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2019年12月成立,可以借此助推园区企业的发展,同时联盟投资的一些好的企业也可以落户在 产业园,成为张江高科产业投资、精准招商的项目池、储备地。 (五)尝试探索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市场信用,尝试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来加大融资力度以确 保公司地产和投资领域的新一轮需求:研究存量资产与金融工具对接,解决存量资产流动性问题 通过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圈实现多方参与和共赢,实现金融、产业、资本、科技的有效结合。 (六)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将贯彻落实主要重要战略工作任务,通过组织架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发展活 力,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促使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 公司将顺应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下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调整,结合监管部门不断提出的新规 和监管要求,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维护公司运营管理质量的对外形象,确 保公司治理形象符合国内、国际资本市场要求,继续强化内部控制、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保证公 司三会稳妥有效运行 (七)聚焦党建引领,做优党建品牌 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聚焦区委“五个年”建 设和“四高战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充分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 力的政治保障。围绕公司主责主业,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党建职责,落实“四个责任制” 要求。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复 合型人才培养、储备。深化“895先锋站”建设,做优做强党建品牌。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打造 员工和公司的“命运共同体”,发挥好“895青年学习社”等群团组织作用。 (八)落实区域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按照1月30日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专 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科创办疫情防控的有关指导意见,张江高科紧紧围绕“六个加强” 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后,及时部署实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在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上级部署, 格属地管控,确保物资供应,畅通信息渠道,关心员工健康,加强日常管理七大方面采取积极措 施应对新冠疫情。同时,作为张江科学城开发建设的“主力军”,张江高科坚持推动疫情防控和 科学城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在科创办的协调和部署下,张江高科建立“复工扫楼”专 项工作组,分片包干科学城西北片区和集电港区两大区域,责任落实到人,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的基础上全力推动科学城企业复工复产。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张江高科将继续担负起区域管理主 体责任,与张江科学城其它区域管理单位、科学城广大企业客户等各相关方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国内产业地产竞争加剧:城镇化人口聚集以及产业快速升级推动产业地产逐渐活跃,各路人 马纷纷进军产业地产,加上产业地产行业的同质化发展,产业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 土地、客户成为各产业地产商争相抢夺的对象。张江高科需要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大力提升产业 地产产品开发能力,围绕产业链布局价值链和资金链,获得产业链整体利益的最优化 产业地产经营模式方面:公司致力于对科学城进行整体规划、物业开发并吸引相关产业集群 入驻,并为入驻的企业提供物业及配套服务,对物业的经营采取“以租为主,租售结合”的模式 在该模式下,公司前期资本性支出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租售现金流入与相应建设现金支出 在短期不能完全配比。为此,公司一方面创新商业模式,围绕科学城核心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 26/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183 2019 年 12 月成立,可以借此助推园区企业的发展,同时联盟投资的一些好的企业也可以落户在 产业园,成为张江高科产业投资、精准招商的项目池、储备地。 (五)尝试探索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市场信用,尝试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来加大融资力度以确 保公司地产和投资领域的新一轮需求;研究存量资产与金融工具对接,解决存量资产流动性问题, 通过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圈实现多方参与和共赢,实现金融、产业、资本、科技的有效结合。 (六)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将贯彻落实主要重要战略工作任务,通过组织架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发展活 力,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促使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 公司将顺应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下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调整,结合监管部门不断提出的新规 和监管要求,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维护公司运营管理质量的对外形象,确 保公司治理形象符合国内、国际资本市场要求,继续强化内部控制、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保证公 司三会稳妥有效运行。 (七)聚焦党建引领,做优党建品牌 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聚焦区委“五个年”建 设和“四高战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充分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 力的政治保障。围绕公司主责主业,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党建职责,落实“四个责任制” 要求。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复 合型人才培养、储备。深化“895 先锋站”建设,做优做强党建品牌。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打造 员工和公司的“命运共同体”,发挥好“895 青年学习社”等群团组织作用。 (八)落实区域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按照 1 月 30 日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专 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科创办疫情防控的有关指导意见,张江高科紧紧围绕“六个加强”, 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后,及时部署实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在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上级部署,严 格属地管控,确保物资供应,畅通信息渠道,关心员工健康,加强日常管理七大方面采取积极措 施应对新冠疫情。同时,作为张江科学城开发建设的“主力军”,张江高科坚持推动疫情防控和 科学城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在科创办的协调和部署下,张江高科建立“复工扫楼”专 项工作组,分片包干科学城西北片区和集电港区两大区域,责任落实到人,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的基础上全力推动科学城企业复工复产。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张江高科将继续担负起区域管理主 体责任,与张江科学城其它区域管理单位、科学城广大企业客户等各相关方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国内产业地产竞争加剧:城镇化人口聚集以及产业快速升级推动产业地产逐渐活跃,各路人 马纷纷进军产业地产,加上产业地产行业的同质化发展,产业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 土地、客户成为各产业地产商争相抢夺的对象。张江高科需要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大力提升产业 地产产品开发能力,围绕产业链布局价值链和资金链,获得产业链整体利益的最优化。 产业地产经营模式方面:公司致力于对科学城进行整体规划、物业开发并吸引相关产业集群 入驻,并为入驻的企业提供物业及配套服务,对物业的经营采取“以租为主,租售结合”的模式。 在该模式下,公司前期资本性支出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租售现金流入与相应建设现金支出 在短期不能完全配比。为此,公司一方面创新商业模式,围绕科学城核心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
