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3国内商事法 国家的管辖权决定: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 3国际南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所决定:可选 择适用国际条约、国际通用惯例或国内立 冲突规范指引确定:选择适用一国的法律 规范,不但包括该国的实体规范,还包括 其冲突规范
L3两大法系的商法结构与特点 0131大陆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13,2英美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L.31大陆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民 与民商分立。 民商 。只有民法曲,不制订单独的商法典,只是根据 需要制订单行的商事法规;商事单行法只是民法的补充。 民商分立。民法与商法的区别表现在: 南事关系有着与民事关系不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商法 立的一些制度只适用于商事关系,而不适用于民事关 系;商法受习惯法和国际商业惯例影响较大。 民法与商法的适用规则。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商法应得到优先适用;商法中没有做出规定的事项,则适 用民法中的一般原则;商法的效力优于民法 我国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法国商事法 法国的商事法。《法国商法典》是近代世界上第 部资产阶级商法典,开创了民商分离的立法先 《法国商法典》的制订标志着近代商法已经形成, 且已取得与民法同等重要的地位。 《法国商法典》否定了中世纪商法只以商人作为 适用对象,确立了以商行为为基础,凡实施商 为,无论其是否是商人,均适用商法,从而将商 人法转变为商行为法
德国商事法 1900年《德国南法典》与《德国民法典》同时生效。 190年的《德国商法典》体现了较好的立法技术,在新法 典中形成了新商人法主义的立法体系,以商主体作为确定 商行为和商事关系的标准,形成了《德国商法典》的立法 体系,这一体系表现为:首先,强调商主体资格的认定, 将其作为商法适用的一般前提,将商行为原理引入商业 记制度,以此保障商法调整范围的确定性和能够全面对 切营利性活动实施控制。其次,强调对商行为内涵的 般概括,并将之作为确定商主体商法身份的基本标准。最 后,强调商法对一些商事基本原则的抽象性规定,将之作 为商法总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