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度报告 提升自身云平台定位,使向全产业参与者的云目录成为可能,与硬件、物联网供货商发展整 合的云计算解决方案,与领先的管理系统服务商和系统整合商建立合作关系。 (5)与各方合作,开展符合科技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业务,为科技类企业技术发展、全球业务 发展提供渠道。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遍及全球,不同种类的货币记账 及货币结算将对公司未来运营带来汇兑风险。 (2)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 由于业务性质的特殊性,导致公司业务高度依赖关键岗位如销售、信息技术、运营和财务人 员的服务能力。由于高端人才市场竞争的激烈性,且公司子公司广泛分布于北美、欧洲、亚太 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若无法吸引和留住所需要的人才,可能会对现有的业 务带来不利的影响。 (3)信息技术变革风险 信息技术产品正面临着快速技术变革,这些技术变革也同时推动着产品分销行业业务标准和 业务模式在发生变化。信息技术产品的分销依赖于软硬件、服务的创新以及消费者对于这些创新 的接受程度。若公司无法提供新产品、新服务,或者是客户对于创新的接受程度较低,将对公司 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技术变革可能导致公司的库存商品因过时而遭受减值损失。 (4)市场竞争风险 子公司英迈国际业务遍及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市场竞争也是全球性的。这些竞争 不仅来自于各个地区、国家及跨国分销商,还来自于IT产品供应商的直销竞争。随着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未来的市场份额、毛利率等可能面临着下降的风险。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014年,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定,在《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中明确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到10%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 金、公益金之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 法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形式和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 21/176
2016 年年度报告 21 / 176 提升自身云平台定位,使向全产业参与者的云目录成为可能,与硬件、物联网供货商发展整 合的云计算解决方案,与领先的管理系统服务商和系统整合商建立合作关系。 ⑸与各方合作,开展符合科技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业务,为科技类企业技术发展、全球业务 发展提供渠道。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⑴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遍及全球,不同种类的货币记账 及货币结算将对公司未来运营带来汇兑风险。 ⑵ 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 由于业务性质的特殊性,导致公司业务高度依赖关键岗位如销售、信息技术、运营和财务人 员的服务能力。由于高端人才市场竞争的激烈性,且公司子公司广泛分布于北美、欧洲、亚太、 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若无法吸引和留住所需要的人才,可能会对现有的业 务带来不利的影响。 ⑶信息技术变革风险 信息技术产品正面临着快速技术变革,这些技术变革也同时推动着产品分销行业业务标准和 业务模式在发生变化。信息技术产品的分销依赖于软硬件、服务的创新以及消费者对于这些创新 的接受程度。若公司无法提供新产品、新服务,或者是客户对于创新的接受程度较低,将对公司 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技术变革可能导致公司的库存商品因过时而遭受减值损失。 ⑷市场竞争风险 子公司英迈国际业务遍及全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市场竞争也是全球性的。这些竞争 不仅来自于各个地区、国家及跨国分销商,还来自于 IT 产品供应商的直销竞争。随着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未来的市场份额、毛利率等可能面临着下降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 年,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定,在《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中明确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到10%;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 金、公益金之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 法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形式和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
2016年年度报告 分配,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固定比率政策;在同时满足 利润增长和可支配现金增长的条件下,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超额股利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持有公司B股的境外股东分得的人民币现金股利按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之日的下 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兑换成美元,依照国家的有 关规定汇出境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 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应当 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重大投资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逐步扩 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须由董事会在进行了详细论证后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应同时应发表独立意 见,最终须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与独立董 事充分沟通讨论,并积极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定期报告中应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要求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现金红利少于当年可分配利 润的30%,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 情况进行监督。 本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累计未负值,暂不具备现金分配的能力。 22/176
2016 年年度报告 22 / 176 分配,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固定比率政策;在同时满足 利润增长和可支配现金增长的条件下,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超额股利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持有公司B股的境外股东分得的人民币现金股利按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之日的下 一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兑换成美元,依照国家的有 关规定汇出境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 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应当 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重大投资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逐步扩 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须由董事会在进行了详细论证后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应同时应发表独立意 见,最终须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与独立董 事充分沟通讨论,并积极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定期报告中应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要求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现金红利少于当年可分配利 润的 30%,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 情况进行监督。 本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累计未负值,暂不具备现金分配的能力
