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黄元喜、朱逸宁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否 2018年 2017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年 营业收入(元) 1,400,899,590.3 1,026,358,726.69 36499 665,68362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7,525,099 305,192052.2 23.70% 202,656,115.1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69,260,61692 27702122722 33.30 190,322,025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8730.17 448,664,177.53 266,508,35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50%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年末 总资产(元) 1,780,577615.37167568405470 6.26% 1397628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5076,241341,30841251229 1,15105339914 元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0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黄元喜、朱逸宁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8 年 201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 年 营业收入(元) 1,400,899,590.33 1,026,358,726.69 36.49% 665,683,62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377,525,099.40 305,192,052.27 23.70% 202,656,11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9,260,616.92 277,021,227.22 33.30% 190,322,02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441,885,730.17 448,664,177.53 -1.51% 266,508,353.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8 22.92%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8 22.92% 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8% 25.73% 3.55% 18.50%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 年末 总资产(元) 1,780,577,615.37 1,675,684,054.70 6.26% 1,397,628,60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365,076,241.34 1,308,412,512.29 4.33% 1,151,053,399.1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9,98050866 4241555049370.858121 467,645,40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715,522.55 84,079,73958 l01,525,05251 130,204,78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501,326.3 80.027826.5 01,316,696.1 128,414,767.7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0,697.1 119,593,58794 l11200,89713 186,190,547.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己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295.194.44 264,212.08 4,410,12942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905390 1,045,709.00 1,636,834.62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余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10,864,8914 32.004,94962 17,296,3941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7,2644 166,18595 1.17949 7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9,980,508.66 342,415,550.49 370,858,122.12 467,645,40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715,522.55 84,079,739.58 101,525,052.51 130,204,78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9,501,326.37 80,027,826.59 101,316,696.19 128,414,767.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0,697.14 119,593,587.94 111,200,897.13 186,190,547.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5,194.44 264,212.08 -4,410,129.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05,398.02 1,045,709.00 1,636,834.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864,891.49 32,004,949.62 17,296,394.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7,264.43 -166,185.95 -1,179.4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3,348 4.977.859.7 2.187.830.44 82644824828,170,82505 12,334,089.4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3,348.16 4,977,859.70 2,187,830.44 合计 8,264,482.48 28,170,825.05 12,334,089.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厨电细分行业一一集成灶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经营,是集成灶行业的首创者和领军企业。该产品集 吸油烟、灶具、消毒柜、蒸箱、烤箱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油烟吸除率达96%以上。产品拥有专利15项,其中国际专利9项 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加0项。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厨房以及部队、学校、医院等烹饪场所,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有效解 决厨房油烟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改善和提升居室环境及空气质量。同时,公司以打造健康整体厨房为目标,围绕集成 灶主业进一步致力于对厨房电器、厨房一体化、智能化相关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制和开发,相继开发了厨柜、净水机、集成 水槽、电蒸炉、电烤箱和洗碗机等新型厨电产品,较好地实现了厨房领域的多元化发展 公司业务主要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已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拥有1000多家一级经销商(区 域经销商)和2000多个营销终端,已进入了国美、苏宁、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知名家居连锁卖场和家电商场;同时建立 公司官方电商平台,并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著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并开展了新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 发挥行业领军优势,通过加快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投产,加快对主销渠道以及电商、KA、工程等新兴销售渠道的开发和 建设,建立了多元化营销渠道,大力开展品牌建设等,实现了企业经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2018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139,72.98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974%,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继续大幅领先于行业第二梯队企业,处 行业领军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比期初减少7,81%,主要系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 无形资产 比期初增加6973%,主要系增加土地使用权746597万元 在建工程 比期初增加1581.74%,系投资年新增110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品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比期初增加9451%,主要系期末电商应收账款比上期有所增加 预付款项 比期初增加18249%,主要系预付广告宣传费增加 其他应收款 比期初增加118403%,主要系人才公寓土地履约保证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比期初减少67.67%,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4亿赎回 比期初增加20641%,主要系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税资产 时性差异增加,导致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要从事厨电细分行业--集成灶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经营,是集成灶行业的首创者和领军企业。该产品集 吸油烟、灶具、消毒柜、蒸箱、烤箱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油烟吸除率达99.6%以上。产品拥有专利151项,其中国际专利9项, 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厨房以及部队、学校、医院等烹饪场所,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有效解 决厨房油烟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改善和提升居室环境及空气质量。同时,公司以打造健康整体厨房为目标,围绕集成 灶主业进一步致力于对厨房电器、厨房一体化、智能化相关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制和开发,相继开发了厨柜、净水机、集成 水槽、电蒸炉、电烤箱和洗碗机等新型厨电产品, 较好地实现了厨房领域的多元化发展。 