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二、争端解决程序 6(一)磋商程序 6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个阶段,是指两个或两 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解决或达成谅解进行 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磋商规定在《关于争端 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的第4条的。WT0 鼓励成员首先通过磋商解决争端 1、磋商的时限二 2、对磋商请求的要求≥ 3、磋商的方式 4、磋商的其他规定≥ e back
二、争端解决程序 (一)磋商程序 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个阶段,是指两个或两 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解决或达成谅解进行 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磋商规定在《关于争端 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的第4条的。 WTO 鼓励成员首先通过磋商解决争端。 1、磋商的时限> 2、对磋商请求的要求 > 3、磋商的方式> 4、磋商的其他规定 > back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二、争端解决程冷 畚1、磋商的时限 磋商请求应由一成员向另一成员提 出。实践中,这常常是在各成员驻WTo 大使之间进行的。例如,2002年3月7 日,欧盟大使致函美国大使,要求就美 国于3月5日宣布的钢铁进口限制措施举 行磋商
二、争端解决程序 1、磋商的时限 磋商请求应由一成员向另一成员提 出。实践中,这常常是在各成员驻WTO 大使之间进行的。例如,2002年3月7 日,欧盟大使致函美国大使,要求就美 国于3月5日宣布的钢铁进口限制措施举 行磋商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争端解决程序 磋商请求所针对的成员,应在收到请求之日 起10天内作出答复,并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不 超过30天的期限内进行磋商。但双方可另行商 定进行磋商的时限 如对方未在10天内作出答复,或者未在 30天或商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则请求磋商的 成员就可直接开始申请设立专家组
二、争端解决程序 磋商请求所针对的成员,应在收到请求之日 起10天内作出答复,并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不 超过30天的期限内进行磋商。但双方可另行商 定进行磋商的时限。 如对方未在10天内作出答复,或者未在 30天或商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则请求磋商的 成员就可直接开始申请设立专家组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争端解决程序 如在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天内,磋商未能解 决争端,则起诉方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也就 是说,磋商的最长期限为60天,从收到磋商请 求之日起算。但在两种情况下,起诉方可以不 必等到60天结束,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第 种情况,是磋商各方共同认为磋商已不能解 决争端。第二种情况,是案件涉及紧急问题 例如有关货物是容易腐烂的。在这种情况下 各成员应在10天内进行磋商,20天内解决争 端,否则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
二、争端解决程序 如在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天内,磋商未能解 决争端,则起诉方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也就 是说,磋商的最长期限为60天,从收到磋商请 求之日起算。但在两种情况下,起诉方可以不 必等到60天结束,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第 一种情况,是磋商各方共同认为磋商已不能解 决争端。第二种情况,是案件涉及紧急问题, 例如有关货物是容易腐烂的。在这种情况下, 各成员应在10天内进行磋商,20天内解决争 端,否则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二、争端解决程冷 畚值得注意的是,60天磋商达不成协议, 起诉方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这是给 起诉方一种"诉权"。起诉方完全可以在 60天过后继续与对方进行磋商。事实上, 有些磋商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例如美 国与韩国之间关于农产品进入韩国的检 验要求的磋商从1995年4月6日提出 至2002年3月仍未宣布结束
二、争端解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60天磋商达不成协议, 起诉方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这是给 起诉方一种"诉权" 。起诉方完全可以在 60天过后继续与对方进行磋商。事实上, 有些磋商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例如美 国与韩国之间关于农产品进入韩国的检 验要求的磋商从1995年4月6日提出, 至2002年3月仍未宣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