2016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古合并报表中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年度 红股数息数(元每10股转/现金分红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 (股)(含税)|增数(股)/的数额上市公司普通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股股东的净利的净利润的比 000 000 321,508 2015年 246,710 2014年 78,940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如未能及如未能 承诺背承诺 承诺 承诺时是否有是否及时履行应及时履 景类型承诺方 内容 间及期履行期时严格|说明未完行应说 限履行成履行的明下 具体原因步计划 与股改股份大新华自改革方案实施承诺时是 相关的限售物流控之日起,在十二个间2012 承诺 股(集月内不得上市交年12 团)有易或者转让;在前7日,履 限公司项规定期满后,通|行完 过证券交易所挂毕 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该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 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 得超过百分之 解决海航物|一、为解决上海尚承诺时是 同业流集团融供应链管理有间2016 与重大竞争有限公限公司及其下属年7月 资产重 司、海子公司与交易完4日,履 组相关 航集团成后上市公司存行中。 的承诺 有限公在的潜在同业竞 争问题,本公司将 在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24个月内 23/176
2016 年年度报告 23 / 176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6 年 0 0 0 0 321,508 0 2015 年 0 0 0 0 246,710 0 2014 年 0 0 0 0 78,940 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 相关的 承诺 股份 限售 大新华 物流控 股(集 团)有 限公司 自改革方案实施 之日起,在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在前 项规定期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该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 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 得超过百分之十。 承诺时 间 2012 年 12 月 7 日,履 行完 毕。 是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海航物 流集团 有限公 司、海 航集团 有限公 司 一、为解决上海尚 融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存 在的潜在同业竞 争问题,本公司将 在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 24 个月内 承诺时 间 2016 年 7 月 4 日,履 行中。 是 是
2016年年度报告 通过委托经营、业 务剥离、出售给上 市公司或无关联 的第三方、注销等 合法合规途径,解 决潜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二、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未来 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行 可能与天海投资 主营业务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经营。若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天海 投资及其下属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 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天海投资,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天海投资,以 避免与天海投资 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以确保 天海投资及天海 投资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三、 本公司不会利用 付天海投资的控 制关系损害天海 投资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承诺函自出 具之日起生效,并 在本公司作为天 海投资控股股东/ 间接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在承 诺有效期内,如果 本公司违反本承 诺给天海投资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及时向天海投 24/176
2016 年年度报告 24 / 176 通过委托经营、业 务剥离、出售给上 市公司或无关联 的第三方、注销等 合法合规途径,解 决潜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二、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未来 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行 可能与天海投资 主营业务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经营。若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天海 投资及其下属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 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天海投资,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天海投资,以 避免与天海投资 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以确保 天海投资及天海 投资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三、 本公司不会利用 对天海投资的控 制关系损害天海 投资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承诺函自出 具之日起生效,并 在本公司作为天 海投资控股股东/ 间接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在承 诺有效期内,如果 本公司违反本承 诺给天海投资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及时向天海投
2016年年度报告 资进行足额赔偿 解决海航物|一、在本公司作为承诺时是 关联|流集团天海投资的控股间2016 交易有限公股东/间接控股股年7月 司、海东期间,本公司及4日,履 航集团关联方将严格规行中 有限公范与天海投资及 其控制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二、 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及关联方将 与天海投资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天海投 资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天海投 资章程的规定履 行批准程序,并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务。三 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及关联方将 遵循市场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 依照无关联关系 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 具有公允性。四、 在天海投资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对 涉及本公司及关 联方的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本公司及关 联方将按相关规 定履行必要的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等义务 履行批准关联交 易的法定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司保证自 25/176
2016 年年度报告 25 / 176 资进行足额赔偿。 解决 关联 交易 海航物 流集团 有限公 司、海 航集团 有限公 司 一、在本公司作为 天海投资的控股 股东/间接控股股 东期间,本公司及 关联方将严格规 范与天海投资及 其控制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二、 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及关联方将 与天海投资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天海投 资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天海投 资章程的规定履 行批准程序,并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务。三、 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及关联方将 遵循市场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 依照无关联关系 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 具有公允性。四、 在天海投资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对 涉及本公司及关 联方的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本公司及关 联方将按相关规 定履行必要的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等义务, 履行批准关联交 易的法定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司保证自 承诺时 间 2016 年 7 月 4 日,履 行中。 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