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教学目的: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陈桥驿兵变及北宋统一的重 要意义,了解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并评价其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北宋统一的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 教学难点:陈桥驿兵变的历史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评价。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授课时数:2-3课时 北宋的建立 北宋的建立和统 (1)“千秋遗案陈桥驿,黄袍一着便罢兵”一一陈桥驿兵变和北宋建立 959年6月,后周周世宗病死,年仅七岁的柴宗训继位为周恭帝,史称“主 少国疑”(《续通鉴长编》卷1)。此时,后周政治形势紧张,一场“兴王易姓” 的政治图谋正加紧进行。 959年12月,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派韩令坤、张令铎率禁军屯戍河 北成德;960年正月初2日,又派慕容延钊率前军先行,目的地河北真定。为什 么要有这两次军事行动?因为开封以河南为畿辅,“而屏蔽实在河北”,开封之 变常起于燕赵(河北),“燕赵未服,则 大梁(开封)未易宅(定都)”(章如愚《三都论》)。赵匡胤政变前两次用兵 河北,是为加强对河北的控制,为陈桥驿兵变的顺利发动和圆满成功,提供了切 实的保障,具有特殊的意义。正月3日,赵匡胤率禁军驻扎开封城东北四十里的 陈桥驿。选择此地为兵变地,是因此距都城仅半日路程,可避免长途行军引起兵 烦马乱,局势不易控制的弊端。 初4日,参加拥立的将领们赵匡义、赵普等人将登基用的黄袍加在赵匡胤 身上。他假意推辞说:“汝等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 不能为若主矣。”并严令将士“勿令剽劫”。然后回师开封,进入京城,“既入 国门,兵至如宾”。宣布周恭帝退位,赵匡胤正式即位当皇帝,改国号为宋,史 称“北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是陈桥驿兵变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没有喋血宫门,伏尸遍野,更没有烽 烟四起,兵连祸结,几乎是“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市井不动,略无骚扰 四方宁谧”就取得了改朝换代的成功,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
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教学目的: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陈桥驿兵变及北宋统一的重 要意义,了解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并评价其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北宋统一的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 教学难点:陈桥驿兵变的历史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评价。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授课时数:2-3 课时 一、北宋的建立 1. 北宋的建立和统一 (1)“千秋遗案陈桥驿,黄袍一着便罢兵”——陈桥驿兵变和北宋建立 959 年 6 月,后周周世宗病死,年仅七岁的柴宗训继位为周恭帝,史称“主 少国疑”(《续通鉴长编》卷 1)。此时,后周政治形势紧张,一场“兴王易姓” 的政治图谋正加紧进行。 959 年 12 月,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派韩令坤、张令铎率禁军屯戍河 北成德;960 年正月初 2 日,又派慕容延钊率前军先行,目的地河北真定。为什 么要有这两次军事行动?因为开封以河南为畿辅,“而屏蔽实在河北”,开封之 变常起于燕赵(河北),“燕赵未服,则 大梁(开封)未易宅(定都)”(章如愚《三都论》)。赵匡胤政变前两次用兵 河北,是为加强对河北的控制,为陈桥驿兵变的顺利发动和圆满成功,提供了切 实的保障,具有特殊的意义。正月 3 日,赵匡胤率禁军驻扎开封城东北四十里的 陈桥驿。选择此地为兵变地,是因此距都城仅半日路程,可避免长途行军引起兵 烦马乱,局势不易控制的弊端。 初 4 日,参加拥立的将领们赵匡义、赵普等人将登基用的黄袍加在赵匡胤 身上。他假意推辞说:“汝等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 不能为若主矣。”并严令将士“勿令剽劫”。然后回师开封,进入京城,“既入 国门,兵至如宾”。宣布周恭帝退位,赵匡胤正式即位当皇帝,改国号为宋,史 称“北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是陈桥驿兵变。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没有喋血宫门,伏尸遍野,更没有烽 烟四起,兵连祸结,几乎是“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市井不动,略无骚扰”、 “四方宁谧”就取得了改朝换代的成功,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
说,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奇迹”(《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其原因正如开封城内百姓说:“五代天子皆以兵威强制天下,未有德洽黎庶者。 今上践祚未终日,而有爱民之心。吾辈老矣,何幸见真天子之御世乎?”(《邵 氏见闻录》卷7)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它的背后 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因而, 使得赵匡胤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跳出五代十国纷 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故朱熹说:“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 下一于宋”(《朱子语类》卷129)。从此,以陈桥驿兵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 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一一北宋的统 北宋建立之后,并没有马上投入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首先花了三四年时 间解决内政,即解除武将兵权,镇压后周余部的武装反抗,就将统一全国提上日 程。一大雪之夜,宋太祖与其弟赵匡义登宰相赵普之门,赵普问宋太祖说:“夜 久寒甚,陛下何从出?”赵匡胤答道:“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故来 见卿。”各分裂割据政权的存在使宋太祖难以安睡,他要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行 动。