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双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白色双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 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 路边线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于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 1.4对“超二级公路”的说明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条文说明中对“超二级公路”的解 释是:“经调查,路基宽度超过15米的二级公路,多已划为不设中间带对向行驶 的四车道公路 有的路基宽度甚至超过20米 ,此种公路被当地称为‘超二级 路'。由于没有中间带,对向行驶的车辆经常越过双黄线强行超车,致使事故频 繁,无法控制。” 为了彻底根除交通安全隐患,应对“超二级公路”进行道路改造,设置中间 带,宽度一般值3米,低限值2米。本指南对“超二级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主 要基于公路现状,即是在公路改造之前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补救措施
8 白色双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白色双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 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 路边线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于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 1.4 对“超二级公路”的说明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条文说明中对“超二级公路”的解 释是:“经调查,路基宽度超过 15 米的二级公路,多已划为不设中间带对向行驶 的四车道公路,有的路基宽度甚至超过 20 米,此种公路被当地称为‘超二级公 路’。由于没有中间带,对向行驶的车辆经常越过双黄线强行超车,致使事故频 繁,无法控制。” 为了彻底根除交通安全隐患,应对“超二级公路”进行道路改造,设置中间 带,宽度一般值 3 米,低限值 2 米。本指南对“超二级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主 要基于公路现状,即是在公路改造之前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补救措施
2公路交通标志设置 2.1路段 2.1.1直线路段 当直线段距离大于5公里时,在直线段中间无标志的地点(3公里)处宜加 设“地点距离”指路标志(路15),参见图2.1.1(本图例仅以一侧行车方向标 志设置为例,另一侧标志可参照设置,下同)。 中山35 65 图2.1.1直线路段标志设置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理需要设置相应的警告、禁令标志及交通标线。 2.1.2急弯路段 急弯是指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均低于表2.1.1标准值的弯道。 在弯道之前应设置“向左急弯路”警告标志(警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 标志(警8),标志至弯道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参见图2.1.2。 当停车视距满足标准值时,可不设急弯警告标志。 表2.1.1 停车视距表 设计速度(km/h) 6040 30 20 平曲线半径,m 200 100 响 停车视距(m) 75 40 30 20
9 2 公路交通标志设置 2.1 路段 2.1.1 直线路段 当直线段距离大于 5 公里时,在直线段中间无标志的地点(3 公里)处宜加 设“地点距离”指路标志(路 15),参见图 2.1.1(本图例仅以一侧行车方向标 志设置为例,另一侧标志可参照设置,下同)。 图2.1.1 直线路段标志设置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理需要设置相应的警告、禁令标志及交通标线。 2.1.2 急弯路段 急弯是指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均低于表 2.1.1 标准值的弯道。 在弯道之前应设置“向左急弯路”警告标志(警 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 标志(警 8),标志至弯道起点的距离按表 1.2.1 选取,参见图 2.1.2。 当停车视距满足标准值时,可不设急弯警告标志。 表2.1.1 停车视距表 设计速度(km/h) 60 40 30 20 平曲线半径,m 200 100 65 30 停车视距(m) 75 40 30 20
⑧ 0 图2.1,2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急弯路段标志设置
10 图2.1.2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急弯路段标志设置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2,同时在 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 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 禁令标志(禁38),参见图2.1.2。 在弯道起点前30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弯道路段应 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 而定,并在其外侧加设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 标志(禁29),参见图2.1.2。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 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 20~50米为宜,参见图2.1.2。 2.1.3连续弯道 2.1.3.1反向弯道 在进入弯道之前应设置“反向弯路”警告标志(警9),标志至弯道起点的 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在两反向曲线的连接处,如视线不良,应设置“向左急 弯路”警告标志(警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标志(警8),参见图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3。同时在 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 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 禁令标志(禁38)。 在弯道起点前30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弯道路段设 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而 定,在其外侧加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 29)。参见图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 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 20~50米为宜,参见图2.1.3。 11
11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 37),参见图 2.1.2,同时在 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 31), 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 禁令标志(禁 38),参见图 2.1.2。 在弯道起点前 30 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 28),弯道路段应 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 而定,并在其外侧加设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 标志(禁 29),参见图 2.1.2。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 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 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 20~50 米为宜,参见图 2.1.2。 2.1.3 连续弯道 2.1.3.1 反向弯道 在进入弯道之前应设置“反向弯路”警告标志(警 9),标志至弯道起点的 距离应按表 1.2.1 选取。在两反向曲线的连接处,如视线不良,应设置“向左急 弯路”警告标志(警 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标志(警 8),参见图 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 37),参见图 2.1.3。同时在 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 31); 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 禁令标志(禁 38)。 在弯道起点前 30 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 28),弯道路段设 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而 定,在其外侧加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 29)。参见图 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 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 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 20~50 米为宜,参见图 2.1.3
是爱 +A△ 图21,3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反向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12
12 图2.1.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反向弯道路段标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