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 3 在黄河流域的是炎帝、黄帝部族。传说最早的炎帝,号 神农氏,有四支后裔:一是烈山氏部落,二是共工部落,三 是四岳部落,另一支在汾水流域,后来残存的有沈、姒、蓐、 黄四个分部落。 黄帝部落原来在北方,后南下到黄河流域,有了很大的 发展,有25个氏族,12个胞族,变成为庞大的黄帝部族。 在南方有三苗部族,可能有三个部落。其中一个首领叫 “欢兜”,战败后被流放于崇山。另一个部落被迫迁移到敦煌 一带,还有个部落可能向东南逃跑了。 东方淮河流域一带,有少皞-蚩尤部族。传说少弊以“鸟 名官”,共有风鸟、玄鸟、青鸟等24个氏族。蚩尤是九黎的 首领,有81个氏族,9个部落。 西部和北部则分别有西戎和北狄游牧部族。 这些传说中的部族为了掠夺财富、侵占土地,凭借原始 的蛮力和冲动,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引发了多次征战。即使 到了夏商周三代时期,一族一姓的兴衰也是和征战息息相关。 法律主要就是借助征战这种特殊形式而慢慢形成的。 二、部菠征战与中国古代法的形戒 在中国的古代文献中,法律一般称之为刑,战争(征战)则 通称为兵。法律与战争的关系,也就是刑与兵的关系。这种 关系古人是如何认识的呢? 王充说:“案尧伐丹水,弹征有苗,四子服罪, 刑兵设用。成王之时,四国基叛,淮夷、徐戎,并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 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异,巧论之人,不能别 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之与兵,犹如 足与翼也,走用足,飞用翼,形体虽异,其行身同。 刑之与兵,全众禁邪,其实一也。”(《论衡·儒增》卷 八) 《辽史·刑法志》载:“刑也者,始于兵而终于礼者 也。洪荒之代,生民有兵,如襟有整,自卫而已。 蚩尤惟始作乱,斯民鹏义,奸究并作,刑之用岂能 已平?帝尧清问下民,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宽降 典,折民惟刑。故日刑也者,始于兵而终于礼者也。” 类似的记载在《札记》、《周礼》、《国语》及《汉书·刑法 志》等古籍中都能见到。所谓“刑始于兵”,也即法律是在战争 中形成的。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的,只是过于笼统,还谈 不上科学的论证。现征诸史实,给予系统的说明。 1.史前时期的原始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的萌芽 根据一般通史和考古学的观点,作为政治组织的国家形 态,在中国始于夏。夏之前的史前时期(主要指传说中的三皇 五帝时期)则是中国国家形态的萌芽阶段。【4在这段时期内, 中国古代法也仅处于形成前的萌芽状态。 由于这一段历史可资参考的资料极其贫乏,特别是有关 法律方面的情况更复如此,因而,我们只能依据传说和一鳞 半爪的记载进行极不完整的叙述。 史前时期中国古代法的萌芽形式主要表现为几种刑 罚:1一是死刑,方法有多种,但主要的是殛。愿、刺相通
第一章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 5 殛就是刺杀,后来逐渐演变为奴隶制五刑中的大辟。二是肉 刑,就是用刀破坏人肌体的完整,造成人身体上的苦痛。这 种刑罚古时也称创刑,方法有劓(割鼻子)、膑(又称刖或耶, 去膝盖骨)、黥(刺面)、宫(又称杯,破坏生殖器)。三是流放 之刑,也即废刑。至于鞭扑之刑,相对前几种刑罚而言,显 得较次要。 上述几种刑罚大都是在部族征战中出现和使用的,最 起码和征战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死刑中的殛,传说是在 黄帝部族与淮夷的蚩尤部族大战中发明的。这场战争因发生 在标鹿,故史称“涿鹿之战”。战争以蚩尤部族大败面结束。 于是黄帝便采取鼓(音柢)的方式来制裁蚩尤。这里“数字由 蚩、支二字组成,蚩指蚩尤,支是击,击是治,亦即杀。数就是 指刺杀蚩尤。由于在古文字里面,数、殛同音转假,词异而 义同,故而數变为殛成为史前最重要的死刑。