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年度报告 吸收合并完成前过户至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 名下,办理上述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 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但仍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房产,本公司确认武钢 股份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已为取得上述房产向本公司足额支付了相关对价或 系由其自主出资建设,上述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应为武钢股份及相关下属 子公司;本公司承诺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将确保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 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可长期、持 续、稳定地免费使用上述房产,并按照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 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指示对该等房产进行 利用和处置,如产生任何收益,由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 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享有。对于该等房产,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2年内过户至根据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名下或相关下属子公司名 下,办理上述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由此产生的过户等相关费 用由本公司承担。3、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未办 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本公司确认该等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武钢 股份或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 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可按现状继续占有和使用该 等房屋,该等房屋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公司承诺将在本 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协助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 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取得上述房产的《房 屋所有权证》。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 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本公司承诺将予以赔偿。上述承诺见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 / vww. sse. com. cn。 36/220
2017 年年度报告 36 / 220 吸收合并完成前过户至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 名下,办理上述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 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但仍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房产,本公司确认武钢 股份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已为取得上述房产向本公司足额支付了相关对价或 系由其自主出资建设,上述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应为武钢股份及相关下属 子公司;本公司承诺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将确保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 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可长期、持 续、稳定地免费使用上述房产,并按照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 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指示对该等房产进行 利用和处置,如产生任何收益,由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 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享有。对于该等房产,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2 年内过户至根据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名下或相关下属子公司名 下,办理上述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由此产生的过户等相关费 用由本公司承担。3、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未办 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本公司确认该等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武钢 股份或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 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可按现状继续占有和使用该 等房屋,该等房屋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公司承诺将在本 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之日起 3 年内,协助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收合并 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取得上述房产的《房 屋所有权证》。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武钢股份(或根据本次吸 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相关下属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本公司承诺将予以赔偿。上述承诺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
17年年度报告 关于武汉威仕科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及承诺本公司 承诺将确保武汉威仕科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1年内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若武汉威仕科因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实际使用前述地块 而受到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拆除地上建筑物、责令搬迁等2016年9 处理的,或后续武汉威仕科将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上述地块的《国有土月22日 地使用证》,本公司将赔偿武汉威仕科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上述承诺见 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 四、关于商标的说明及承诺1、本说明及承诺函附件二所列注册商标(以 下简称“该等商标”)为本公司申请注册,该等商标合法、有效,其专有权 受到法律保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该等商标目前由武钢股份及其下属 公司无偿使用。2、本公司确认,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有权继续无偿的 使用该等商标,本公司将继续维护该等商标的有效性,保障武钢股份的使 用权。未经武钢股份同意,本公司不会放弃对该等商标的续展维护,亦不 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2016年9 案确定的武钢股份的资产接收方(以下简称“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有权月22日 继续在该等商标有效期内长期无偿使用该等商标,且本公司承诺如任何法 律、法规或经监管机构要求,本公司需向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转让其使用 的商标的,本公司将予以配合。未经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同意,本公司不 会放弃对该等商标的续展维护,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上述承诺 见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en/ 五、关于专利的说明及承诺1、本说明及承诺函附件三所列专利(以下简 称“该等专利”)为本公司申请及维护,该等专利合法、有效,其专有权受 到法律保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该等专利目前由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子 2016年9 公司无偿使用。2、本公司确认,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有权继续无偿的、月2/否 排他使用该等专利,本公司将继续维护该等专利的有效性,保障武钢股 37/220
