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河洛精蕴 《巽》。”又曰:“《乾》、《埤》、《离》、《坎》居四实。 《兑》、《震》、《苠》、《巽》居四虚”后学思之,甚 可疑焉。夫谓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埤》、《齋》、 《坎》,而居四实也。未知其用内一层之生数,抑用 外一层之成数乎?如雨生数,则一似可为《坤》,而 二何以为《乾》三似可为《离》,而四何以为 《坎》?如用成数则六似可为《埤》,而七何以为 《乾》?八何以为《离》?九何以为《兑》?其谓补四 隅之空,以为《兑》、《震》、《艮》、《巽》,而居四虚 也。未知其用成数补,抑用生数补乎?如用成数则 六似可居西北当《艮》,而七何以为《兑》?八仪可 居东北当《震》,而九何以为《巽》?如用生数,则 二似可居西南当《巽》,而一何以为《震》?三何以 为《兑》?四何以为《艮》?皆非确然之理数。正是 虚位比拟,可彼可此,牵强纽合,可东可西,恐非 圣人会心于图象以作《易》,不如是其肤浅也。且八 方当八卦,而中间五十,竟置诸无用之地,则亦不 见造化妙矣。 愚谓《河图》之数,水北火南,木东金西,先 天涵后天之位。而其所以成先天八封者,乃是析图 之九、四、三、八,以当《乾》、《兑》、《离》
河洛精卷之… 13 《震》之阳仪。分图之二、七、六、一,以当《巽》 《坎》、《艮》、《坤》之阴仪。序列既定,然后中判, 规而圆之,《乾》、《兑》、《离》、《震》居左,则九、 四、三、八亦居左。《巽》、《坎》、《艮》、《坤》居右, 则二、七、六、一亦居右,适与《洛书》八方相符 焉。此图、书、卦、画,所以有相为经纬,相为表 里之妙。若欲于图之八数,求卦之方位,必有虚位 比拟,牵强纽合之病矣。且先僑于两仪四象,亦有 未的确处。《本义》云:“两仪者,始为一画,以分」 阴阳。四象者,次为二画,以分太少。”此言卦、画 则确矣。《启蒙》配合图、书,则谓两仪者奇偶。夫 阴阳之道,变化无方,岂止沦奇偶哉?如聚 五、七、九居左,二、四、六、八、十居右,以是 为两仪,将何以自然而成四象,分八卦乎?以图、书 观之,阴阳之类有三,一以奇偶分阴阳,天数五,地 数五是也;一以生数成数分阴阳, 四, 其卦为《坤》、《巽》、《离》、《兑》。六、七、八、九, 其卦为《良》、《坎》、《震》、《乾》是也;一以纵横 分阴阳,九、四、三、八,横列者为阳,其卦为 《乾》、《兑》、《离》、《震》。二、七、六、一,纵列 者为阴,其卦为《巽》、《坎》、《艮》、《坤》是也。圣
河袼精蕴 人则图书画到,却是以纵横分阴阳为主。其为横图, 则横列者在前,纵列者在后。为圆图,则横列者居 左,纵列者居右,是谓两仪。即《乾》、《兑》、 《离》、《震》之下一画为阳,《巽》、《坎》、《艮》 《坤》之下一画为阴是也。方其生八卦则一仪分为四, 方其生匹象,则一仪分为二。方其生两仪,则止有 二画,则《乾》、《兑》、《离》、《震》之下一画,岂 不可连为一阳?《巽》、《坎》、《艮》《坤》之下一画, 岂不可连为一阴乎?不但八卦如此,六十四卦亦然。 左边三十二卦之下一画,可连为一阳。右边三十二 卦之下一画,可连为一阴也。然则以奇偶分两仪,当 就卦画言之,虽成卦在后;而成卦之理在先,数亦 在先。若图、书数之奇偶,则与卦画奇偶大不同 《乾》、《坤》、《离》、《坎》居四正,当奇。《兑》、 《震》、《艮》、《巽》居四隅,当偶,此又别是一理。 四正卦不可反复,四隅卦可反复也。而《坤》 《离》以阴而居阳,《震》、《艮》以阳而居阴。若两 仪之卦,《兑》、《离》阴也,而居阳。《坎》、《艮》阳 也,而居阴。何其纷错如此?盖先儒未分析阴阳之 类有不同,又未有言横列为阳,纵列为阴者,是以 两仪,无的确之论。而图、书、卦、画,不能相通
河洛糟蕴卷之一 遂由此始也。 至于四象,朱子谓其位则太阳一,少阴二,少 阳三,太阴四。其数则太阳九,少阴入,少阳七,太 阴六,分位与数为二。愚谓九、八、七、六者,由 渫蓍得之,其实以一、二、三、四为根。其象则以 两画相重,分奇偶者为正。先儒以九、八、七、六 为数之实,而一、二、三、四,第为次序之位。愚 则谓九、八、七、六,固为数之实,一、二、三、四, 亦是数之实。盖一、二、三、四,由中宫之五十而 生,隐燕于四方八数之中。隐藏者其体,见出者其 用,非即以图之一、二、三、四为四象之位也。太 阳居一,薮于西方之九四,九减十为一,四减五为 一,九为太阳,而四亦为太阳。少阴居二,藏于东 方之三八,八减十为二,三减五为二,八为少阴,而 三亦为少阴。少阳居三,藏于南方之二七,七减十 为三,二减五为三,七为少阳,而二亦为少阳。太 阴居四,藏于北方之一六,六减十为四,一减五为 四,六为太阴,而一亦为太阴。伏羲画卦,变图之 圆点以为横画。先画一奇,以象阳,则西东九、四、 、八之横数,在其中矣。次画一偶,以象阴,则 南北二、七、六、一之纵数在其中矣。奇上加奇以
河洛糖蕴 象太阳,则九四在其中矣。奇上加偶以象少阴,则 三八在其中矣。偶上加奇以象少阳,则二七在其中 矣。偶上加偶以象太阴,则六一在其中矣。又于太 阳之上加一奇,纯阳也。九为成数之最多当之,命 之日《乾》。太阳之上加一偶,以偶为主,阴卦也。 四为生数之最多当之,命之曰《兑》。少阴之上加 奇,以中画之偶为主,阴卦也。三为生数之次多当 之,命之日《离》。少阴之上加一偶,以下画之阳为 主,阳卦也。八为成数之次多,当之,命之 《震》。是为阳仪之四卦,以其下画皆阳也。少阳之 上加一奇,以下画之偶为主,阴卦也。二为生数之 次少当之,命之曰《巽》。少阳之上加一偶,以中画 之阳为主,阳卦也。七为成数之次少当之,命之日 《坎》。太阴之上加一奇,以奇为主,阳卦也。六为 成数之最少当之,命之日《艮》。太阴之上加一偶, 纯阴也。一为生数之最少当之,命之曰《坤》。是为 阴仪之四卦,以其下画皆阴也。 八卦横列,一《乾》、二《兑》、三《离》、四 《震》)、五《巽》、六《坎》、七《艮》、∧《坤》。其 数之实,则为九《乾》、四《兑》、三《离》、八 飞震》、二《巽》、七《坎》、六《貝》、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