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
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 12 月
目 录 1总则 2术语. 2 3空间范围与设计内容 4交通调查与分析. 5 5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 7 6道路横断面设计 9 7平面交叉口设计 .17 8道路沿线交通设计 .32 9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 43 10公共交通设计 .58 11交通标志标线设计 .69 12交通控制系统设计 .89 13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 ò 14交通稳静化设计. 105 15交通设计方案评价. .111 16成果要求 .112 参考文献 114
I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空间范围与设计内容. 4 4 交通调查与分析. 5 5 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7 6 道路横断面设计. 9 7 平面交叉口设计. 17 8 道路沿线交通设计. 32 9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43 10 公共交通设计. 58 11 交通标志标线设计. 69 12 交通控制系统设计. 89 13 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 70 14 交通稳静化设计. 105 15 交通设计方案评价. 111 16 成果要求. 112 参考文献. 114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 52号),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质量和水平,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完 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引导城市绿色交通发展,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以下 简称《指南》)。 本《指南》提出了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的目的、原则、编制流程、主要 内容及技术要点,并明确了设计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研究范围与内容、交通调查与分析、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横断 面设计、平面交叉口设计、道路沿线交通设计、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公共交 通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交通控制系统设计、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交通稳 静化设计、交通设计方案评价和成果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 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 本《指南》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协调人:王翔、陈浩东、张海达、徐建、任峰: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钱林波、杨涛、史 桂芳、孙晓莉、顾克东、黄娟、庄轲、倪焕来。 本《指南》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管理,南京市城市与 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解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江 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 编:210036)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 52 号),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质量和水平,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完 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引导城市绿色交通发展,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以下 简称《指南》)。 本《指南》提出了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的目的、原则、编制流程、主要 内容及技术要点,并明确了设计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研究范围与内容、交通调查与分析、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横断 面设计、平面交叉口设计、道路沿线交通设计、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公共交 通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交通控制系统设计、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交通稳 静化设计、交通设计方案评价和成果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 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 本《指南》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协调人:王翔、陈浩东、张海达、徐建、任峰;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钱林波、杨涛、史 桂芳、孙晓莉、顾克东、黄娟、庄轲、倪焕来。 本《指南》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管理,南京市城市与 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解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江 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88 号,邮 编:210036)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工作的 质量和水平,提升城市道路的效率和活力,实现城市道路的精细化建设管理,营造以人 为本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制订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市、县(市)新建、改建和治理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建设及其管理工作。单位和住宅小区等内部道路可参照执行。 1.0.3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是道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城市道路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环节,相关设计内容应独立成章,也可单独编制。 1.0.4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上 位规划衔接,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并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协调:应将设计道路纳入到城市道路网络的整体中,充分考虑道路影响区 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与交通特征,实现与用地功能和交通系统的整合协调。 2.功能匹配:应兼顾道路各种使用功能和属性,协调落实上位规划中各交通方式 对城市道路的功能空间需求,并满足公共活动空间的需要。 3.安全有序:通过设施布局、工程与管理等措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尤其注重保 护行人和自行车等交通弱势群体的交通安全,保障交通有序通行。 4.低碳高效: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交通出行模式,城市道路时空资源配置应向绿色 交通出行方式倾斜,避免出现以小汽车为导向的道路时空资源配置模式。 5.环境友好:重视城市道路在环境塑造、街道活力提升等方面的功能要求,重视 道路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设计,创造宜人的道路交通环境。 1.0.5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应由市、县(市)道路建设单位组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 道路交通设计能力的单位编制。 