三人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军事策略 963年,攻下南平和福建;964年灭蜀;971年攻取南汉;975年灭南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李)煜事陛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尔 谓父子可谓两家乎!。。。。。。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南 唐灭后,李煜被封为“违命侯”。978年,割据闽地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 地归宋,史称“陈洪进纳土”。其后,吴越钱俶(Chu)也被迫归顺宋朝,献出 割据之地,史称“吴越归地”。979年攻灭北汉。北汉名将刘继业归宋,恢复其 本名杨业。 北宋历17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完成对全国的统 但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因为北方有辽、 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对其统一时时构成威胁。然而,北 宋的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苦,为当时 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文化的联系 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方的辽、西 夏对其边地的骚扰。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 矛盾起一定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说,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奇迹”(《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其原因正如开封城内百姓说:“五代天子皆以兵威强制天下,未有德洽黎庶者。 今上践祚未终日,而有爱民之心。吾辈老矣,何幸见真天子之御世乎?”(《邵 氏见闻录》卷 7)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它的背后 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因而, 使得赵匡胤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跳出五代十国纷 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故朱熹说:“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 下一于宋”(《朱子语类》卷 129)。从此,以陈桥驿兵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 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北宋的统一 北宋建立之后,并没有马上投入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首先花了三四年时 间解决内政,即解除武将兵权,镇压后周余部的武装反抗,就将统一全国提上日 程。一大雪之夜,宋太祖与其弟赵匡义登宰相赵普之门,赵普问宋太祖说:“夜 久寒甚,陛下何从出?”赵匡胤答道:“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故来 见卿。”各分裂割据政权的存在使宋太祖难以安睡,他要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行 动。三人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军事策略 963 年,攻下南平和福建;964 年灭蜀;971 年攻取南汉;975 年灭南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李)煜事陛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尔 谓父子可谓两家乎!。。。。。。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南 唐灭后,李煜被封为“违命侯”。978 年,割据闽地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 地归宋,史称“陈洪进纳土”。其后,吴越钱俶(Chù)也被迫归顺宋朝,献出 割据之地,史称“吴越归地”。979 年攻灭北汉。北汉名将刘继业归宋,恢复其 本名杨业。 北宋历 17 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完成对全国的统一。 但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因为北方有辽、 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对其统一时时构成威胁。然而,北 宋的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苦,为当时 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文化的联系 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方的辽、西 夏对其边地的骚扰。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 矛盾起一定作用。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961年,宋太祖向宰相赵普咨询五代战乱原因以及治国之方。赵普说:“此 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 其钱谷,受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续通鉴长编》卷2)他指出将中央到 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收归中央,这就是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样,宋 代统治者便在汉唐封建统治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改组、整合和重构,形成具 有宋代特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具体措施: 1.集中政权。应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 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先后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沿唐制,中央设三省 六部。但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无甚实权。另“别置 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又称都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艿门下平章事” 但为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 政事” 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续通鉴长编》卷14),协助君 主处理政事,成为实际的行政宰相,以掌管中书门下宰相应处理的大事。于是, 将原三省六部长官排除于国家军政大事决策权之外。