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承担说认为,保险人的义务并非只是保险 事故发生时才负给付保险金义务,而是在整个 保险期间,保险人均有危险承担的义务。 危险承担的义务表现为:一方面,若不发生保 险事故,权利人免于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担忧 为此的殚精竭虑因而省却;另一方面,表现为 若发生保险事故,则负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以填补因此所受损失
⚫ 危险承担说认为,保险人的义务并非只是保险 事故发生时才负给付保险金义务,而是在整个 保险期间,保险人均有危险承担的义务。 ⚫ 危险承担的义务表现为:一方面,若不发生保 险事故,权利人免于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担忧, 为此的殚精竭虑因而省却;另一方面,表现为 若发生保险事故,则负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以填补因此所受损失
(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为 标准,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两种。若当 事人一方取得合同约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 人偿付相应代价,则为有偿合同。若当事人取 得约定的权益,无须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相应代 价,则是无偿合同,。 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订立合同主体的 要求不同。其二,当事人的责任轻重不同
⚫ (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 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为 标准,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两种。若当 事人一方取得合同约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 人偿付相应代价,则为有偿合同。若当事人取 得约定的权益,无须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相应代 价,则是无偿合同,。 ⚫ 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订立合同主体的 要求不同。其二,当事人的责任轻重不同
保险合同是强制性的有偿合同。给付保险费是 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无给 付保险费的约定或约定免除投保人给付保险费 义务的,保险合同无效。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合同以当事人的给付义务的内容(应为给付或 给付范围)在缔约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 确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 保险合同是强制性的有偿合同。给付保险费是 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无给 付保险费的约定或约定免除投保人给付保险费 义务的,保险合同无效。 ⚫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 合同以当事人的给付义务的内容(应为给付或 给付范围)在缔约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 确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 中,投保人给付保险费的义务在合同成 立时即已确定,但,保险人是否应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主要的合同义务)以 及应给付具体数额,则须待不确定事实 (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结果而 定。其不确定者,包括以下含义:一是 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二是将来会确定 发生但发生迟早不确定
⚫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 中,投保人给付保险费的义务在合同成 立时即已确定,但,保险人是否应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主要的合同义务)以 及应给付具体数额,则须待不确定事实 (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结果而 定。其不确定者,包括以下含义:一是 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二是将来会确定 发生但发生迟早不确定
须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作为一种不确定合同, 是就各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并且仅就保险人 的主要合同义务为分析标准的。 (五)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合同成立以是否须采用法律或当事人要求的形 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 或当事人要求合同成立必须采取一定方式或完 成一定程序的合同是要式合同,反之,法律或 当事人不要求合同成立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 一定程序的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 须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作为一种不确定合同, 是就各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并且仅就保险人 的主要合同义务为分析标准的。 ⚫ (五)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 合同成立以是否须采用法律或当事人要求的形 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 或当事人要求合同成立必须采取一定方式或完 成一定程序的合同是要式合同,反之,法律或 当事人不要求合同成立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 一定程序的合同是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