2017 年年度报告 37 / 220 三、关于武汉威仕科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及承诺本公司 承诺将确保武汉威仕科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1 年内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若武汉威仕科因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实际使用前述地块 而受到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拆除地上建筑物、责令搬迁等 处理的,或后续武汉威仕科将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上述地块的《国有土 地使用证》,本公司将赔偿武汉威仕科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上述承诺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22 日 是 是 四、关于商标的说明及承诺 1、本说明及承诺函附件二所列注册商标(以 下简称“该等商标”)为本公司申请注册,该等商标合法、有效,其专有权 受到法律保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该等商标目前由武钢股份及其下属 子公司无偿使用。2、本公司确认,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有权继续无偿的 使用该等商标,本公司将继续维护该等商标的有效性,保障武钢股份的使 用权。未经武钢股份同意,本公司不会放弃对该等商标的续展维护,亦不 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 案确定的武钢股份的资产接收方(以下简称“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有权 继续在该等商标有效期内长期无偿使用该等商标,且本公司承诺如任何法 律、法规或经监管机构要求,本公司需向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转让其使用 的商标的,本公司将予以配合。未经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同意,本公司不 会放弃对该等商标的续展维护,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上述承诺 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22 日 否 是 五、关于专利的说明及承诺 1、本说明及承诺函附件三所列专利(以下简 称“该等专利”)为本公司申请及维护,该等专利合法、有效,其专有权受 到法律保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该等专利目前由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子 公司无偿使用。2、本公司确认,武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有权继续无偿的、 排他使用该等专利,本公司将继续维护该等专利的有效性,保障武钢股份 2016 年 9 月 22 日 否 是
17年年度报告 的使用权。未经武钢股份同意,本公司不会放弃对该等专利的维护,亦不 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的资产接收方(以下简称“武钢股份 资产接收方”)有权继续在该等专利有效期内长期无偿使用该等专利,且本 公司承诺,一经合并后上市公司提出转让要求,本公司将予以配合,并在 12个月内将合并后上市公司所要求转让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其下属 子公司在使用的相关专利转让予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上述承诺见2016 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 六、关于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对于该项 纠纷,本公司确认:武钢国贸公司与前述借款事宜无事实关联,系因第 方涉嫌伪造武钢国贸公司的相关印章,导致平安银行以武钢国贸公司为被 告提起了诉讼,此外,本公司承诺,如武钢国贸公司因前述诉讼事项商最(215年9否是 终承担相关清偿责任,或武钢国贸公司因前述诉讼事项产生其他损失的,月2日 本公司将予以补偿。上述承诺见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e 七、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承诺本公司承诺,为维护合并后上市公司的利 益,如因本次吸收合并前武钢股份存在的法律瑕疵,对合并后上市公司造 损失的,武钢集团将向合并后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确保合并后上市公司205年9 不会受到实际损失。上述承诺见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月2日否是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 解决同|宝钢「宝钢集团在公司成立时做出两项承诺:(1)宝钢集团承诺,与公司发生的 首次业竞争集团关联交易,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进行 公开发 有限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控股股东的合法利益。(2)宝钢集团承诺,将不会200年2 行相关 公司直接参与任何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直接持有对公司有竞争的业月3日 否是 的承诺 务、活动或实体的杈益。但宝钢集团可以持有公司股份并继续经营、发展 现有业务(包括与公司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宝钢集团承诺,宝钢集团 38/220
2017 年年度报告 38 / 220 的使用权。未经武钢股份同意,本公司不会放弃对该等专利的维护,亦不 会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的资产接收方(以下简称“武钢股份 资产接收方”)有权继续在该等专利有效期内长期无偿使用该等专利,且本 公司承诺,一经合并后上市公司提出转让要求,本公司将予以配合,并在 12 个月内将合并后上市公司所要求转让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及其下属 子公司在使用的相关专利转让予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上述承诺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对于该项 纠纷,本公司确认:武钢国贸公司与前述借款事宜无事实关联,系因第三 方涉嫌伪造武钢国贸公司的相关印章,导致平安银行以武钢国贸公司为被 告提起了诉讼。此外,本公司承诺,如武钢国贸公司因前述诉讼事项而最 终承担相关清偿责任,或武钢国贸公司因前述诉讼事项产生其他损失的, 本公司将予以补偿。上述承诺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22 日 否 是 七、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承诺本公司承诺,为维护合并后上市公司的利 益,如因本次吸收合并前武钢股份存在的法律瑕疵,对合并后上市公司造 成损失的,武钢集团将向合并后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确保合并后上市公司 不会受到实际损失。上述承诺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22 日 否 是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解 决 同 业竞争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司 宝钢集团在公司成立时做出两项承诺:(1)宝钢集团承诺,与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进行,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控股股东的合法利益。(2)宝钢集团承诺,将不会 直接参与任何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直接持有对公司有竞争的业 务、活动或实体的权益。但宝钢集团可以持有公司股份并继续经营、发展 现有业务(包括与公司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宝钢集团承诺,宝钢集团 2000 年 2 月 3 日 否 是