公司业务主要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已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拥有1000多家一级经销商(区 域经销商)和2000多个营销终端,已进入了国美、苏宁、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知名家居连锁卖场和家电商场;同时建立 公司官方电商平台,并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著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并开展了新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 发挥行业领军优势,通过加快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投产,加快对主销渠道以及电商、KA、工程等新兴销售渠道的开发和 建设,建立了多元化营销渠道,大力开展品牌建设等,实现了企业经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2018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139,722.98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9.74%,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继续大幅领先于行业第二梯队企业,处 行业领军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比期初减少 7.81%,主要系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 无形资产 比期初增加 69.73%,主要系增加土地使用权 7465.97 万元。 在建工程 比期初增加 1581.74%,系投资年新增 110 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品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比期初增加 94.51%,主要系期末电商应收账款比上期有所增加。 预付款项 比期初增加 182.49%,主要系预付广告宣传费增加。 其他应收款 比期初增加 1184.03%,主要系人才公寓土地履约保证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比期初减少 67.67%,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 亿赎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 比期初增加 206.41%,主要系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增加,导致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1、生产装备和规模优势 公司是集成灶行业的首创者和领军者,目前拥有生产基地二个,拥有集成灶行业最为高端的生产装备,建立了集成灶 行业内首条冲压机械手自动线、自动连续模生产线、自动部装流水线和自动总装流水线,实现了机器换人和自动化生产:同 时引入台湾先进的集成化物流管理系统,建造了集成灶行业顶级水平的全自动高智能化立体仓库二个,已形成互联网+工业 化相融合的现代智造和智慧生产模式,年生产能力达55万台,是目前集成灶行业最具规模和研发实力的集成灶等厨房电器产 品专业化生产制造企业。公司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机器换人示范企业、浙江制造认证企业、浙江省燃气具和厨电厨具行业优秀 智能制造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等。2017年11月公司启动了年新增110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品项目的建设,项目采 用国际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和国际领先的工业物联网技术,建设高端自动化生产线12条,未来将建成规模化、智能化、可视化 的集成灶及厨房电器产品智慧制造基地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管理体系,拥有一支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的技术创新团队,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嘉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CNAS检测中心,是目前行业最具研发实力的技术与产品孵化平台。此外, 公司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主要围绕集成灶主业做好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同时以智能厨电、智能厨房、智能家 居为核心,开展前瞻性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储备,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作为集成灶行业的创始者,公司研发并掌握集成灶产品的核心技术,以及厨电行业的前沿技术,拥有专利15项,其中 国际专利9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浙江省重 点科技计划项目、淅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等,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发明进步奖、技术与产品创新奖、设计奖等 特别是涡轮增压高效燃烧器技术及其集成灶具的成功研发和产业化实施,填补国内空白,引领行业走向新的高度。公司牵头 起草修订了建筑部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排气道》,由此开创了下进风口排风道的先河,为集成灶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制订了中国首部《集成灶》、以及《家用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浙江制造》 等多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引领集成灶行业技术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 企业、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等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控制体系,建有国家认可的CNAS检测中心,建立环境实验、材料实验室、电磁 兼容实验室、机械性能、热工实验室、电气安全性能实验室、空气性能实验室等20多个行业一流的专业试验室,拥有200多 台套国内一流和国际先进的专业检测和测试设备,公司依据国家标准GB16410-2007、GB30720-2014开展集成灶产品性能 安全等全项目的检测工作,是集成灶行业内检测项目最多的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为美大集成灶提供了全方位的质量保障。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 果等七大方面进行质量管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的大质量管理模式,大幅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产品品 质,已获得了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和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在此基础上,公司创新将品质管理从内向外延伸,对供应商产品研发 材料进货、生产制造、品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持续保持行业 领先优势。 4、品牌优势 作为集成灶的开创者和引领者,公司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厨房生活理念,致力于成为现代健康厨房生活的引领者和中国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1、生产装备和规模优势 公司是集成灶行业的首创者和领军者,目前拥有生产基地二个,拥有集成灶行业最为高端的生产装备,建立了集成灶 行业内首条冲压机械手自动线、自动连续模生产线、自动部装流水线和自动总装流水线,实现了机器换人和自动化生产;同 时引入台湾先进的集成化物流管理系统,建造了集成灶行业顶级水平的全自动高智能化立体仓库二个,已形成互联网+工业 化相融合的现代智造和智慧生产模式,年生产能力达55万台,是目前集成灶行业最具规模和研发实力的集成灶等厨房电器产 品专业化生产制造企业。公司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机器换人示范企业、浙江制造认证企业、浙江省燃气具和厨电厨具行业优秀 智能制造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等。2017年11月公司启动了年新增110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品项目的建设,项目采 用国际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和国际领先的工业物联网技术,建设高端自动化生产线12条,未来将建成规模化、智能化、可视化 的集成灶及厨房电器产品智慧制造基地。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管理体系,拥有一支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的技术创新团队,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嘉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CNAS检测中心,是目前行业最具研发实力的技术与产品孵化平台。此外, 公司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主要围绕集成灶主业做好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同时以智能厨电、智能厨房、智能家 居为核心,开展前瞻性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储备,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作为集成灶行业的创始者,公司研发并掌握集成灶产品的核心技术,以及厨电行业的前沿技术,拥有专利15项,其中 国际专利9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浙江省重 点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等,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发明进步奖、技术与产品创新奖、设计奖等。 特别是涡轮增压高效燃烧器技术及其集成灶具的成功研发和产业化实施,填补国内空白,引领行业走向新的高度。公司牵头 起草修订了建筑部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排气道》,由此开创了下进风口排风道的先河,为集成灶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制订了中国首部《集成灶》、以及《家用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浙江制造》 等多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引领集成灶行业技术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 企业、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等。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控制体系,建有国家认可的CNAS检测中心,建立环境实验、材料实验室、电磁 兼容实验室、机械性能、热工实验室、电气安全性能实验室、空气性能实验室等20多个行业一流的专业试验室,拥有200多 台套国内一流和国际先进的专业检测和测试设备,公司依据国家标准GB16410-2007、GB30720-2014开展集成灶产品性能、 安全等全项目的检测工作,是集成灶行业内检测项目最多的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为美大集成灶提供了全方位的质量保障。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 果等七大方面进行质量管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的大质量管理模式,大幅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产品品 质,已获得了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和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在此基础上,公司创新将品质管理从内向外延伸,对供应商产品研发、 材料进货、生产制造、品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持续保持行业 领先优势。 4、品牌优势 作为集成灶的开创者和引领者,公司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厨房生活理念,致力于成为现代健康厨房生活的引领者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