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ò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 收的一种税
•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 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 并转让。 “转让”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 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 并转让。 “转让”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 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 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如厂房、仓库、商店、医院、住 宅、地下室、围墙、烟囱、电梯、中央空调、管道、水箱 等。 “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 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 上述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者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即拥有排他性的全部产 权
“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 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如厂房、仓库、商店、医院、住 宅、地下室、围墙、烟囱、电梯、中央空调、管道、水箱 等。 “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 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 上述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者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即拥有排他性的全部产 权
★征税范围的界定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断可依据以下三个标准: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 不包括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 为。 第一个标准一— 所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国有 注意区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的不同涵义
★征税范围的界定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断可依据以下三个标准: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 不包括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 为。 第一个标准——所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国有 注意区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的不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