831,723)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481,175 (481,175)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6,447,723) (6,447,723)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 - - - - - - - (1,384,000) (1,384,000)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995,764 - - (11,995,764) - - - - -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1,995,764 - - (11,995,764)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169) - - (169) 提取安全生产费 - - - - - - 1,063,906 - - 1,063,906 使用安全生产费 - - - - - - (1,064,075) - - (1,064,075)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末余额 41,985,174 14,975,410 7,996,770 29,955,921 (2,924,442) (257,500) - 6,003,665 12,645,010 110,380,00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周乃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并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于2007年12月6日以国资改革 【2007】1495号文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称“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合称“其他发起人”)作为 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11月,经国资委批准,中建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制后中建总公司名称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集团”),由国资委代表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总部地 址为中国北京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建集团。本公司于2009年7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挂牌上市。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约420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约 2,363,070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30%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安 装、咨询、开发、装饰、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经营范围中主营:承担国内外公 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地 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 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槭的生产与销售;以及集团内部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不存在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并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于2007年12月6日以国资改革 【2007】1495号文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称“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合称“其他发起人”)作为 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11月,经国资委批准,中建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制后中建总公司名称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集团”),由国资委代表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总部地 址为中国北京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建集团。本公司于2009年7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挂牌上市。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约420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约 2,363,070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30%。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安 装、咨询、开发、装饰、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经营范围中主营:承担国内外公 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地 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 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以及集团内部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不存在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 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0)、收入的确认和计 量(附注二(24)等。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31)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 人民币列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0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 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0))、收入的确认和计 量(附注二(24))等。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31)。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 人民币列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 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 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 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商誉为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取得的子公 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 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 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 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商誉为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取得的子公 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 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 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 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 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 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 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由于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 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 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 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 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 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 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 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由于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 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