因而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 事瓜分,没有皇帝的特别诏令,是不能执掌任何国家大事的。 宋代还把宰相的军权给枢密院、财政权给三司。枢密院是军政办公之地, 长官为枢密使,掌管资料、军事情报和调动军队。枢密使是最髙国防官,是军事 宰相,但手中无兵,故宋人范祖禹说:“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 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病之重:京师之病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 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范祖禹《范太 史集》卷26,《论曹诵札子》)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盐铁掌“天 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以及兵器制造;度支掌天下财政税收;户部掌户口,手 工业收入以及军队的衣食。三司共置一个长官为三司使。朝廷称为“计相”,是 财政宰相。 因此,北宋将“事无不统”的宰相之行政、军事、财政权三分,因而宰相 只剩下有限的权力。当宋朝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时候,由于权力归粉分散,新 的弊端又产生。当时人说:“今中书(政事堂)主民政,枢密议兵,三司主财, 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用兵不已,中书视民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 制国之用,职不在中书”。由于分割宰相权力,是非中央权力过分分散,各部门 之间互不了解情况,运转不灵,故制定政策时往往脱离实际,产生许多新大问题, 是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大重要原因之 (2)地方事权分散 北宋在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军、监、府)、县三级[军设于军事要冲之 地,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府设在大城市附近]。路仿唐朝“道 而设,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为十路,[至道三年(997)
961 年,宋太祖向宰相赵普咨询五代战乱原因以及治国之方。赵普说:“此 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 其钱谷,受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续通鉴长编》卷 2)他指出将中央到 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收归中央,这就是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样,宋 代统治者便在汉唐封建统治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改组、整合和重构,形成具 有宋代特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具体措施: 1. 集中政权。应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 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先后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沿唐制,中央设三省 六部。但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无甚实权。另“别置 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又称都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但为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 政事”,“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续通鉴长编》卷 14),协助君 主处理政事,成为实际的行政宰相,以掌管中书门下宰相应处理的大事。于是, 将原三省六部长官排除于国家军政大事决策权之外。因而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 事瓜分,没有皇帝的特别诏令,是不能执掌任何国家大事的。 宋代还把宰相的军权给枢密院、财政权给三司。枢密院是军政办公之地, 长官为枢密使,掌管资料、军事情报和调动军队。枢密使是最高国防官,是军事 宰相,但手中无兵,故宋人范祖禹说:“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 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病之重;京师之病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 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范祖禹《范太 史集》卷 26,《论曹诵札子》)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盐铁掌“天 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以及兵器制造;度支掌天下财政税收;户部掌户口,手 工业收入以及军队的衣食。三司共置一个长官为三司使。朝廷称为“计相”,是 财政宰相。 因此,北宋将“事无不统”的宰相之行政、军事、财政权三分,因而宰相 只剩下有限的权力。当宋朝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时候,由于权力归粉分散,新 的弊端又产生。当时人说:“今中书(政事堂)主民政,枢密议兵,三司主财, 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用兵不已,中书视民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 制国之用,职不在中书”。由于分割宰相权力,是非中央权力过分分散,各部门 之间互不了解情况,运转不灵,故制定政策时往往脱离实际,产生许多新大问题, 是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大重要原因之一。 (2)地方事权分散 北宋在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军、监、府)、县三级[军设于军事要冲之 地,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府设在大城市附近]。路仿唐朝“道” 而设,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为十路,[至道三年(997)
