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国家法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2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籍管理 重庆邮电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选课管理规则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课程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第二专业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重庆邮电大学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规定(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3687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B学分培养方案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重庆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学生实验课实行单独计算成绩的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学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重庆邮电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实施细则
1 目 录 国家法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3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1 学籍管理 重庆邮电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31 重庆邮电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39 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48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53 重庆邮电大学选课管理规则···············································55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课程管理办法 ·····················57 重庆邮电大学第二专业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61 重庆邮电大学课程考试管理规定·········································64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规定(试行) ·····················73 重庆邮电大学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76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78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87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 B 学分培养方案实施办法(试行) ················90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实验守则···············································92 重庆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试行)·······························93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学生实验课实行单独计算成绩的通知·············94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学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96 重庆邮电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实施细则 ···································97
奖励与惩处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101 重庆邮电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 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重庆邮电大学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市级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细则 日常管理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145 重庆邮电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重庆邮电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暂行规定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文艺体育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升旗仪式管理规定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早操管理的有关规定 195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校徽、学生证、火车优惠卡的管理办法 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2 奖励与惩处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101 重庆邮电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107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113 重庆邮电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 ····································122 卫生检查评分标准························································124 重庆邮电大学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125 重庆邮电大学市级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126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127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细则 ·································138 日常管理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145 重庆邮电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152 重庆邮电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55 重庆邮电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暂行规定·················159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60 重庆邮电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164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83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文艺体育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90 重庆邮电大学升旗仪式管理规定·······································194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早操管理的有关规定·······························195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196 重庆邮电大学关于校徽、学生证、火车优惠卡的管理办法 ········198 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200
家法 规
1 国 家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2月4日经部长办 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 二OO五年三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 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 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 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 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 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 信念;应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的精神;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 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 2005 年 2 月 4 日经部长办 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 济 二○○五年三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 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 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 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 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 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 信念;应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的精神;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 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
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 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 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 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 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 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 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 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
4 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 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 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 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 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 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 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 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