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2) 2.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的资格,也包括其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实际具有的并为法律所保障 实现的利益,亦即民事权利直接体现的是利益而不是 负担(即义务)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2) 2. 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的资格,也包括其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实际具有的并为法律所保障 实现的利益,亦即民事权利直接体现的是利益而不是 负担(即义务)。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3) 3.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 直接加以规定的,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而 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则是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 而取得、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也是 根据民事主体的意志而确定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3) 3. 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 直接加以规定的,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而 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则是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 而取得、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也是 根据民事主体的意志而确定。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4)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自身不可分离,对于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既不可以放弃,也不可以转 让,他人也无权对之进行限制或剥夺。而对于民事权 利中的财产权利,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自由放弃或转让, 有关机关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主体享有的 民事权利(财产权或某些人身权)进行限制或剥夺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4) 4.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自身不可分离,对于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既不可以放弃,也不可以转 让,他人也无权对之进行限制或剥夺。而对于民事权 利中的财产权利,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自由放弃或转让, 有关机关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主体享有的 民事权利(财产权或某些人身权)进行限制或剥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一)开始的时间 我国《民事通则》第9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能力始于出生。《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 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 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 院证明的,参照其它证明认定” (二)出生的要件 阵痛说、生声说、断带说、一部露出说、全部露 出说、独立呼吸说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一)开始的时间 我国《民事通则》第9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能力始于出生。《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 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 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 院证明的,参照其它证明认定” (二)出生的要件 阵痛说、生声说、断带说、一部露出说、全部露 出说、独立呼吸说。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 力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三)胎儿的保护 1.胎儿保护的必要 2.胎儿保护的立法例 在采取受孕主义国家,认为胎儿(只要活着出生) 亦是人,其当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匈牙利 在采取出生主义国家,认为胎儿不是人。 案例分析:遗腹子能否作为原告,doc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三)胎儿的保护 1. 胎儿保护的必要 2. 胎儿保护的立法例 在采取受孕主义国家,认为胎儿(只要活着出生) 亦是人,其当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匈牙利 在采取出生主义国家,认为胎儿不是人。 案例分析:遗腹子能否作为原告.doc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