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比增长9.0%,增速下降2.6个百分点,占全国市场的82.0%;实现利润168亿元,扣除不可比因 素,同比增长9.5%,增速下降1.5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为7.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平均 费用率为6.0%,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为1.6%,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2017年药品批发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 药市场总规模预计将超过0%。从增长渠道看,受两票制政策影响,批发企业之间的调拨销售逐 渐减少,带动流通行业整体增长速度放缓,与医药制造业的增长出现分化。 2018年医药行业整体将受益于医保覆盖面增长、人均医疗消费增长、人口老龄化以及技术革 新,但同时继续承受医保控费、价格下行的压力和各类综合医改政策落地的中短期影响,总体维 持稳步增长。随着各项政策改革逐步落实,行业分化趋势加剧。2018年市场趋势将主要呈现:医 药市场集中进一步提升:医药规模企业加快整合与创新;医药企业加快基层医疗市场竞争;供应 链扁平化趋势显著;行业信息技术贴上“智慧”标签;药品管理严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口不适用 以“一二三四五新战略”诠释国控“四新引领”,布局三大业务领域(3C),构建内生优化 +外延拓展发展基调,即聚焦一个核心定位即打造“特色医药健康产业专业化品牌”;锁定营收和 市值的规模目标;践行三大战略驱动即运营驱动、资本驱动、创新驱动;布局三大业务领域即环 首都经济圈、全国区域、投融资领域;完善四大核心保障:落实完成五项任务即落实批零一体转 型、强化区域领先、做大现有特色医药、培育发展新增长业务、搭建发展新动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2018年,公司将应对政策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势而为、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实现三个转变,促进公司转型升级,主要从3方面落实 1)转变业务发展模式。主要由原以分销为主的传统药品配送业务模式转变为多头并举、围绕 医疗及相关健康产业多领域进军的业务发展模式,既要固守传统药品分销市场,同时也要在器械 等领域谋求新的突破。紧抓两票制下直销业务的发展机会,实现增长目标 2)转变发展方式。2018年在巩固存量业务及传统业务基础上,要围绕公司战略方向,加大 投资力度,大力拓展新兴业态,立足北京、走向全国。在新业态发展方式上,鼓励发展混合所有 制公司,引入更多优质的战略合作者,加速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26/235
2017 年年度报告 26 / 235 比增长 9.0%,增速下降 2.6 个百分点,占全国市场的 82.0%;实现利润 168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 素,同比增长 9.5%,增速下降 1.5 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为 7.1%,同比上升 0.2 个百分点;平均 费用率为 6.0%,同比上升 0.4 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为 1.6%,同比下降 0.1 个百分点。 2017 年药品批发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占同期全国医 药市场总规模预计将超过 70%。从增长渠道看,受两票制政策影响,批发企业之间的调拨销售逐 渐减少,带动流通行业整体增长速度放缓,与医药制造业的增长出现分化。 2018 年医药行业整体将受益于医保覆盖面增长、人均医疗消费增长、人口老龄化以及技术革 新,但同时继续承受医保控费、价格下行的压力和各类综合医改政策落地的中短期影响,总体维 持稳步增长。随着各项政策改革逐步落实,行业分化趋势加剧。2018 年市场趋势将主要呈现:医 药市场集中进一步提升;医药规模企业加快整合与创新;医药企业加快基层医疗市场竞争;供应 链扁平化趋势显著;行业信息技术贴上“智慧”标签;药品管理严控。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一二三四五新战略”诠释国控“四新引领”,布局三大业务领域(3C),构建内生优化 +外延拓展发展基调,即聚焦一个核心定位即打造“特色医药健康产业专业化品牌”;锁定营收和 市值的规模目标;践行三大战略驱动即运营驱动、资本驱动、创新驱动;布局三大业务领域即环 首都经济圈、全国区域、投融资领域;完善四大核心保障;落实完成五项任务即落实批零一体转 型、强化区域领先、做大现有特色医药、培育发展新增长业务、搭建发展新动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公司将应对政策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势而为、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实现三个转变,促进公司转型升级,主要从 3 方面落实: 1)转变业务发展模式。主要由原以分销为主的传统药品配送业务模式转变为多头并举、围绕 医疗及相关健康产业多领域进军的业务发展模式,既要固守传统药品分销市场,同时也要在器械 等领域谋求新的突破。紧抓两票制下直销业务的发展机会,实现增长目标。 2)转变发展方式。2018 年在巩固存量业务及传统业务基础上,要围绕公司战略方向,加大 投资力度,大力拓展新兴业态,立足北京、走向全国。在新业态发展方式上,鼓励发展混合所有 制公司,引入更多优质的战略合作者,加速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2017年年度报告 3)转变管理机制与业务支持模式。面对医改政策推进、创新业务发展、集团管控需求和合规 经营要求,公司要大力转变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集约式管理与业务支持,由传统药品经销管理向 面对多业态、不同客户类型的“服务+协调”管理模式转变。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017年公司业务发展依然以药品经营为主。药品分类中化学药品占80%以上的份额,且增速 快于公司总体水平;中成药占10%份额受部分品种渠道变化影响本年销量滞后上年同期,本年中 药材和中药饮片呈现40%以上快速增长但因规模尚小对公司总体拉动力较弱。本年度公司各品类 发展趋势与终端市场需求基本相符,但是品类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7年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在供应商市场营销策略变化推动下产品结构略有变化。随着医药 改革深入推进,药品价格调整涵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该类业务收 入占公司一定规模份额,故此该类药品价格一旦下调将压缩其利润空间,同时对公司盈利将产生 较大影响。 综合医改各类政策的持续推进下,两票制、零差率、分级诊疗、限制辅助药使用、降低药占 比等政策已经对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未来2至3年的医改深化期政策风险难以排除,国家有可 能再颁布其他影响医药行业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重要政策。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影响将在2018年开始体现,由于目前各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措施尚不明朗, 同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大多数结果尚未公布,具体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水平目前有待估 量,但可预计在仿制药供应商合作方面将会出现一定的风险。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以2016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7/235
2017 年年度报告 27 / 235 3)转变管理机制与业务支持模式。面对医改政策推进、创新业务发展、集团管控需求和合规 经营要求,公司要大力转变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集约式管理与业务支持,由传统药品经销管理向 面对多业态、不同客户类型的“服务+协调”管理模式转变。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业务发展依然以药品经营为主。药品分类中化学药品占 80%以上的份额,且增速 快于公司总体水平;中成药占 10%份额受部分品种渠道变化影响本年销量滞后上年同期,本年中 药材和中药饮片呈现 40%以上快速增长但因规模尚小对公司总体拉动力较弱。本年度公司各品类 发展趋势与终端市场需求基本相符,但是品类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7 年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在供应商市场营销策略变化推动下产品结构略有变化。随着医药 改革深入推进,药品价格调整涵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该类业务收 入占公司一定规模份额,故此该类药品价格一旦下调将压缩其利润空间,同时对公司盈利将产生 较大影响。 综合医改各类政策的持续推进下,两票制、零差率、分级诊疗、限制辅助药使用、降低药占 比等政策已经对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未来 2 至 3 年的医改深化期政策风险难以排除,国家有可 能再颁布其他影响医药行业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重要政策。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影响将在 2018 年开始体现,由于目前各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措施尚不明朗, 同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大多数结果尚未公布,具体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水平目前有待估 量,但可预计在仿制药供应商合作方面将会出现一定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以2016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017年年度报告 股利9,57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除息 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5月12日,本次分红事宜己全部执行完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141,484,949.42元人民币,剔除按母公司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61,091,230.90元,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080,393,718.5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拟定的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6,933,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5,120,16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 每1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股送派息数股转现金分红的数表中归属于上市于上市公 年度红股(元)(含增数额(含税)公司普通股股东/司普通股 数 (股)/税) 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 率(%) 2017年 4.5 0345,120,164.101,141,484,949.42 30.23 2016年 0 0 95,760,000 547,606,905.18 0 47,880,00512,845,021.32 9.34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是如未如 承|承 否|否能及未 诺诺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有及时履|能 背类 内容 及期限履时行应及 景型 期格未完履 28/235
