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财务人员 员工总计 248 268 蛟教寶程度分类期初人教期末人 博士 硕士 本科 106 专科 77 86 专科以下 员工总计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高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报告期公司共增加员工人数20人,主要是引进了部分技术人才及生产、行 政人员。 2、公司继续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四定”推广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 切实的定人、定事、定岗、定薪等各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推进和实施,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的战略定位更为明晰,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更加明确,业务活动的开展更为顺畅 人岗匹配度显著提高,组织活力眀显増强,基本实现了公司战略及运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对接 3、合理配置,提高人岗匹配度。公司对岗位职责与任职标准进行了修订和细化,并严格按照新标准, 进行部门调整和岗位配置,同时,加强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人岗匹配度明显提高。全年度,共对3名表 现优异的员工进行了晋升,对7名员工进行了调岗处理,对4名试用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了劝退处理,充分 贯彻了“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以及“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理念。 4、加强激励,激发员工潜能。报告期加强员工月度考核,采取每月固定工资加浮动绩效工资的形式, 较好地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继续通过“留住一批、引进一批、培养一批、淘汰一批”的人才理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较好地 满足了生产经营需要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N期末员工数量i期未誊通股持股数量()泪 核心员工 核心技术人员 345.60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共有5名,姓名为张惠军、林清、童西雄、龙道志、谢波。 1、张惠军,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 湖北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7月-2000年11月,就职于武汉洲际集团研究所:2000 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现任副总工程师。张惠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4.56万股,持股比例为1.92% 、林淸,中国国籍,1964年3月岀生,毕业于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 1982年10月至1985年7月在武汉大学无线电专业学习(在职)。1982年10月至2005年12月在武汉普 天通信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模块分厂主任,2001年9月到2004年7月在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在职) 2005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 3、童西雄,中国国籍,1977年9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学士学位,助理工程 师。2000年9月20日至今在本公司历任生产工程部主任、工艺技术部部长 4、龙道志,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6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6 财务人员 6 7 员工总计 248 26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7 8 本科 98 106 专科 77 86 专科以下 65 67 员工总计 248 268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报告期公司共增加员工人数 20 人,主要是引进了部分技术人才及生产、行 政人员。 2、公司继续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四定”推广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 切实的定人、定事、定岗、定薪等各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推进和实施,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的战略定位更为明晰,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更加明确,业务活动的开展更为顺畅, 人岗匹配度显著提高,组织活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了公司战略及运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对接。 3、合理配置,提高人岗匹配度。公司对岗位职责与任职标准进行了修订和细化,并严格按照新标准, 进行部门调整和岗位配置,同时,加强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人岗匹配度明显提高。全年度,共对 3 名表 现优异的员工进行了晋升,对 7 名员工进行了调岗处理,对 4 名试用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了劝退处理,充分 贯彻了“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以及“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理念。 4、加强激励,激发员工潜能。报告期加强员工月度考核,采取每月固定工资加浮动绩效工资的形式, 较好地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继续通过“留住一批、引进一批、培养一批、淘汰一批”的人才理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较好地 满足了生产经营需要。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股) 核心员工 0 0 0 核心技术人员 5 5 345,60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5 名,姓名为张惠军、林清、童西雄、龙道志、谢波。 1、张惠军,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9 月-1998 年 7 月就读于 湖北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2000 年 11 月,就职于武汉洲际集团研究所;2000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现任副总工程师。张惠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4.56 万股,持股比例为 1.92%。 2、林清,中国国籍,1964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 1982 年 10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武汉大学无线电专业学习(在职)。1982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武汉普 天通信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模块分厂主任,2001 年 9 月到 2004 年 7 月在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在职), 2005 年 12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 3、童西雄,中国国籍,1977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学士学位,助理工程 师。2000 年 9 月 20 日至今在本公司历任生产工程部主任、工艺技术部部长。 4、龙道志,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6 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7月-190年7月,就职于原邮电部武汉通信仪表厂,从事设计工 作;2000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技术中心项目经理。龙道志先生现有本公司监事;持有公司 股份数为27.9万股,持股比例为1.55% 5、谢波,中国国籍,1981年2月8日出生,毕业于湖北教育学院电子信息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工 程师。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湖北教育学院电子信息技术专业学习,2003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历任生产部调试员、研发部助理设计师、技术中心项目负责人、技术中心项目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无变动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7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89 年 7 月-1990 年 7 月,就职于原邮电部武汉通信仪表厂,从事设计工 作;200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技术中心项目经理。龙道志先生现有本公司监事;持有公司 股份数为 27.9 万股,持股比例为 1.55%。 5、谢波,中国国籍,1981 年 2 月 8 日出生,毕业于湖北教育学院电子信息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工 程师。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湖北教育学院电子信息技术专业学习,2003 年 4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历任生产部调试员、研发部助理设计师、技术中心项目负责人、技术中心项目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无变动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否否否否否否是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形成 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三会成员 的成员资格、召开程序、议事规则、提案、表决程序作出了细化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方向,认真学习相关公司规范运行的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全体 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股东的参会资格和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并执行股东大 会的决议。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 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的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公司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无修改情况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图教期内会议召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8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形成 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三会成员 的成员资格、召开程序、议事规则、提案、表决程序作出了细化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方向,认真学习相关公司规范运行的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全体 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股东的参会资格和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并执行股东大 会的决议。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 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的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公司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无修改情况。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 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5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北京永力睿远科技有 限公司的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监事会 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 案》。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股东大会 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恪尽职守,各尽其责,依法规范运作,满足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化需要, 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公司未引入职业经理人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9 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北京永力睿远科技有 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 4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 案》。 股东大会 2 (1)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恪尽职守,各尽其责,依法规范运作,满足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化需要, 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公司未引入职业经理人。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畅通投资者沟通联系、事务处 理的渠道。 Ⅰ、严格按照持续信息披露的规定与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得到尊重、保护 2、确保对外联系畅通,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认真、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 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意见及时上报给公司董事会。 3、公司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硏,由董事会秘书及时接待,热情服 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控股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情形,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 力,不存在因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而使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完整性受到不利的影响。 2、人员独立 司在劳动关系、人事及薪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均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企业标识、非专利 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公司不存在资产不完整的情况。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 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具有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 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 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合署办公的情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或混合纳税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意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 实施,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0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畅通投资者沟通联系、事务处 理的渠道。 1、严格按照持续信息披露的规定与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得到尊重、保护。 2、确保对外联系畅通,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认真、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 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意见及时上报给公司董事会。 3、公司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由董事会秘书及时接待,热情服 务。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控股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情形,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 力,不存在因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而使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完整性受到不利的影响。 2、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关系、人事及薪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均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企业标识、非专利 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公司不存在资产不完整的情况。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 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具有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 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 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合署办公的情 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或混合纳税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意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 实施,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