为十五路,宋仁宗时为十八路,宋神宗时为二十三路,宋徽宗时为二十六路。] 路的长官为“使”。下设四司,一为“漕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该路财政大权, 并能面谒皇帝报告地方情况。二为“宪司”,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掌管该路诉讼 司法工作,“及举刺官吏之事”(《宋史》卷167《职官志》7)具有监察职能 三为“帅司”,长官为安抚使,掌该路民政、军事,其长官不固定。四为“仓司” 长官为提举常平使,主管地方常平仓、义仓及赈灾等事。四司长官各自向皇帝负 责。另外,在路又设通判一职,“职掌悴(Cui,副)贰郡政,凡兵民、钱谷、 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 事修废,得举刺以闻”(《宋史》卷167《职官志》)因而路使的财政、司法 军事、行政权力也被分散了。 路之下为州(府)、县,长官是“权知军州(府、县)事”,简称“知州 知府”、“知县”。削弱其权事的措施有二:其一,削去原节度使的支郡(州、 府),使其“直属京师”,称为“强干弱枝之术”;其二,派文臣出任知州、知 府、知县。另设各级通判,“事无大小,宜与通判或判官、录事同裁处之”(《续 通鉴长编》卷7)大大削弱和分散知州(府、县)的权力 这样,地方事权的分散解决了唐末五代由于地方行政、军事、财政权集中 而造成藩镇割据的弊端,但同时也产生新的消极影响。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 这是北宋王朝集中权力,加强专制的措施之一,是其官制独有的特点和施 行的统治术。即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官”名只表官位、秩级和俸 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宋代“官”的等级多达72级,每3年升一级,是宋统 治者收买和吸引官吏为其卖命的诱饵。一些文官带有学士、直馆等头衔,称为 职”,通常不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仅是荣誉虚衔。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或工作 岗位,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通常在担任的“差遣”职事之前加“判 知、权、管勾、提举、提点”等名。正如《宋史。职官志》所言:“其官人受授 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以 差遣以治内外之事”。今举一例:“刑部尚书[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差遣]、集 贤殿大学士[职]兼枢密使[差遺]晏殊罢为工部尚书[官]知颖州[差遣]”(《宋 会要辑稿》卷106)这样,宋代官制中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其目的在于控制官 吏的权限,使其不能固定掌管某一权利,以便让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但也造 成官职官名的复杂混乱,“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l 《职官志》),不便于官员行使其职权,降低了行政效率。同时“官无定员,无 定职”,又造成冗官的局面。 2.收回军权 北宋统治者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收军权于中央。措施如下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
为十五路,宋仁宗时为十八路,宋神宗时为二十三路,宋徽宗时为二十六路。] 路的长官为“使”。下设四司,一为“漕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该路财政大权, 并能面谒皇帝报告地方情况。二为“宪司”,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掌管该路诉讼 司法工作,“及举刺官吏之事”(《宋史》卷 167《职官志》7)具有监察职能。 三为“帅司”,长官为安抚使,掌该路民政、军事,其长官不固定。四为“仓司” 长官为提举常平使,主管地方常平仓、义仓及赈灾等事。四司长官各自向皇帝负 责。另外,在路又设通判一职,“职掌倅(Cuì,副)贰郡政,凡兵民、钱谷、 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 事修废,得举刺以闻”(《宋史》卷 167《职官志》7)因而路使的财政、司法、 军事、行政权力也被分散了。 路之下为州(府)、县,长官是“权知军州(府、县)事”,简称“知州”、 “知府”、“知县”。削弱其权事的措施有二:其一,削去原节度使的支郡(州、 府),使其“直属京师”,称为“强干弱枝之术”;其二,派文臣出任知州、知 府、知县。另设各级通判,“事无大小,宜与通判或判官、录事同裁处之”(《 续 通鉴长编》卷 7)大大削弱和分散知州(府、县)的权力。 这样,地方事权的分散解决了唐末五代由于地方行政、军事、财政权集中 而造成藩镇割据的弊端,但同时也产生新的消极影响。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 这是北宋王朝集中权力,加强专制的措施之一,是其官制独有的特点和施 行的统治术。即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官”名只表官位、秩级和俸 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宋代“官”的等级多达 72 级,每 3 年升一级,是宋统 治者收买和吸引官吏为其卖命的诱饵。一些文官带有学士、直馆等头衔,称为 “职”,通常不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仅是荣誉虚衔。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或工作 岗位,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通常在担任的“差遣”职事之前加“判、 知、权、管勾、提举、提点”等名。正如《宋史。职官志》所言:“其官人受授 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以 差遣以治内外之事”。今举一例:“刑部尚书[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差遣]、集 贤殿大学士[职]兼枢密使[差遣]晏殊罢为工部尚书 [官]知颖州[差遣]”(《宋 会要辑稿》卷 106)这样,宋代官制中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其目的在于控制官 吏的权限,使其不能固定掌管某一权利,以便让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但也造 成官职官名的复杂混乱,“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 161, 《职官志》),不便于官员行使其职权,降低了行政效率。同时“官无定员,无 定职”,又造成冗官的局面。 2. 收回军权 北宋统治者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收军权于中央。措施如下: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
