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圈筒氏易學存稿 國語及林辭,夏周之季皆合,而持戟事則不能詳。又如渙 之大壯云:鬼哭於社,悲商無後。自來注家亦不知。後讀 墨子非攻篇云:至商王紂,婦妖宵出,有鬼宵吟。又論衡 云:紂之時,鬼郊夜哭。又云:紂郊鬼哭。其事得矣,而太 簡略。如此者,无可如何也 六、易林用韻甚古。凡亥皆音喜,殆皆音以,罷皆音 婆,下皆音虎,家皆音姑,而尤與豪韻(1),與與東韻,如此 者尤多。有注出者,有不及注者,讀者知其例則无扦格矣。 且可以正易韻俗讀之失,如乾象辭下與普韻,中孚三爻罷 與歌韻是也。 七、易林說詩之處最多。昔儒孜其淵源,以焦氏學於孟 喜。喜父孟卿,家傳齊詩,故焦氏所說,皆齊詩。不惟於毛 詩十九不同,於魯、韓亦多異。如凱風,毛謂有母不安於室 焦謂母亡思母〔2〕。媂竦,毛傳謂刺淫,焦謂傷讒。如此者有 數百則之多。又其字與毛異而義勝者尤多3),皆隨文注出 然以其過多,恐有遺漏,故特舉出,以見易林不惟能傳周易 絕學,且能傅齊詩。齊詩至東漢末即亡,亦絕舉也。 八、林辭重出者甚多,本宜全注。後詳加觀察,凡卦不 同而辭同者,其象必同。如坤之離云:齊魯爭言。離中爻 互兌巽,巽齊兌魯,又爲正反兌,故曰爭言。而比之蠱、謙 之咸,亦用此辭。則以蠱初至四、咸二至上,亦兌巽也。注 其一,餘即可隅反,以期簡約。 〔1〕“而尤與豪韻”,刻本“韻”訛“音”。據稿本校改。 〔2)“焦謂母亡思母”,刻本“思母”誤“思毋”。據稿本校改。 〔3)“而義勝者尤多”,刻本“而”下脫“義”字。據稿本校補
焦氏易林注卷首例言 九、易經所有人名、地名,无不從象生。如泰五之帝 乙,以震爲帝,坤爲乙;明夷之文王、箕子,以坤爲文,以震 爲王,故曰文王,震爲子,爲箕,故曰箕子。既濟之鬼方,以 坎爲鬼也。易林之注,凡人名、國名、鳥獸名、地名,隨手舉 來,无不與象妙合。如遇剝曰高奴,高奴,地名,見漢書地 理志,則以艮爲奴,艮一陽在上,故曰高奴。遇謙曰重耳, 互坎爲耳,坤爲重,故曰重耳。擊者苟由是以求其機趣,必 更有進於是者。 十、易林於既、未濟等卦,偶用半象,又常用遇卦象。左 氏云,震之離,亦離之震。易於既、未濟,蓋兼用半象,故悉本 之。凡遇此等,必先注曰:此用遇卦象,此用半象,以期易明 十一、易數至爲繁瑣,皆用漢儒常用之數注之。惟邵 子所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之先天八卦數,漢儒无知者,而 易林每用之,如遇兌每言二是也。注中遇此必指明,曰卦 數幾,以爲區別,俾閱者知其所自來。八卦數之名,實愚所 創,具詳於焦氏易詁。後閱宋王湜易學,有專論八卦數 篇。謂一二三四以在陽位,故左旋而東;五六七八以在陰 位,故右轉而西。各起於南,而終於北。是則取八卦以制 數,故起於一而終於八云云。按王湜專紹述邵學者,故能 補邵子所未言。而其書只一卷,祇通志堂有之,他無刊本。 前未見之,故矜爲創論,而不知宋時已言之。補詳於此,以 見余之陋,且喜余說之有本也(1 〔1)前文“八卦數之名”至“且喜余說之有本也”一節,刻本無。據稿本天 頭所增補入。蓋此杳刊行後,作者硏索復有所得,遂增記稿中,刻沓 之時未曾及之也
