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有 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国家或政府 最重要的责任主体: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财政支持 特殊主体:国家不是法人,但直接参与社会保障活动 女 国家作为责任主体的原因:“市场失灵” 2)社会 社会保障实施机构:直接承担实施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责任 单位、社区、社会团体:供款+直接承担(职业福利) 。社会作为责任主体的原因:“政府失灵” 3)公民:给付主体+被给付主体 2025年4月2日星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1、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 ❖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有 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国家或政府 最重要的责任主体: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财政支持 特殊主体:国家不是法人,但直接参与社会保障活动 ❖ 国家作为责任主体的原因:“市场失灵” 2)社会 社会保障实施机构:直接承担实施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责任 单位、社区、社会团体:供款+直接承担(职业福利) ❖ 社会作为责任主体的原因:“政府失灵” 3)公民:给付主体+被给付主体
2、社会保障关系图示 国家 管理与被管理 实施机构 政府 B 给付与被给付 缴纳资金 征收与 征收与缴纳资金 羆 用人 保障与被保障 位 公民 2025年4月2日星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2、社会保障关系图示
3、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 )同时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是针对特定群体 的社会保障项目,受益者需要具有一定资格。 。财产关系:钱和物的转移支付 2)不同主体间的连带责任关系 ·社会保障是一种合同约定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政府、 社会、公民联系在一起。 3)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权利、义务结合原则 ÷权利、义务非对等 2025年4月2日星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3、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 1)同时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人身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是针对特定群体 的社会保障项目,受益者需要具有一定资格。 ❖ 财产关系:钱和物的转移支付 2)不同主体间的连带责任关系 ❖ 社会保障是一种合同约定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政府、 社会、公民联系在一起。 3)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 权利、义务结合原则 ❖ 权利、义务非对等
(二)社保法律制度是一个分工协作系统 社会保障制度由多个子系统和具体项目组成,按总 括与分工原则制定多部法律,不同法律、法规之间 关系:分工+协调 。不同国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成 德国、英国、法国、瑞典、美国、日本 2025年4月2日星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二)社保法律制度是一个分工协作系统 ❖ 社会保障制度由多个子系统和具体项目组成 ,按总 括与分工原则制定多部法律,不同法律、法规之间 关系:分工+协调 ❖ 不同国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成 德国、英国、法国、瑞典、美国、日本
德国主要社会保障法律 主要法律 首次立法 现行立法 疾病保险法 1883 1911:有修订 工伤保险法 1884 1963: 有修订 老年、疾病、死亡保险法 1889 1911:有修订 失业保险法 1927 1969 家庭津贴法 1954 1964 其它:官员供养法;职员工人保险法. 2025年4月2日星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德国主要社会保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