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CPA税法常见问题答疑》2005年新增内容与分析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 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指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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