8②固氏易學存稿 十二、本注意在指明易象,俾學易者有所裨益,以正舊 解之誤,而濟易注之窮。至林辭義意有極淺顯者,則不必 注。有極奧深者,則詳稱博引,使昆侖之語明晣而後已,故 又不免於繁冗,閱者諒之。 十三、初讀易林,郎疑其本象以係辭。无如初學易,於 易象既不嫻熟,於失傳之象尤茫然不知其所謂,故求之十 年之久,訖不能通其辭。後閱蒙之節云:三夫共妻,莫適爲 雌。子无名氏,翁不可知。恍然悟節上坎,上互艮,下互 震,三男俱備,下兌爲女,故曰三夫共妻。震爲子,艮鳥名, 坎隱伏,故子无名氏。艮爲壽、爲祖,故曰翁。坎伏,故不 可知。悟林辭果從象生,由是言正象者皆解。又久之,閱 剝之巽云:三人同行,一人言北。伯仲欲南,少叔不得。中 路分道,爭阓相賊。巽通震,震爲人、爲行,二至四覆震,上 下震,故日三人同行。震爲南,上震下震皆南行,二至四 艮,艮爲少男,故曰少叔。震長爲伯,坎中男爲仲,故曰伯 仲欲南,獨少叔一人不南而北也。坎爲中,震爲道路,伯仲 南,少叔北,故日分道。艮爲手,二至上正反艮相背,故日 爭關。坎爲盜賊,故相賊。自通此辭,知林用覆象,神妙已 極。於是凡言正覆象者皆解,易經亦然。而以此二林爲入 門之始,故特誌之,以示不忘。 十四、說卦係自古相傅之象。至周易愈演愈精,故經 用象每與說卦異〔1)。如說卦以震爲長男,兌爲少女,經則 間以震爲小子,兌爲老婦。蓋以二人言,初生者長,後者 〔1)“故經用象每與說卦異”,刻本“故”下脫“經”字。據稿本校補
焦氏易林注卷首例言 少;以一人言,初少上老,此其義唯易林知之。以易林書太 古,尙存古義,能得周易員解,爲後儒所不知。如旅之大壯 云:獨夫老婦。以大壯上震爲獨夫,互兌爲老婦也。又觀 之睽云:老女無夫。亦以暌下兌爲老女。又央之中孚云 道路不通,孩子心愦。以中爻震爲孩子。又家人之巽云 孩子貪餅。巽伏震,亦以震爲孩子。皆以易隨卦二三兩 爻,係小子、失小子爲本。又易林遇巽,每日少齊,亦以大 過下巽爲女妻爲本也。又說卦以坎爲月,而經則多以兌爲 月。至東漢馬、鄭、荀、虞諸儒,皆不知此義,故經多誤解, 於是後人並易林用象亦不知矣。 十五、逸周書所載周公時訓之七十二侯,與卦氣圖相 附而行。後細按七十二候之辭,皆由卦象而生。如蚯蚓 結,識中孚之候,則以中孚上巽爲蟲,爲蚯蚓,而下兌爲覆 巽,正反巽集於中,故曰蚯蚓結。於復曰麋角解,復下震爲 鹿,艮爲角,震爲覆艮,角覆在地,則角解矣。於屯日水泉 動。屯上坎爲水泉,下震故日動。於屯上又曰雁北鄉,則 以屯上互艮爲雁,坎北,故曰北鄉。以艮爲雁,於是易漸鴻 象得解。統七十二候語,無不與卦密合,且用正象、用覆象 無不精妙,而皆爲易林之所本。故易林實集象學之大 成 〔1 〔1〕自第十四條中“焉後儒所不知”至第十五條末句“故易林實集象學 之大成”,稿本無。蓋付刻時所增
校勘記說例 易林以象學失傅之故,訛字獨多。有形訛者,有音 訛者,各本與各本不同,從違至爲困難。本注所依據者有 本:一黄本,黃本乃瞿曇谷從錢牧齊宋本臨得,後陸敕先 復爲詳校。嘉慶間陸本歸黃蕘圃,遂以付梓。注內稱宋本 者,此也。一元本,此本係烏程蔣氏密韻樓藏影元本。今 四部叢刊印出者,是也。内容大致與黄本同,而恒桓等字 皆缺末筆,則所據亦宋本也。然與黄本異字甚多,往往有 勝處。一爲汲古本,汲古所據,蓋又一宋本,與黃本、元本 異同尤多。故黃本、元本之訛謨,爲他本所不能正者,唯汲 古能正之。且以汲古校宋本、元本,凡形訛音訛之沿革,皆 能屈曲孜出。由此證汲古所據之宋本,又在黄本、元本之 前,故黄本、元本字同訛者,汲古往往能存其員。以此三 夲,迴環互證,雖不能盡通,然已得八九矣。其餘各本亦間 採之,然所益甚少,而明本尤雜亂无理,无一善者。 司馬溫公注太玄,各本字有異同者,下注日依某 本;其不從者,亦注曰某本作某字,以待後人之採擇。今仍 其例,除確知爲訛字者,方注曰:某本作某字,非 林辭有三字六句者,共十八字。後人以其多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