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把这个称号回溯到5世纪加在倭国王头上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大王及其周围各王即大酋长们权势之盛,可清晰地从5世纪最为突出的 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前部为矩形,后部为圆形的古坟)看出其端倪。以前的 古坟都是利用自然的土丘,棺椁就埋在丘上。现在却是在平原上,用人工堆 成小土山作为王的坟墓。在今之堺市附近,据传是应神或仁德天皇墓的古坟, 长为475米,高27米,前方部分的宽为300米,外围有三重濠沟,远在海上 都能看见。前方后圆坟,不仅在近畿地方,就是自九州到奥羽地方南部一带 也到处可见。排列在坟周围的埴轮(环状陶器)中,有的塑造的都是武人、 各种姿势的男女农民、动物、房屋、船以及生活用具等朴素的艺术品。在古 坟的随葬品中,除有很多铁制农具与工具外,还常有青铜镜、硬勾玉、铁剑 即后世标志天皇皇位的所谓“三种神器”一类的物件。这些都是来自中国的 进口货,作为回头货出口的则是“生口”即被当成奴隶的人民。也就是说 “三种神器”一类的物件就是把日本人民当成奴隶卖给外国皇帝所得到的代 价。其中的镜,有的可认为是由大王分给地方的王即豪族作为统治与归属关 本 系的标志。 史 大王政权的结构和氏姓制度 14 大王(后来的天皇)毫无疑问的是世袭的专制君主,但其地位与权利并 不是以他的军事力与经济力制服大和地方其他的酋长使其臣服而获得的。与 上述邪马台国王情况一样,由于他是属于特定的宗桃一估计是组成大和国 家的各酋长的正宗,又是各部族的祭祀长才当上大王的。当大王的宗祧,是 一成不变的,其他任何有势力的酋长也不能代替。这种情况对于一个按照扩 大氏族与部族联盟的办法建立与发展国家的社会来说,也是必然的。但在大 王一族中,拥立谁充任大王,酋长们是有很大发言权的。他们都想拥立对自 己有利的人为大王。因此,在《日本书纪》中记述有关继承王位的激烈斗争, 是随处可见的。其中最血腥的一例就是5世纪中期,允恭天皇(可能是倭王 济)死后的皇位之争① ①著者注:这时穴穗皇子排挤掉轻皇太子继皇位(安康天皇,可能就是倭王兴)。安康天皇不久就 杀了其叔大草香皇子,夺其妻中带姬为姜。当时,大草香皇子之子眉轮王年仅7岁,但3年后, 当安康天皇枕在中带姬腿上睡眠时,眉轮王将其刺杀。眉轮王背后站的是与天皇家一起都是自古 就很强大的豪族即“葛城丹”。安康天皇之弟雄泊濑皇子立即杀了眉轮王与葛城丹及其同伙的皇 族,还诱以狩猎谋杀了与此事无关的市边押磐皇子。另外,因实力相当于葛城一族的御马皇子与 三轮君相好,便也将他杀掉了。因此,皇族中的男子无一不被杀掉,他自己就继了皇位。这就是 雄略天皇(可能就是倭王武)
大王政府即朝廷,最初是由葛城、平群、三轮等与大王一族旗鼓相当的 强大的各氏族酋长充任大王左右的最高执政者,其下,强有力的酋长再率领 他们的氏人和隶属民(即奴隶与下属的部民)分掌政务,其在朝廷中的地位 与职务则是世袭的。例如大伴氏与物部氏执掌军事,中臣氏与忌部氏掌祭祀, 苏我氏掌财政,他们的职务都是世袭的。但这些职务,随着国事的复杂与动 荡,其重要性也随之而增大。结果,到5世纪中期,分掌军事、祭祀与财政 的各氏比葛城氏这样无特定世袭职务的旧大豪族都变得更强而有力。势力不 如他们的小酋长也率领氏人与隶属民分掌与世袭朝廷所必需的各种物资的生 产与管理及其他业务。 这样,组成大王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大小酋长们就由大王授予了臣、连、 公、别、首、直等表示荣誉的称号(姓),并封为臣服于大王的贵族。到5世 纪后期,在这些姓之上又增加了“大臣”和“大连”之姓。在地方酋长当中 也曾有过“国造”、“县主”、“稻置”等意为各地区统治者的称号。随着他们 被划归大王国家统治,这些称号也就有了类似姓的性质。这些中央和地方的 大王国 贵族,除姓以外,还有“氏”名。因此,本书就称他们为氏姓贵族,称他们 与 所领导的具有氏族制形态的集团叫氏族集团。 