2017 年年度报告 28 / 235 股利9,57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除息 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5月12日,本次分红事宜已全部执行完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 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141,484,949.42 元人民币,剔除按母公司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61,091,230.90 元,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1,080,393,718.52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拟定的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66,933,6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45,120,164.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 数 (股) 每 10 股 派息数 (元)(含 税) 每 10 股转 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数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 率(%) 2017 年 0 4.5 0 345,120,164.10 1,141,484,949.42 30.23 2016 年 0 2 0 95,760,000 547,606,905.18 17.49 2015 年 0 1 0 47,880,000 512,845,021.32 9.34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2017年年度报告 限履|成履行 行行的应 具体|说 原因 明下一步计划 股国药控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承诺时是是 份股股份|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间:2017 限有限公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年6月6 佳 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日起:期 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限:36个 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月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 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或者 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 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 价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 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2、本公 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 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 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之后 29/235
2017 年年度报告 29 / 235 限 履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国药控 股股份 有限公 司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 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 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 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 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起满 36 个月后且完成《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 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或者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 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 价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 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 2、本公 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 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 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之后 承诺时 间:2017 年 6 月 6 日起;期 限:36 个 月。 是 是
2017年年度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3、如出 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北京畅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承诺时是是 份新易达|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间:2017 限投资顾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年6月6 售问有限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日起;期 公司 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限:36个 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月。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 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 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股北京康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承诺时是是 份|辰药业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间:2017 限股份有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年6月6 售限公司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日起;期 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限:36个 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月。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 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30/235
2017 年年度报告 30 / 235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3、如出 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 份 限 售 北京畅 新易达 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 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 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 下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 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 36 个月后且完成《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 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 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承诺时 间:2017 年 6 月 6 日起;期 限:36 个 月。 是 是 股 份 限 售 北京康 辰药业 股份有 限公司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 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 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 下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 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 36 个月后且完成《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 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 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 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承诺时 间:2017 年 6 月 6 日起;期 限:36 个 月。 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