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本色 9 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 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 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 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 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 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 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 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 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 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 小,杜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 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 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杜会。常 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 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 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 “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 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杜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 件任务而结合的杜会。用Tonnies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ft, 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 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杜会,后者 是法理社会。一一我以后还要详细分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在这
10 乡土中国生有制度 里我想说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 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 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 党。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 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 炼,“不亦悦乎”是措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 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 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 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照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 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 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 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 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 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 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 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 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一乡土 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 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 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 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 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 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乡土本色 11 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 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从熟悉里得来 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 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 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杜会中生长的人似平不太追求这笼 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 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 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面 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 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 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而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急 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 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 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 “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我们当然记得不少提倡乡 村工作的朋友们,把愚和病贫联接起来去作为中国乡村的症候。 关于病和贫我们似乎还有客观的标准可说,但是说乡下人“愚”,却 是凭什么呢?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地按喇叭,慌了 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司机拉住闸车,在玻璃窗里,探出 半个头,向着那土老头儿,啐了一口:“笨蛋!” 一如果这是愚,真 冤枉了他们。我曾带了学生下乡,田里长着包谷,有一位小姐,冒 充着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旁边的乡下朋友,虽则没有 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译作“笨蛋”。乡下人没有见过 城里的世面,因之面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 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如果我们不 承认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吹就变色是“白痴”,也就自然没有理 由说乡下人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等时常会因政令而改 变的方向是因为他们“愚不可及”了。“愚”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感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 称之日“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这自然是事实。 我决不敢反对文字下乡的运动,可是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感,我心里 总难甘服。“愚”如果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字不识字却 并非愚不感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 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 乡下人不但不识字,面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文宇下乡 13 说到这里我记起了疏散在乡下时的事来。同事中有些孩子被 送进了乡间的小学,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样样都比乡下孩子学得快、 成绩好。教员们见面时总在家长面前夸奖这些孩子们有种、聪明。 这等于说教授们的孩子智力高。我对于这些恭维自然是私心窃 喜。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但是我们还有别种人所望尘莫及 的遗传。但是有一天,我在田野里看放学回来的小学生们捉蚱蜢, 那些“聪明”而有种的孩子,扑来扑去,屡扑屡失,面那些乡下孩子 却反应灵敏,一扑一得。回到家来,刚来的一点骄做似乎又没有了 着落。 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 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提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我并不 责备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们无需用蚱蜢来加莱,(云南 乡下蚱蜢是下饭的,味道很近子苏州的虾干)第二是我的孩子并没 有机会练习。教授们的孩子穿了鞋袜,为了体面,不能不择地面下 足,弄污了回家来会挨骂,于是在他们捉蚱蜢时不免要有些顾忌, 动作不活灵了。这些也许还在其次,他们日常并不在田野里跑惯 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蚱蜢的保护色因之易子生效。 我为自己孩子所作的辩护是不是同样也可以用之于乡下孩子在认 字上的“愚”么?我想是很适当的。乡下孩于不像教授们的孩子到 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着字,这不是他们日常所混熟的环境。教授 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 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这样说来,乡下人是否在智 力上比不上城里人,至少还是个没有结论的题目。 这样看来,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指他们智 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这一点,依我们上面所说 的,还是不太能自圆其说。至多是说,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