【8] 关于肉刑的发明,《尚书·目刑》中有这样的记录: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王日: “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周不寇、 贼、璃、义、奸、完、夺、藏、娇、度。曲民弗用 灵,制以刑。惟作五唐之刑,日法,杀戮无辜。爱 始淫为劓、即、杯、瓣。.” 这是周穆王在授命吕侯参照夏再之刑制定《目刑》时说的 一段话。现今不少教科书和专著以此为根据,认为以喇、刵 (音,一说割耳,又说是刖的误笔,作去膝盖骨解。此说 见蔡枢衡《中国刑法史》第59页)、杯、囌肉刑为中心的五刑
6 中西法律文化此较研究 是苗统治者为制栽犯罪越轨的苗民而设立的。这种观点的 典型表述如下: “司寇吕侯举周德王之命,本着夏朝“金作赎刑 一一以财物赎罪的精神,制定了《吕刑》。.天子 说:‘关于司法问题,历史上的经验教湖非常丰害。 自从苗族首长蚩尤作乱以来,上行下效,彩响到平 民百姓。有的结伙行凶、杀人越货,有的臀张骏寇、 横行霸道;有的倫、枪、诈骗、谋财辔命。苗族当 政者不对人民进行教化,却想用严刑峻法制服百姓。 他们把五种酷刑季为国法,杀戮无事。从此以后, 大肆采用割舞、挖耳、阅割、刺面等肉刑。’.” (张紫葛等:《尚书》法学内容译注》,四川人民出版 社1988年版,第133页) 这种说法是有明显缺陷的,它既混淆了受刑的对象,也 没有说清楚劓、印、标、黥之刑缘何而生。笔者以为,导致 上述缺陷的症结在于把蚩尤和苗民混同为一。其实,在史前 传说中的黄帝时代,蚩尤并不是苗民的首领,面是居住在淮 河流域一带淮夷的首领,统帅九个部落(九黎),属少皞 蚩尤部族。8苗民是居住在南方(江西一带)的三苗部族。因 此,蚩尤和苗民没有宜族的联系。《吕刑》中的“蚩尤惟始作 乱”,说的是蚩尤与黄帝的“涿鹿之战”。虽然蚩尤因战败而被 处死,他的部族也因此而归并黄帝部族统治,但蚩尤部的部 民却没有停止对黄帝部族的反抗,只是限于条件不能实施大 规模的军事进攻,只得采取各种形式的破坏活动采打击征服
第一章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 7 者。这就是“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究、夺、攘、 矫、虔”的真正含义。与此同时,在南方的三苗部族也像淮夷 一样,不听从黄帝部族的命令,并骚扰攻打黄帝部族,在进 攻中,他们大肆杀缓无辜,创设并滥用荆、到、标、鲸酷刑。 这便是“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日法,杀裁无辜, 爰始淫为劑、聊、标、慕”的含义。在这样的情况下,黄帝部 族的首领舜便举兵攻打三苗,三苗因战败而被迫逃窜。《尚 书·吕刑》和《尚书·舜典》对此都有记叙。 “爱始淫为劓、刖、杯、黥。.皇帝哀矜庶我 之不幸,报虐以威,漫绝茵民,无世在下。”(《尚书· 号刑》) 《尚书·异典》:“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 窜三苗于三危,愿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威康。” 需要解释一下的是,共工、鲧是黄帝部族的两个氏族首 领,欢兜是三苗的一支部落的首领,他们因为叛乱或犯罪而 像三苗一样,被处以流放、藻的刑罚。 上述阐释和引证,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是劓、助(刖)、 标(宫)、黥之肉刑是苗民在攻打异族时创设的,也可以说是 发钶于战争,二是流、放之刑也是和战争有关的,它们被用 于对战败或叛乱犯罪者的处罚。这是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 解最终是否可以成立,还可以作进一步的研究。 2.夏商周三代部族之征战与中国古代法的形成 夏商周上古三代在中国历史上称为青铜时代。1]青铜的 出现和使用,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标志着史前史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