民 15 屯田、田庄和部民制 大王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名为屯田与屯仓的大王直辖领地与部民制。 如前述,在朝鲜移民的引导下,社会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矗立于平原 的壮观的前方后圆坟,显示出当时的土木技术已有了空前的提高。朝廷驱使 由其垄断的移民的高超技术和“氏人”的劳动力,在摄津、河内、和泉进行 大型垦荒与水利工程,这势必形成屯田与屯仓。屯田与屯仓不是大王个人和 王室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大王整个机构的土地。如以现代语言来说,与其 说这是皇室财产,不如说是更接近国有财产。但因国家及其首领即大王是不 能割裂开来考虑的,国家只是作为王权才存在,才被意识到的。这就是当时 国家的一个特征。 屯田一般是将该地的居民一氏族集团编为“田部”①,由朝廷发给他们 农具与籽种等耕种,也有把远地人民迁到该地作为田部的,也有的是氏族集 团的氏人一平民用自己的农具被驱使来耕种屯田的。 部的制度,不仅在耕种屯田上,而且也在朝廷和氏姓贵族所必需的手工 ①译者注:大和朝廷时代,从事屯仓的耕种劳动的农民
业生产的一切部门中建立起来了。朝廷把朝鲜移民和一般日本人中的技术人 员组建成专业集团,给予土地,使其定居。他们既生产粮食自给,又从事世 袭的专门手工业生产,产品全归廷征用。这一集团,按他们专业的不同而 冠以不同的名称,如制陶器的称土师部,制铁器的是锻治部,制弓的是弓削 部,织锦的是锦织部。在部民当中,如土师部,由于原材料产地的原因,也 有的是分居于各地的。此外,凡为朝廷所必需的各种生产业务,都组建了部 民制。例如厨师称膳部,守山者称山部,养猪者称猪饲部等。这些冠以业务 名称的部的领导人称“伴造”。外来移民的部多半以其集团的长者充任“伴 造”。其他部民则由低级的氏姓贵族充任,其地位也是世袭的。伴造与部民之 间以及同一“部”中的部民相互间,尽管无任何血缘关系,但仍把他们看做 是宛如出于同一祖先的血缘集团。因此,就把伴造当成“氏上”,部民当成 “氏人”。 氏姓贵族们拥有称做“田庄”的领地。耕种田庄的集团也是作为部民隶 属于他们的。这一部民就以主家的氏名为名称。如大伴部的部民称大伴部, 苏我氏的部民就称苏我部等。另外,大王及其一族把地方上的(特别是东 座 国@)氏族集团作为自已的部民,冠以自己的名字的,还特名为“名代”和 16 “子代”。设置“名代”,名义是将大王及其一族的名字传于后世,“子代”是 将无嗣大王的名字传后。但实质上是大王和王族除屯田、屯仓之外,还另外 组建了自家的私有地和部民。 部民制的阶级性质 民制的阶级性质虽然复杂,但我认为本质上还是一种奴隶制。 第一,在田部中间,有的就脱离了原住地的氏族集团,被驱进屯田的茅 屋,在粮食与农具都由官家支给下劳动。这样的人显然就是奴隶。 第二,冠以专业名称的部民,用属于朝廷的原材料和工具进行生产,产 品全部被朝廷征用。所以,他们在劳动力和人身方面都属于主人即朝廷所有。 在这一点上与奴隶是相同的。只是因为他们另外还耕种朝廷分给的土地以维 持家属生活才与典型的奴隶不同。但是,分给他们土地如同给牛马饲料一样, 叫他们粮食自给,也不过是为了使他们子孙世代从事手工业生产而已。他们 的手工业生产劳动并不是分给他们土地而偿付的代价即劳役地租。因此,这 个部民本质上也是奴隶。 ①译者注:“东国”泛指今近畿地方以东地区。“西国”则泛指今近畿地方以西地区
