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MAANSHAN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第9号(总第320号)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马政〔2019]48号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9]18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ˆ改革和创优“四最ˆ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52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79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89号 【政务资料】 马鞍山市2019年9月份政务大事记 2019年8月份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封三
— 1 — 马 鞍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MAANSHAN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第 9 号(总第 320 号) 目 录 【市 政 府 文 件】 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马政〔2019〕48 号 ................................................................................................................ 2 【市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9〕18 号 ............................................................................................................ 4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 2019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52 号 ...................................................................................................... 10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79 号 ...................................................................................................... 20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9〕89 号 ...................................................................................................... 25 【政 务 资 料】 马鞍山市 2019 年 9 月份政务大事记 ....................................................................................... 29 2019 年 8 月份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 封三
市政府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9期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知 马政[201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 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综合保税区。 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市长袁方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劲负责市关工委,市税务局、马鞍山海关、马鞍 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技与山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 创新驱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队、马鞍山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市银 管理、应急管理、地震、统计、金融、数保监局和驻马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马 据资源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督钢、十七冶集团、中钢矿院、中冶华天、 查、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中钢天源,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开发园区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舰舶协助负责 规划工作。 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民政、退役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军人事务、体育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 备局)、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财长负责科技与创新驱动等方面工作 政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 分管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市体育局;协助分管市扶贫办、市科技局 府金融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市外国专家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机 牵头联系中央驻马单位定点扶贫工 关事务管理中心、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作;联系团市委、市科协、市侨联、市烟 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园区)、慈湖高新技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市无管处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9 期 — 2 — 市 政 府 文 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 知 马政〔2019〕48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 机构,有关单位: 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 袁方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劲 负责 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技与 创新驱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 管理、应急管理、地震、统计、金融、数 据资源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督 查、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 开发园区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 规划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 备局)、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财 政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 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 府金融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机 关事务管理中心、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园区)、慈湖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 马鞍山综合保税区。 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 市关工委,市税务局、马鞍山海关、马鞍 山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 队、马鞍山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市银 保监局和驻马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马 钢、十七冶集团、中钢矿院、中冶华天、 中钢天源,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舰舶 协助负责 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民政、退役 军人事务、体育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 长负责科技与创新驱动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体育局;协助分管市扶贫办、市科技局 (市外国专家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牵头联系中央驻马单位定点扶贫工 作;联系团市委、市科协、市侨联、市烟 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市无管处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9期 市政府文 副市长李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 副市长程彰德负责公安、司法行 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政、仲裁、人防、信访等方面工作。 外事、医疗保障、对台事务、港航管理、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 岸线管理、邮政、通信(讯)等方面工作。市政府信访局、马鞍山仲裁委秘书处。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族宗教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事务局、市国安局、市武警支队、马鞍山 市外办、市医疗保障局、市港航管理局。边防检査站、马鞍山监狱。 联系市台办、市侨办、市贸促会、市 副市长阚青鹤负责教育、文化旅 工商联、马鞍山盐业公司、中石化马鞍山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风景名胜区管 分公司、中石油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火理、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招商引资等 车站、长江马鞍山海事处、市邮政管理局、方面工作。 市邮政公司、在马通信(讯)机构。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 副市长方文负责自然资源、生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采 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重点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中心 工程建设、征迁拆迁、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马鞍山师范髙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 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规划工作 术学院马鞍山技师学院。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联系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十字会、马鞍山广播电视台,安徽工业大学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马鞍山学院、皖江工学院等驻马高校。 市建设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住 市政府秘书长陈永红在市长领导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联系市文明办、市总工会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市政府驻北 副市长杨善斌负责农业农村、食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协助分 品产业发展、水利、市场监管、扶贫、供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负责政府督查 销、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人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信访工作;联 民武装工作。 系市政府新闻办。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扶贫办、 市供销社、市残联。 联系马鞍山军分区、市气象局、驷马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山引江工程管理处、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9 期 — 3 — 市 政 府 文 件 副市长 李强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 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 外事、医疗保障、对台事务、港航管理、 岸线管理、邮政、通信(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市外办、市医疗保障局、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市台办、市侨办、市贸促会、市 工商联、马鞍山盐业公司、中石化马鞍山 分公司、中石油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火 车站、长江马鞍山海事处、市邮政管理局、 市邮政公司、在马通信(讯)机构。 副市长 方文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 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重点 工程建设、征迁拆迁、住房公积金管理等 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规划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建设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文明办、市总工会。 副市长 杨善斌 负责农业农村、食 品产业发展、水利、市场监管、扶贫、供 销、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人 民武装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扶贫办、 市供销社、市残联。 联系马鞍山军分区、市气象局、驷马 山引江工程管理处、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 副市长 程彰德 负责公安、司法行 政、仲裁、人防、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 市政府信访局、马鞍山仲裁委秘书处。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市国安局、市武警支队、马鞍山 边防检查站、马鞍山监狱。 副市长 阚青鹤 负责教育、文化旅 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风景名胜区管 理、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招商引资等 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采 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中心、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 术学院马鞍山技师学院。 联系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 十字会、马鞍山广播电视台,安徽工业大学、 马鞍山学院、皖江工学院等驻马高校。 市政府秘书长 陈永红 在市长领导 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市政府驻北 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协助分 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负责政府督查、 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信访工作;联 系市政府新闻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9 月 12 日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9期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9〕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安徽省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9 期 — 4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9〕18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9 日 马鞍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8〕118 号)和《安徽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9期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 办秘〔2019〕64号)精神,现就我市全面利义务、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在日常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 简称“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戴执法证件方式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 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ˆ谁执法谁公示”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各级行政 的原则,通过省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机关要在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等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办固定办事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 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工作人员单位、姓名或工号、职务、岗位 开行政执法信息。 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 (一)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 (三)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 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 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 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 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 作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人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公示行 员信息、服务指南除在统一执法信息公示政处罚决定书全文,但应当对个人身份证 平台公示外,还应在办案场所、办理场所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及 通过宣传单、公示牌(栏)、电子渠道查询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作适当处理。 等方式同时公示,方便群众获取。已公开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满5年的,可 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1个月内进行动以从公示载体上撤下。行政相对人是自然 态调整。 人的,公开满2年,可以从公示载体上撤 (二)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 在进行监督检査、调査取证、采取强制措经公开的原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 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 时,必须主动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关应当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执法信息, 制或国务院部门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并在原公开平台上作出必要的说明 关备案的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 2019年9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9 期 — 5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 办秘〔2019〕64 号)精神,现就我市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 简称“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 的原则,通过省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办 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 开行政执法信息。 (一)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 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 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 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 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 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 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 作应于 2019 年 9 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人 员信息、服务指南除在统一执法信息公示 平台公示外,还应在办案场所、办理场所 通过宣传单、公示牌(栏)、电子渠道查询 等方式同时公示,方便群众获取。已公开 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 1 个月内进行动 态调整。 (二)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 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 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 时,必须主动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 制或国务院部门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 关备案的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 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 利义务、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 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在日常 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 戴执法证件方式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 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 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各级行政 执法机关要在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等 固定办事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 工作人员单位、姓名或工号、职务、岗位 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 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三)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 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 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 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公示行 政处罚决定书全文,但应当对个人身份证 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及 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作适当处理。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满 5 年的,可 以从公示载体上撤下。行政相对人是自然 人的,公开满 2 年,可以从公示载体上撤 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 经公开的原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 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 关应当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执法信息, 并在原公开平台上作出必要的说明。 2019 年 9 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