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云里雾里 古人反对法律详密,是担心官吏“淫巧”、心存不轨。 官更之“淫巧”,用在详密的有时包含自相矛盾的法律规定 上,自会不知不觉地出现一个结果:官史操持了法律统治。 而这种统治,又未必是皇上老人家的原本意思。无形中,君 王的权力架空了。更为要命的是,架空之时,不仅皇上兴许 看不出,而且低层小民也是不知机关。这使问题变得非常严 重了。 今人不会再为坐上着想。皇上是个过时的“人治”符 号,已经作古,顶多当成“历史文学形象”来为人们兴趣测 节一二。但是,古人的思路依然有益。因为,即便我们认定 了法律制定与民主的关系,扔掉了皇权,法律详密而生的问 古律寻义 题,依旧放在那里。我们都说,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可是, 法律条文汗牛充栋、繁复多样,老百姓怎样都是丈二和尚摸 不着头脑(想想今日的“普法教育”,这可意味着老百姓不 知不懂法伸),如此,何来他们的意志?接下来,老百姓何 以知道宫人所做的正中他们下怀?百姓只知官人“依法办 事”,却不知有时那可能是依“依法”之名、行“官治”之 实。反过来,条文简约,百姓看了一准儿明白。明白了也就 容易知道宫人到底在干什么。 这里的要客,纵然在洋人那里,也是不太为人所知晓 的。 当然,详密有其好处,这该是没说的。而详密的好处, 20 也是针对简约的弊端而来的。法律太简单,等于时常还是没
有规矩,人们照样不知所措,宫人照样可以挥发“淫巧”。 事物都是利弊兼有。 问题倒是,对今人、古人的思路是否意味着这样一个意 思:将皇权仍掉之后,法律制作得相对简约,百姓就容易像 过去的皇上一样,“真正当家作主”,依自己的意思意志判断 官人的所做所为,从而大体避免“官人之治”,保持民主? 法律详密,百姓倒是困摊了? 这终究是个重要问题。 法律的详密与简约 21
> 教 化 大体来说,对人性的奢法不外三种。一是性善,二是性 恶,三是性无所谓善恶。这些看法颇为打紧。它们时常决定 了社会管理者采用何种方法来治理社会。洋鬼子,对人的认 识较为残酷,爱说人自私、贪婪、欠缺爱心,故而极力张扬 义 法律的威极,期待以恶治恶。可不少国人则反之,自古便对 人充满了希塑,喜讲人之温情脉脉,常念“投之以桃,报之 以李”,从而,大力推崇道德的感化。 后汉献帝那会儿,人们都在传说一个故事。 有一汉子,好吃懒做,无所世事。后有人对他说,应当 自食其力啦,哪有七尺男儿这般颍样儿!汉子听后,也觉难 看,故而决定发奋自强。如何发奋?古时除学而优则仕外就 剩男耕女织了。汉子目不识丁,不学无术,只好立志驾牛耕 田。可是,这牛是没有的,多年来撩倒无蓄,哪来这等家 当?!左思右想、邪念再次作祟:偷。 22 谁知那“偷”也需技术,汉子既邪又囊,手刚摸上牛角
即被旁人拿获。押解到府,汉子即被乱刑一通伺候。他知跟 草不轻,所以任打任罚,但苦苦哀求衙门小吏不要告之大官 人王烈,替他藏着掖着。因为,王烈以往总是苦口婆心,善 言相劝,费尽了仁爱之心。汉子此时无地自容。 王烈知道汉子事发,且知其对衙门小吏之请求,于是, 不仅不震怒奥骂,反而遭人送去一段布匹,明说此为奖励, 以资汉子再次振作。旁人不解,王烈说:“盗牛者怕我知其 犯事,说明其有耻恶之心,而心怀耻恶必能改过从善,故 奖励。”当官兵将布匹放在汉子手上的时候,汉子已是泪流 满面。 数年后,一老翁不慎丢剑于路上,一行人居然在那里持 剑守候整日,直至老翁回头寻得为止。老翁兴奋异常,拉此 教 人去见王烈,说这等好人足可立为常人之楷模。 化 王烈见“好人”,刹时眼前一亮,原来此“好人”正是 昔日好吃懒做后义窃牛的汉子。王烈拍手大叫:“小子,有 种!” 这故事载史千年有余。而且,打那时开始,类似的段子 不绝于耳。人们反复倒腾其中的情节,烘炼其中的底蕴,终 于令其成为国人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暗喻:法刑之具实在不 如牧化之道,还是教化为先吧!不仅于此,人们还历数秦皇 严施法刑以失败告终,数代明君高杨德教以“盛世”结局, 来做此一暗喻的边注佐证。 古人确信,人之从善,富有廉耻,有如万物自然生长, 是与生俱来的。仅仅由于某些外在的偶然因素人才误人了邪 23
门歪道。通过教育感化,人能良心发现,并且弃恶向善。而 法律严刑只能触人肌肤了。它使人畏惧,但不能教人身心醒 悟,故也只有作为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不论怎样,历史就像故事的流传不断一样,似乎总在重 复道德教化的喜人效用。 古律寻义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