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环境状况 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基本 平稳;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 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 境状况良好 、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 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7~206, 达标天数为28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下降了98个 百分点 2019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 182 168 150 117 ■2018年 ■2019年 100 优 良 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 2019年,我市细颗粒物(PM2s)年均浓度与2018年相比下 降;SO2、NO2、PM、CO、PM2s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仍超 标。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 环境状况 2019 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基本 平稳;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 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 境状况良好。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 2019 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 17~206, 达标天数为 285 天,达标天数比例为 78.1%,同比下降了 9.8 个 百分点。 2019 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 2018 年相比下 降;SO2、NO2、PM10、CO、PM2.5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 仍超 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9 微克/立方米)上升11.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36 微克/立方米)上升28%,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16%,比2018年(1.4%)上升0.2个 百分点 PM1o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46微克/立方 米)上升4.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 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PM2s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33微克/立 方米)下降3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全年 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19,比2018年(36%)下降1.7个百分 点 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毫克/立方 米,与2018年持平,达到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91微克 立方米,比2018年(156微克/立方米)上升224%,超出国家 日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全年日最 大8小时浓度超标率为19.7%,比2018年(8.8%)上升109个
—2—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 10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9 微克/立方米)上升 11.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 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 37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36 微克/立方米)上升 2.8%,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 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1.6%,比 2018 年(1.4%)上升 0.2 个 百分点。 PM10年均浓度为 48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46 微克/立方 米)上升 4.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 微克/立方米)。全年日 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PM2.5 年均浓度为 32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33 微克/立 方米)下降 3.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 微克/立方米)。全年 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1.9%,比 2018 年(3.6%)下降 1.7 个百分 点。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为 1.1 毫克/立方 米,与 2018 年持平,达到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4 毫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值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91 微克/ 立方米,比 2018 年(156 微克/立方米)上升 22.4%,超出国家 日均值二级标准(160 微克/立方米)31 微克/立方米。全年日最 大 8 小时浓度超标率为 19.7%,比 2018 年(8.8%)上升 10.9 个
百分点 2019年东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 ■2018年■2019年 111 00 100 637 3332 米抿长世 0.5 910 SO2 PM10 PM2.5 03-8H 注:2019年1月1日起,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监测的浓 度由标准状态分别修改为实际状态及参比状态,故仅采用20182019年状 态转换后数据作年度对比分析。 (二)降尘 2019年,降尘年均值为3.8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 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比2018年(4.0吨/平方公里 月)下降了50% (三)降水 2019年,降水pH范围在436-725之间,降水pH年均值 为5.74,比2018年(633)下降0.5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 18:0%,比2018年(24%)上升156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3
—3— 百分点。 注:2019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监测的浓 度由标准状态分别修改为实际状态及参比状态,故仅采用 2018~2019 年状 态转换后数据作年度对比分析。 (二)降尘 2019 年,降尘年均值为 3.8 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 推荐标准(8 吨/平方公里•月),比 2018 年(4.0 吨/平方公里 •月)下降了 5.0%。 (三)降水 2019 年,降水 pH 范围在 4.36~7.25 之间,降水 pH 年均值 为 5.74,比 2018 年(6.33)下降 0.59 个 pH 单位;酸雨频率为 18.0%,比 2018 年(2.4%)上升 15.6 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地 2019年,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 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属优,水质达标率(按频次计 算)为83,3%,主要超标项目是溶解氧。与2018年同期对比 平均水质类别由Ⅲ类好转至Ⅱ类,水质达标率上升41个百分点。 (二)主要江河 根据《“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 监测〔2016〕30号),我市共有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 中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 流-东岸这4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 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 河流断面。2019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 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375%,Ⅳ类水体比例为250%,劣 V类水体比例为37.5%;与2018年对比,东岸断面水质保持为 Ⅱ类,属优;石龙北河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由Ⅲ类好转至Ⅱ类, 属优;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保持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企坪断面水 质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属轻度污染;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 水质仍然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
—4— (一)饮用水源地 2019 年,全市 2 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 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属优,水质达标率(按频次计 算)为 83.3%,主要超标项目是溶解氧。与 2018 年同期对比, 平均水质类别由Ⅲ类好转至Ⅱ类,水质达标率上升 4.1 个百分点。 (二)主要江河 根据《 “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 监测〔2016〕30 号),我市共有 8 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 中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 流-东岸这 4 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 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 河流断面。2019 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 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37.5%,Ⅳ类水体比例为 25.0%,劣 Ⅴ类水体比例为 37.5%;与 2018 年对比,东岸断面水质保持为 Ⅱ类,属优;石龙北河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由Ⅲ类好转至Ⅱ类, 属优;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保持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企坪断面水 质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属轻度污染;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 水质仍然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
劣V类 37.5% Ⅱl类 375% Ⅳ类,25.0% 2019年国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根据东莞市与省政府签订的《东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书》,我市共有7个国考、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东江北干流 石龙北河、东江南支流-石龙南河、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淡水 河-角尾村、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和茅洲河-共和村。2019 年东莞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286%(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水质为Ⅱ类);地表水Ⅳ类水体比 例为286%(沙田泗盛、角尾村水质为Ⅳ类);地表水劣V类水 体比例为42.9%(旗岭、樟村、共和村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 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与2018年对比,旗岭、共和村、石龙南 河、石龙北河断面水质好转,沙田泗盛、角尾村断面水质平稳, 樟村断面水质恶化 5
—5— 根据东莞市与省政府签订的《东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书》,我市共有 7 个国考、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东江北干流- 石龙北河、东江南支流-石龙南河、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淡水 河-角尾村、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和茅洲河-共和村。2019 年东莞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28.6%(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水质为Ⅱ类);地表水Ⅳ类水体比 例为 28.6%(沙田泗盛、角尾村水质为Ⅳ类);地表水劣Ⅴ类水 体比例为 42.9%(旗岭、樟村、共和村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 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与 2018 年对比,旗岭、共和村、石龙南 河、石龙北河断面水质好转,沙田泗盛、角尾村断面水质平稳, 樟村断面水质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