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变化必然更多。 第三节 如何看待原语 谈到如何看待译文语言,自然就会涉及如何看待原语的间题。 由于希伯来语和希腊语是《圣经》的原语,所以人们在传统上总是 把它们当做与众不同的语言,认为希伯来语是讲授《圣经》时最理 想的语言,希腊语则是“人类用来表达思想的最精美的工具”。这完 全是言过其实。 《圣经》语言也有不足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只不过是普普通通 的语言,和所有其他语言一样,既有长处,也有不足。例如,在古希 腊语《圣经》中,语法和词汇方面的歧义就有700来个。当然,如同 大部分语言中的歧义一样,其中大多数都是可以通过上下文加以 解决的。我们要说明的问题是,语言中所使用的词汇,只有放在特 定的文化环境里才有意义。就是说,在一篇得到公众普遍承认的作 品里,作者不会生造人订根本不认识的词汇,而会使用通用的词 汇,当然,作者为了表达新的思想,往往会使用特殊的表达法,但是 所用的词汇却会是当时语言中通用的。在翻译《圣经》这样的典籍 时译者遇到的问题是,决定作品中词汇意义的文化环境有许多早 已不复存在,因而译者无法判断其所用词汇在当时到底是什么意 思。然而,语言的词汇全都来自人们的生活经验,因此所有语言表 达法都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生活经验来理解的。不这样,语言符号就 成了一种完全独立的东西,语言交际及其所具有的意义就无法得 到解释了。 原作者期望读者看懂作品对于《圣经》之类的古典作品,有 的人认为它们的撰写目的不是让读者看懂。如有位读者在读到一 本高质量的《圣经》英译本时说:“这本书我都能看懂,-一定不是《圣 6
经》。”然而,《圣经》的作者是针对具体的历史条件和读者或听众而 写作的,我们不可能处处都能准确地理解作者的意思,但如果我们 因此而认为作者是有意不让读者看懂自己的作品,那就冤枉了 作者。而如果我们认为《圣经的作者确实希望自已的作品能为读 者所看懂,那么,我们也应当认为,作者在说某一个词或某一句话 的时候.除非菲他有意要含糊其碎,杏圳他所要表示的只会一层意 思,而不会是几层意思。有意使语肓带上歧义的表达法,在许多作 品中是不少的,并在作品中加有明显的标志。遇到这种情况,译者 ·方而可以通同样明显的方式把心译出,另一方面可以用注释 加以说明。但是,如果因译者对原作的文化背景不了解,而把原文 中可能含有两层或多层意思的表达法含糊其辞地译出.那译文就 不能通过。在这种情况下,译者最奵通过各种证据,选择最切近的 那层意思放在译文的正文中,而把另一层思放到注释里。不然,译 文就会使读者产生错觉,认为原作者总是喜欢模棱两可,而不愿有 话直说。 译者必须力求再现作者原意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是老生常 谈,但年实并非如此,因为人们对这-·原则常常缺乏足够的认识。 如有人认为,在翻译用古希腊谙写成的《圣经·新约》时,译若应当 追湖到占代西亚的通用语言阿拉米语(Aramaic),看看耶稣的话在 阿拉米语中是怎么说的。然而,既然翻译的是希腊语,译者就不得 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对于路加当年提笔作书,希腊人对他的记述 是怎么理解的?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要忠实地翻译《圣经· 路加福音》,译者就应当采取这种态度,而不应没完没了地追溯原 作者以前的人所表达的是仆么意思。 在解释、理解原作者的语方时.我们不仅应当避免随之亦步亦 趋,也应避免超越作者的时代.则我们不应用有己的“宇宙观”取代 《圣经·创世记》对创世的叙述,把“days”译成“地质时代”,把 “dome of the sky”译成“电离层”。 7
第四节 翻译新概念的实用价值 上述翻译的新概念,其实用价值可以从《圣经·罗马人书》(第 一章第五节)的儿则不同英译本的对比中清楚地看出①: (1)"Through whom we have received grace and apostleship to bring about the ohedience of faith for the sake of his name among all the nations." (2)"Through him I received the privilege of a commission in his name to lead to faith and obedience men in ali nations. (3)"Through him God gave me the privilege of being an apos- tle,for the sake of Christ,in order to lead people of all na- tions to believe and obey. 第一译文在形式上和原文希腊语保持一致,保留了原文的语 序,连所用的词汇的词性也与原文一一·对等,即以名词译名词,以 动词译动词。但译文中有儿个问题不易为一般读者理解: (1)we这个词的含义不清:说话人到底是单指他自己,还是也 指其他人?如果单指自已,那么用1更清楚。 (2)虽然we在语法上是received grace的主语,但在语义上却 是整个received grace这一过程的受事(goal),因而在许多语言中 如能把这个语义上的受事也变成语法上的宾语,泽文就会显得清 楚易懂-此(如第三译文屮用gave me the privilege)。 (3)译文中用了grace and apostleship,这会被认为是两个并列 心本节在圣经·新约全书议译本中译文为:“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 分,在万因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注 8
的成分.其实,apostleship所涉及的活动是grae的语义受事。这- 点在英语的并列结构中没能清楚地体现出来。 (1)the obedience of faith这个英语词组很容易i起误解,因为 英语巾没有这种类型的结构,里面涉及两个表小示动作的名词即“活 动名词”(event nouns),而动作后发生的那个名词又排在前面(参 看前面提到的baptism of repentance的译法)。 (5)译文中把among all the nations附属在obedience of faith 这个问组上.,意思不滑楚,因为在语义上.all the nations是obedi. cne和faith两者的j语, (6)for the sake of his name所处的位肯会引起误解.从语义上 看.它与成为使徒(being an apostle)这一活动"紧密相连,因而应当 就近放在与之相关的动词旁边,这样读者才能正确理解译文的意 思。 第二和第二译文对这段文字都重新加以组织,力求保存原 文的意思。如两者都把we译成me,把grace与apostleship联系起 来,[问样,for the sake of his name变换了位管,obedenice of faith在 第.译文中变成名词表达法faith and obedience,在第三译文中变 成动词表达法bclieve and obey,这么··变,两者的结构和语序也就 确了。 与第二译文相比,第详文更进了一步,做了如下七个方面的 变动: (1)译文中加入God做grce的主语,因而明确表明through him指的是第:二施事(secondary agent)。 (2)me既是语法上又是语义上的受事。 (3)postleship这个较抽象的词攻变成了being an apostle,因 而易为读者理解。 (A)译文中正确采用」了for the sake of Christ,而不用for the sake of his name,因为在:现代英语中,人们不像在闪语中那样用 9
name(名字)来象征人。 (5)being an apostle和针对人民而言的obedience of faith之间 的关系,由于译文中用了in order to lead而明确无误地得到了表 达。 (6)译文中用believe and obey这个动词表达法代替相应的名 词表达法,使行文更自然些,因为在通常的语言表达中,用动词表 示活动比用派生的名词来表示较为常见。 (7)people among all nations在语法和语义上都是believe and obey动作的语,这一点通过译文中主谓结构的语序清楚地表明 了,而在第二译文中却不太清楚。 以上所[第.二和第二译文都对原文希腊语的形式作了很大改 变,然而并没有无中生有地搬进一些原文中并不包含的成分。此 外,两者所采用的译文形式,远比第一译文生硬的直译容易理解。 这就是我们要提倡的那种改变形式以保全内容的忠实翻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