961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并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接着,召集石 守信、王审琦等髙级将领举行酒会,宋太祖软硬兼施说:“人生如白驹过隙,所 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 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 欢以终其天年。”(《涑水纪闻》卷1)于是,众人“皆罢军职”(《长编》卷 2)。殿前副点检一职也取消。这就是“杯酒释兵权”。改组后禁军领导机构为 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 使,简称“三衙”、“三帅”。他们分统禁军,互不统属。“三衙”主帅和禁军 将领都由皇帝任免,只对君主负责。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 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但它无统兵权,因此二者权力分离。而且,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御 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即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这样,统兵权 与调兵权的分离,一则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于皇帝之手,不致大权旁落,二则各方面相互牵制, 可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3)采取“内外相维”(“内外相制”或“守内虚外”)的驻军原则 宋的军队分四种: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 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王明 清《挥尘录余话》)。这样使京城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会合外地禁军又能控制京师禁军, 达到内外军队互相制衡的目的。这被称为“内外相维”或“内外相制”。而京城禁军又多于 外地任何一处驻军,这反映了宋太祖“守内虚外”的思想。这样,皇帝可牢牢控制全国军队 但我们应看到,各地和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弱小,造成北宋军队既不能有效地抵御辽、西夏等 侵扰,又无法应付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这是造成宋代军队积弱的原因之一,为其驻军思想 原则的失误,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 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戍守, 而外地驻军也须到京城屯驻,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其目的是“分遣禁旅, 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故将不得 专其兵,而兵亦不致骄惰”(《文献通考》卷153)有战事时,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 则是来自别的兵营。皇帝并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兵事完毕,兵即 归本兵营,而将还本镇。这样,就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识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长编》卷30),将与兵 的分离,使将领不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威信,也就无法使军队为将领所私有,因而无法与 朝廷和君主对抗。但客观上又造成将领不能灵活地指挥军队,而军队又无法领会将领的作战 意图,故在对敌作战中不能克敌制胜,是北宋军队积弱的又一个原因。 收回财权
961 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并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接着,召集石 守信、王审琦等高级将领举行酒会,宋太祖软硬兼施说:“人生如白驹过隙,所 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 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 欢以终其天年。”(《涑水纪闻》卷 1)于是,众人“皆罢军职”(《长编》卷 2)。殿前副点检一职也取消。这就是“杯酒释兵权”。改组后禁军领导机构为 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 使,简称“三衙”、“三帅”。他们分统禁军,互不统属。“三衙”主帅和禁军 将领都由皇帝任免,只对君主负责。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 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但它无统兵权,因此二者权力分离。而且,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御 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即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这样,统兵权 与调兵权的分离,一则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于皇帝之手,不致大权旁落,二则各方面相互牵制, 可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3)采取“内外相维”(“内外相制”或“守内虚外”)的驻军原则。 宋的军队分四种: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 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王明 清《挥尘录余话》)。这样使京城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会合外地禁军又能控制京师禁军, 达到内外军队互相制衡的目的。这被称为“内外相维”或“内外相制”。而京城禁军又多于 外地任何一处驻军,这反映了宋太祖“守内虚外”的思想。这样,皇帝可牢牢控制全国军队。 但我们应看到,各地和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弱小,造成北宋军队既不能有效地抵御辽、西夏等 侵扰,又无法应付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这是造成宋代军队积弱的原因之一,为其驻军思想 原则的失误,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 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戍守, 而外地驻军也须到京城屯驻,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其目的是“分遣禁旅, 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故将不得 专其兵,而兵亦不致骄惰”(《文献通考》卷 153)有战事时,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 则是来自别的兵营。皇帝并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兵事完毕,兵即 归本兵营,而将还本镇。这样,就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识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长编》卷 30),将与兵 的分离,使将领不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威信,也就无法使军队为将领所私有,因而无法与 朝廷和君主对抗。但客观上又造成将领不能灵活地指挥军队,而军队又无法领会将领的作战 意图,故在对敌作战中不能克敌制胜,是北宋军队积弱的又一个原因。 3. 收回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