17年年度报告 或其子公司欲进行与公司的业务可能产生竞争的新业务、投资和研究时 司将有优先发展权和项目的优先收购权。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下有效: A、公司在香港结算与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B、宝 钢集团持有公司不少于30%的已发行股份。此外,宝钢集团于2001年6 月13日和2002年9月6日进一步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即在公司收购宝 钢集团的部分三期工程资产和剩余的资产后,上述两项承诺仍然有效。上 述承诺见2001年6月21日和2002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 解决同宝钢宝钢集团在公司增发招股意见书中的承诺:(1)对于集团公司现在持有的 与再融 业竞争集团可能会对宝钢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宝钢股份有权选择适当 资相关 有限时机向集团公司收购。(2)对于任何集团公司将来获得的从事与宝钢股份204年8 否是 承诺 公司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集团公司应将该等机会让于宝钢股份,只有在宝钢月10日 股份放弃该等商业机会后,集团公司才会进行投资。上述承诺见2005年4 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 其他宝钢宝钢集团关于罗泾土地的承诺:宝钢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 集团东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浦钢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罗泾在建工程及相 有限关固定资产(以下称“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拟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 公司产。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共占用土地3228万平方米(以下称“罗泾项目用 其他对 地”)。就罗泾项目用地,浦钢公司已支付了一定的前期费用,但尚未支付 公司中 土地出让金。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需要承担未支付的 小股 007年12 所作承 年9月30日)已支付的前期费用。经初步估算,该等费用合计约人民币/月n日否 土地出让金,并补偿浦钢公司截至罗泾项目相关资产评估基准日(即20 28亿元。宝钢集团承诺:(1)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宝钢集团 和或浦钢公司将积极配合本公司完成罗泾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并根 据本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相应的协助。(2)如上述的合计费用实际发生金 额超过人民币28亿元,超过部分由宝钢集团和或浦钢公司承担,并将及 时、足额支付给本公司和域或相关政府机关(视具体情况)。上述承诺见2007 39/220
2017 年年度报告 39 / 220 或其子公司欲进行与公司的业务可能产生竞争的新业务、投资和研究时, 公司将有优先发展权和项目的优先收购权。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下有效: A、公司在香港结算与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B、宝 钢集团持有公司不少于 30%的已发行股份。此外,宝钢集团于 2001 年 6 月 13 日和 2002 年 9 月 6 日进一步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即在公司收购宝 钢集团的部分三期工程资产和剩余的资产后,上述两项承诺仍然有效。上 述承诺见 2001 年 6 月 21 日和 2002 年 9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 决 同 业竞争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司 宝钢集团在公司增发招股意见书中的承诺:(1)对于集团公司现在持有的 可能会对宝钢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宝钢股份有权选择适当的 时机向集团公司收购。(2)对于任何集团公司将来获得的从事与宝钢股份 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集团公司应将该等机会让于宝钢股份,只有在宝钢 股份放弃该等商业机会后,集团公司才会进行投资。上述承诺见 2005 年 4 月 15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04 年 8 月 10 日 否 是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 作 承 诺 其他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司 宝钢集团关于罗泾土地的承诺:宝钢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 东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浦钢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罗泾在建工程及相 关固定资产(以下称“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拟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 产。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共占用土地 322.8 万平方米(以下称“罗泾项目用 地”)。就罗泾项目用地,浦钢公司已支付了一定的前期费用,但尚未支付 土地出让金。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需要承担未支付的 土地出让金,并补偿浦钢公司截至罗泾项目相关资产评估基准日(即 2007 年 9 月 30 日)已支付的前期费用。经初步估算,该等费用合计约人民币 28 亿元。宝钢集团承诺:(1)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宝钢集团 和/或浦钢公司将积极配合本公司完成罗泾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并根 据本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相应的协助。(2)如上述的合计费用实际发生金 额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超过部分由宝钢集团和/或浦钢公司承担,并将及 时、足额支付给本公司和/或相关政府机关(视具体情况)。上述承诺见 2007 2007 年 12 月 11 日 否 是
17年年度报告 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上述承诺所涉及的土地包括罗泾项目 用地西区、罗泾项目用地东区和北部能源通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 支付罗泾项目用地西区土地费用约23.4亿元并获得土地权证:已支付北部 能源通廊土地费用约02亿元并获得土地权证:东区土地相关权证正在申 办中,尚未支付土地出让金 其他宝钢宝钢集团于2010年12月16日向本公司发来《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征询函》 集团和《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承诺函》,征询本公司是否愿意投资德盛镍业项目。 有限本公司同意由宝钢集团投资德盛镍业项目,但保留未来对该项目的择机收 公司购权。宝钢集团承诺:今后在本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将以独立评估机构 的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200年12 以合理的价格将持有的德盛镍业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月16日否 下有效:(1)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2)宝钢集团持有本公司不少于 30%的已发行股份。上述承诺见2010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φp:www.sse.com.cn/ 40/220
2017 年年度报告 40 / 220 年 12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述承诺所涉及的土地包括罗泾项目 用地西区、罗泾项目用地东区和北部能源通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 支付罗泾项目用地西区土地费用约 23.4 亿元并获得土地权证;已支付北部 能源通廊土地费用约 0.2 亿元并获得土地权证;东区土地相关权证正在申 办中,尚未支付土地出让金。 其他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司 宝钢集团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向本公司发来《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征询函》 和《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承诺函》,征询本公司是否愿意投资德盛镍业项目。 本公司同意由宝钢集团投资德盛镍业项目,但保留未来对该项目的择机收 购权。宝钢集团承诺:今后在本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将以独立评估机构 的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 以合理的价格将持有的德盛镍业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 下有效:(1)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2)宝钢集团持有本公司不少于 30%的已发行股份。上述承诺见 2010 年 12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0 年 12 月 16 日 否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