2019年年度报告 生态环境,以产业投资和创新服务加快核心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确保公司经营健康发展:另一方 面,公司发挥产业资源优势,与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尝试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创新, 加大融资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公司资金状况长期稳健。 资源储备方面:公司需要进行适量的土地资源、项目资源、人才资源的储备,才不会影响未 来的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183 生态环境,以产业投资和创新服务加快核心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确保公司经营健康发展;另一方 面,公司发挥产业资源优势,与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尝试境内外各种资本和货币市场融资工具创新, 加大融资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公司资金状况长期稳健。 资源储备方面:公司需要进行适量的土地资源、项目资源、人才资源的储备,才不会影响未 来的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70,355,850.5元。该分配 方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31日实施 完成。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每10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年度红股数息数(元)|转增数/现金分红的数额表中归属于上市 (股) (含税)(股)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9年 000 185,842,746.00582,820,668.24 170,355,890 14,291,523.43 2017年 0154,868,95500467,543,672.58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 承诺时是否是否 承诺背景类型承诺方 内容 限”行期|严格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于张江高 科技园区内经张江集团及/或控股子公司初步培育形成的有 效优质资产,张江集团将促使张江高科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优 先权,即该等优质资产在条件成熟时首先选择向张江高科注 入,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优先权。未来如果发生张 与再融资解决|上海张江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从事对张江高科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主 相关的承同业(集闭)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报害本公司利益的,张12090否是 诺竞争/有限公司应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将相关资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本 公司,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放弃优先受让权:或以股权转 让或由本公司单方增资等形式,使本公司取得该公司控制权 否则,张江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停止从事相关业务。如果张江 集团及/或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承诺而致使张江高科及/或其控 股子公司遭受损失,将按照当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损 失赔偿责任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18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548,689,550 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 (含税), 共计分配股利 170,355,850.5 元。该分配 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实施 完成。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 转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9 年 0 1.2 0 185,842,746.00 582,820,668.24 31.89 2018 年 0 1.1 0 170,355,890.50 544,291,523.43 31.30 2017 年 0 1.0 0 154,868,955.00 467,543,672.58 33.12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上海张江 (集团) 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于张江高 科技园区内经张江集团及/或控股子公司初步培育形成的有 效优质资产,张江集团将促使张江高科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优 先权,即该等优质资产在条件成熟时首先选择向张江高科注 入,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优先权。未来如果发生张 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从事对张江高科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主 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张 江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将相关资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本 公司,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放弃优先受让权;或以股权转 让或由本公司单方增资等形式,使本公司取得该公司控制权; 否则,张江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停止从事相关业务。如果张江 集团及/或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承诺而致使张江高科及/或其控 股子公司遭受损失,将按照当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损 失赔偿责任。 2008 年 否 是
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605,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6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183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605,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5 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6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七、面临晢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019 年年度报告 30 / 183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