1.0.6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成果应由市、县(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城市规划、公 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技术审查。设计内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 由当地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道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批环节。 1.0.7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成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还应遵循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工作的 质量和水平,提升城市道路的效率和活力,实现城市道路的精细化建设管理,营造以人 为本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制订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市、县(市)新建、改建和治理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建设及其管理工作。单位和住宅小区等内部道路可参照执行。 1.0.3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是道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城市道路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环节,相关设计内容应独立成章,也可单独编制。 1.0.4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上 位规划衔接,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并遵循以下原则: 1. 系统协调:应将设计道路纳入到城市道路网络的整体中,充分考虑道路影响区 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与交通特征,实现与用地功能和交通系统的整合协调。 2. 功能匹配:应兼顾道路各种使用功能和属性,协调落实上位规划中各交通方式 对城市道路的功能空间需求,并满足公共活动空间的需要。 3. 安全有序:通过设施布局、工程与管理等措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尤其注重保 护行人和自行车等交通弱势群体的交通安全,保障交通有序通行。 4. 低碳高效: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交通出行模式,城市道路时空资源配置应向绿色 交通出行方式倾斜,避免出现以小汽车为导向的道路时空资源配置模式。 5. 环境友好:重视城市道路在环境塑造、街道活力提升等方面的功能要求,重视 道路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设计,创造宜人的道路交通环境。 1.0.5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应由市、县(市)道路建设单位组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 道路交通设计能力的单位编制。 1.0.6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成果应由市、县(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城市规划、公 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技术审查。设计内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 由当地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道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批环节。 1.0.7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成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还应遵循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交通设计Traffic Design 以提升城市道路的安全、效率和活力,营造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为 目的,基于交通系统资源(时间、空间、环境、经济等)的约束条件,确定交通系统及 其设施的最佳运行方案。 2.0.2道路功能Road Function 本指南中的道路功能包括满足人们出行需要的交通功能、为公共活动(交往、休憩、 娱乐、健身、展示等)提供场所的生活功能,以及展现城市风貌和道路品质的景观功能。 2.0.3道路影响区Road Influence Area 本指南中的道路影响区包括设计道路本身和设计道路影响的周边范围。 2.0.4城市道路空间Urban Road Space 指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内的空间,包括地上和地下空间。 2.0.5交通设计空间Traffic Design Space 指沿城市道路两侧建筑之间的空间。 2.0.6完整街道Complete Streets 通过一系列交通政策的引导和交通设计创新方法的运用,对街道两侧建筑之间的空 间进行精细化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形成为所有道路使用者、所有交通方式和城 市生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和生活环境。 2.0.7建筑前区Front Area of Buildings 指人行道与临街之间的区域,为开门、台阶、建筑雨棚、市政设施、橱窗、标志牌 和人流集散等提供必要的空间,包括建筑退线空间和绿化带或设施带。 2.0.8路权Right of Way 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2.0.9交通渠化Traffic Channelization 运用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岛和进出口道局部展宽等措施,引导机动车、行人和自 行车各行其道的方法。 2.0.l0行人通行带Passing Area for Pedestrian 人行道上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其宽度为人行道的有效通行宽度。 2.0.11设施带Public Facility Belt 2
2 2 术语 2.0.1 交通设计 Traffic Design 以提升城市道路的安全、效率和活力,营造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为 目的,基于交通系统资源(时间、空间、环境、经济等)的约束条件,确定交通系统及 其设施的最佳运行方案。 2.0.2 道路功能 Road Function 本指南中的道路功能包括满足人们出行需要的交通功能、为公共活动(交往、休憩、 娱乐、健身、展示等)提供场所的生活功能,以及展现城市风貌和道路品质的景观功能。 2.0.3 道路影响区 Road Influence Area 本指南中的道路影响区包括设计道路本身和设计道路影响的周边范围。 2.0.4 城市道路空间 Urban Road Space 指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内的空间,包括地上和地下空间。 2.0.5 交通设计空间 Traffic Design Space 指沿城市道路两侧建筑之间的空间。 2.0.6 完整街道 Complete Streets 通过一系列交通政策的引导和交通设计创新方法的运用,对街道两侧建筑之间的空 间进行精细化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形成为所有道路使用者、所有交通方式和城 市生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和生活环境。 2.0.7 建筑前区 Front Area of Buildings 指人行道与临街之间的区域,为开门、台阶、建筑雨棚、市政设施、橱窗、标志牌 和人流集散等提供必要的空间,包括建筑退线空间和绿化带或设施带。 2.0.8 路权 Right of Way 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2.0.9 交通渠化 Traffic Channelization 运用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岛和进出口道局部展宽等措施,引导机动车、行人和自 行车各行其道的方法。 2.0.10 行人通行带 Passing Area for Pedestrian 人行道上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其宽度为人行道的有效通行宽度。 2.0.11 设施带 Public Facility Be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