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理论 面,与本书的经济理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种区别本身,曾 经受到许多非难。然而,难道把日常经营一家厂商所引发的现象, 与创设一家新的厂商所引发的现象,予以区别开来,是真的不符合 生活现实,或者是人为的吗?难道它必然地要同一种“机械的类 比”有任何关系吗?对钻研名词的历史有嗜好的人,如果他们感到 要这样做,倒应该谈到一种动物学上的类比;因为静态和动态这些 名词是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引入经济学的,尽管用的是一种 不同的含义。穆勒可能引自孔德,而孔德又转而告诉我们,他是从 动物学家德·布兰维尔那里借用来的。 我要对我的朋友雷德弗斯·奧佩博士致以诚挚的感谢,他以 无可比拟的好意,承担了一种非常难以驾驭的原文的艰巨的翻译 工作。*我们决定删去原版第一章和第三章的两个附录,以及这里 或那里的一段或一节。有的地方,对说明作了一些更动;有些页数 重新改写了。鉴于书中的论点本身没有任何改变,我觉得作一张 更改对照表是多余的。 约瑟夫·A.熊彼特 美国,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 1934年3月 这里所谓原文是指德文,书名为 Die Theorie der wirtschaftlichen Entwick ng;现在的英文书名则为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校者
第一章由一定环境所制约的 经济生活的循环流转0 社会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它的洪流中,研 究工作者的分类之手人为地抽出了经济的事实。把一个事实称为 经济的事实这已经包含了一种抽象,这是从内心上模拟现实的技 术条件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的许多抽象中的头一个。一个事实决 不完全是或纯粹是经济的;总是存在着其他的—并且常常是更 重要的——方面。然而,我们在科学中就象在日常生活中一样谈 到经济的事实,我们是有同样的权利这样作的;也是根据同样的权 利,我们可以写一部文学史,尽管一国人民的文学同它生存的一切 其他因素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 社会事实是(至少直接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经济事实则是 经济行为的结果。经济行为可以定义为目的在于取得货物的行 为。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谈行为的经济动机,谈社会和经济生 活中的经济力量,等等。可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只是目的在于通过 交换或生产来取得货物的那种经济行为,因此我们将经济行为的 概念限制在这种类型的取得上,而把那一比较广泛的领域留给经 济动机和经济力量这些概念,因为在我们将要谈论的经济行为这 ①这个标题是参考菲利波维奇的用语来选定的。参阅他的《概论》,第II编,绪 论
6 经济发展理论 个比较狭窄的领域以外,我们还需要经济动机和经济力量这两个 概念。 因此,经济事实的领域首先就是由经济行为的概念所限定的 那个领域。每一个人都必须(至少是部分地)有经济方面的行为 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么是一个“经济主体”“ economic subject”,译 自德语“ Wirtschaftssubjekt”),要么是依附于一个经济主体。可 是,一旦各社会集团的成员在职业上各有分工以后,我们就可以区 分两大类人:一类人的主要活动是经济行为或营业,另一类人的行 为的经济方面相对于其他方面而言退居次要的地位。在这种情况 下,经济生活是由一个特别集团的人来代表的,虽然所有其他社会 成员也必须有经济方面的行为。于是这个集团的活动可以说是构 成了经济生活, xat'etoxn,这样说的时候就不再包含抽象,不管 从这种意义说的经济生活同人们的其他重要表现所具有的一切关 系如何。 象谈一般的经济事实那样,我们也谈经济发展。说明经济的 发展乃是我们在本书中的目的。在提出我们的论点以前,我们将 在本章给自己提供一些必要的原则,并使我们自己熟悉某些概念 上的设计,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所需要的。此外,必须为以后的论 证提供一些可以比作是“把手”或“头”的东西,以便“掌握”公认 理论的“轮子”。我完全摒弃了方法论上的注释这个武器。在这方 面我只想大家注意到,本章所说的的确是经济理论主体的一部分, 但在主要之点上并不要求读者具有今天需要特别为之论证的知 识。其次,由于我们的论证只需要少数理论上的结论,我很高兴地 利用了这样提供的机会,尽可能简单地表达我所要说的东西,不用
第一章由一定环境所制约的经济生活的循环浇转 专门术语这就不免牺牲了绝对的准确性。但是,凡是在更加准确 的表述的好处只存在于那些对我们没有什么进一步重要性之点的 场合,我决定都采用这样一种办法。在这方面我请读者参考我的 另一本书。① 当我们探讨经济现象的一般形式,探讨它们的一致性或探讨 如何去理解它们的关键时,我们在事实上表明了:我们在此刻想要 把它们看作是某种作为“未知的事物而需要加以研究的东西,需 要加以探索的东西;我们想要对它们追本溯源,直到相对说来是 “已知的事物”,就象任何一门科学对待它的研究客体一样。当我 们成功地找到了两种现象之间的明确的因果关系时,如果起“原 因”作用的现象是非经济现象,那么我们的问题就解决了。我们这 样就完成了自己作为经济学家在当前这种场合所能够做到的事 情,以后我们必须让位于其他的学科。反之,如果作为原因的因素 它本身在性质上是经济的,我们就必须继续我们在阐释方面的努 力,直至我们到达非经济的基地。这对一般理论和对具体事例来 说,都是如此。如果我能说例如,地租这个现象是由于土地质量 的不同所引起的,那么经济上的解释就算已经完毕了。如果我能 对某种价格运动追溯到对商业的政府管制,那么我就已经尽到了 作为经济理论家所能尽到的责任,因为政府对商业的管制并不以 通过交换或生产去获得货物为直接目的,从而不属于我们的纯 经济事实这一概念的范畴。我们总是从事于描述把经济数据和非 经济数据联系起来的因果关系的一般形态。经验告诉我们,这样 作是可能的。经济事件有它们的逻辑,这是每一个从事实践的人 ①《理论政治经济学的本质和主要内容,以后简称《本质
经济发展理论 都知道的,我们只不过需要自觉地准确地加以表述而已。在这样 作时,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将考虑一个孤立的社会;我们在这个 孤立的社会中也象在比较复杂的场合中一样,能够看到事物的本 质,而本书所要研究的就只是这种事物的本质 因此,我们将要概述心中想象的经济机制的主要特征。为此 目的,我们主要设想的是一个商业上有组织的国家,其中私人财 产、分工和自由竞争居于统治地位。 如果一个从来不曾看到或听到过这样一个国家的人,观察到 有一个农民为在一个遥远的城市生产谷物去为作面包而消费,他 就会不得不问,这个农民怎样会知道这个消费者需要面包并且恰 好是那么多呢?当他听说这个农民根本不知道谷物是在哪里或由 何人所消费时,他肯定会大吃一惊。更者,他还可能看出,谷物必须 通过一些人之手才达到最终的消费者那里,而所有这些人也都根 本不知道这个最终的消费者只有最后的面包出售人可能是例外 甚至这些出售人在知道这个具体的消费者会要购买面包以前 般也必须从事过生产或购进面包。农民能够很容易回答向他提出 的问题:长期的经验①(部分地是得自前人的)告诉他,为了他自己 的最大利益,他应当生产多少;经验教育了他,使他懂得应当加以 考虑的需求的大小和强度。他尽可能地维持这个数量,只在环境 的压力下才还渐地改变它。 在农民核算中的其他项目也是同样的,不问他是象大工业家 样完全地进行核算,或是半自觉地并通过习惯的力量来作出他 的决定。在一定的限度内他通常都知道他必须购入的东西的价 Q参阅维塞尔:《自然价值》在那里首次提出了这一点井明了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