第三种部民就如同子代和名代那样,氏族集团在其住地,集体地成为部 民,并且,其全部剩余劳动都遭到剥削。在这种情况下一这些人在部民人 口中占大多数,屯田的田部可以认为大部是这种部民一虽然他们是以自己 旧有的耕地与农具生产,并以此维持一家的生活,但如果对他们进行逐个地 观察时,即可看出,其与主人即朝廷或者大王以及氏姓贵族之间的关系,与 农奴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是很相像的。但在下述两点上却又与农奴根本不同。 第一,他们并未完全从氏族集团中独立出来,他们的存在,一切都要受集团 的制约。相反,农奴倒是个别的独立的家族。第二,他们只是不像奴婢那样 逐个为主人所有,而是氏族集团属主人所有。他们的集团也并不是因为主人 分给了土地,作为偿付地租才被剥削剩余劳动的,而是因为人身为集体所有, 所以原归他们的土地也就属主人所有了。他们只不过是一介占用者与耕种者。 因此,这样的部民实际上就是集体被奴隶化了的集团。 如上所述,我认为不管从部民的哪一种情况来看,都不能把他当成农奴, 部民制就是一种奴隶制。估计在5一6世纪时,这样的部民已经占到(生产者 人口)的三成左右,主要是作为家庭奴隶被使唤的“奴”(男奴隶)与婢 大王国家与 (女奴隶)则占到(生产者人口)一成左右。其余的六成则既不是部民也不 民 是奴婢,而是氏姓集团或氏族集团的氏人。很多书把他们写成是“自由民”, 17 但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说,他们都不是“自由民”。他们或是受“氏上”即 氏族贵族的统治与剥削,或是通过“国造”受朝廷的统治与剥削。他们根本 没有政治权利。而且受“国造”统治的集团,朝廷可以随意使他们充当子代、 名代或屯田的田部。因此,他们就有着部民的后备军或是潜在部民的性质。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活动就仅止于由朝廷将各业的 生产任务分配给各有关部民集团,其剩余产品则悉为朝廷所提取,这就妨碍 了劳动群众间的自由的社会分工和产品的自由交换。因此,不仅部民集团, 就是非部民的氏族集团,也无法割断与朝廷的隶属关系,这也大为妨碍了该 集团完全分化成为单个的家庭。 如上所述,不是部民又不是奴婢的人口尽管占到劳动群众的六成,但决 定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群众社会地位的,还是集体奴隶部民与个别奴隶奴婢。 所以,这个社会制度是有着虚拟氏族关系的集团奴隶制。以此为经济基础的 大王国家,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一种奴隶主的国家,最低限度也不能说是农 奴制国家。在奴隶制都不能得到发展的生产力水平上,从原始社会就跃进到 比奴隶制更为进步的社会形态一农奴制是不会有的
3.大化革新 从虚拟的氏族制到法制齐备之国 远征朝鲜之失败与警井之乱 大王甚至在死后还要以其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向人们施威风。实际上,其 国家从5世纪后半期一建立就开始在国内外面临了极端困难的局面。 从5世纪后半期,朝鲜地区三国势力之争就激烈化了。公元476年高句 丽攻占了百济首都。新罗也受到高句丽南下的威胁。百济与新罗为防御高句 丽而联合,同时,并各自南下图谋蚕食任那。在这种局势下,视任那为禁脔 的倭国朝廷内部产生了坚决抵抗派与妥协派之间的矛盾。 公元512年,百济提出要占有任那四个县时,朝廷听从大伴大连金村的 意见,对百济作了全面让步。紧接着新罗也频频侵犯任那。对此,朝廷听从 物部大连鹿鹿火的强硬主张,公元527年以近江臣毛野为将派6万大军拟与新 罗一战。但军队人数可能有些夸大。 这样的侵略战争,只对大王和中央贵族利害相关,群众和地方豪族则唯 有苦于征兵与征军粮等军需负担。但他们并没有无限期地忍受下去。据《日 本书纪》,雄略天皇死时(公元479年),恰有一队新罗远征军经过吉冈(今 冈山县西部),其中的蝦夷人①士兵500人,闻天皇死讯,认为中央权利动摇, ①著者注:缎夷人一说爱伊奴人种,有的说是日本人种,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他们处于东国过境 地带,在社会发展上落后了一段时期,因此,被大和人看成是异族人。由于最后一种说法有说服 力,我也采纳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