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回法制史 第十章清朝的司法制度 (公元1644--1840年) 授课教师:孙光妍
1 <<中国法制史>> 第十章 清朝的司法制度 (公元1644--1840年) 授课教师:孙光妍
第一节清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保持法律制度的连续性 二、“正人心、厚风俗
2 第一节 清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保持法律制度的连续性 二、“正人心、厚风俗
第二节立法概况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的制定过程 1.《大清律集解附例》 清世祖福临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 制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颁行全国。这 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渎典。除个别 条款有所增删改并外,其余基本上是明 律的翻版
3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一) 《大清律例》 的制定过程 1.《大清律集解附例》 清世祖福临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 制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颁行全国。这 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除个别 条款有所增删改并外,其余基本上是明 律的翻版
《大清律例》 2.《现行则倒》 康熙即位后,对大清律律文作过多次校正修改,于 康熙十八年命刑部编成《现行则例》刊刻通行。 3.《大清律集解》 雍正即位之后,命大学士朱轼等人,对大清律作重 新修订,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颁行《大清律集 解》,成为后来《大清律》律文的定本。 4.《大清律例》 乾隆附,重修大清律,对原有律例递条考正,折裏 损益,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修订工作,定名 《大清律例》,“刊布中外,永远遵行
4 2. 《现行则例》 康熙即位后,对大清律律文作过多次校正修改,于 康熙十八年命刑部编成《现行则例》刊刻通行。 3.《大清律集解》 雍正即位之后,命大学士朱轼等人,对大清律作重 新修订,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颁行《大清律集 解》,成为后来《大清律》律文的定本。 4. 《大清律例》 乾隆时,重修大清律,对原有律例逐条考正,折衷 损益,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修订工作,定名 《大清律例》, “刊布中外,永远遵行” 。 一、《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二)《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1.《大清律例》的结构 《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在结构形式上与 《大明律》相同,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 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因“以例附律”,故称律 例 2.《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大渍律》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 历代封建油律的集大成。因此,它在中国封建法典 的制定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5 (二) 《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1. 《大清律例》的结构 《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在结构形式上与 《大明律》相同,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 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因“以例附律”,故称律 例。 2. 《大清律例》的结构及历史地位 《大清律》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 历代封建法律的集大成。因此,它在中国封建法典 的制定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大清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