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结合“经济稳、金融紧、监管严、改革进”的宏观趋势,公司继续聚焦发展“租 赁”主业,以效益为中心,围绕集团航运全产业链,打造航运金融平台“产融结合、融融结合、 以融促产”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多种金融业务协同发展。2018年预计完成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67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目前,中国宏观经济整体稳定,但仍然面临经济増长放缓,结构性失衡等众多不确定因素 世界宏观经济缓慢复苏,但各经济体的复苏进程岀现了明显的分化,债务危机、贸易失衡、汇率 纷争等问题,将给经济复苏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转型为以航运及其它产业租赁业务为主,依托 于航运产业经验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业务网络遍布境内外,与中国及世界宏观经济环境有较大 关联。为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公司建立并在逐步完善风险预测及管理系统,力争保证运营及 资产安全。 2、市场风险 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公司逐步建立并不 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定性和定量监测标准,确定市场风险限额 明确市场风险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分工。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 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根据公司战略、业务结构、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其他风 险对流动性的影响和公司整体风险偏好的基础上,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逐步建立 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通过定期评估、监测以及建立防火墙等措施,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4、战略风险 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 配的风险。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识别、分析和监控战略风险。在充分 考虑公司的市场环境、风险偏好、资本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战略规划 5、公司层面集中度风险 公司内各所属单位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公司层面聚合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公司资本 充足率或无法满足监管规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总体风险偏好和容忍度、资本和资产负债规模、 交易类型(投资资产类别等)、交易对手特点、交易风险等级(信用评级等)等因素,设定公司 层面的集中度风险限额,实施集中度风险限额管理 6、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转型后从事的租赁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租金、租约条款、客户服务及可靠性等方面均 会进行竞争。本公司将以航运金融为依托,发挥航运物流产业优势,以市场化机制、差异化优势 国际化视野建立产融结合、融融结合、多种业务协同发展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应对 市场竞争。 26/206
2017 年年度报告 26 / 206 2018 年,结合“经济稳、金融紧、监管严、改革进”的宏观趋势,公司继续聚焦发展“租 赁”主业,以效益为中心,围绕集团航运全产业链,打造航运金融平台“产融结合、融融结合、 以融促产”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多种金融业务协同发展。2018 年预计完成营业总收入人民币 167 亿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风险 目前,中国宏观经济整体稳定,但仍然面临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失衡等众多不确定因素; 世界宏观经济缓慢复苏,但各经济体的复苏进程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债务危机、贸易失衡、汇率 纷争等问题,将给经济复苏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转型为以航运及其它产业租赁业务为主,依托 于航运产业经验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业务网络遍布境内外,与中国及世界宏观经济环境有较大 关联。为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公司建立并在逐步完善风险预测及管理系统,力争保证运营及 资产安全。 2、 市场风险 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公司逐步建立并不 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定性和定量监测标准,确定市场风险限额, 明确市场风险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分工。 3、 流动性风险 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 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根据公司战略、业务结构、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其他风 险对流动性的影响和公司整体风险偏好的基础上,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逐步建立 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通过定期评估、监测以及建立防火墙等措施,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4、 战略风险 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 配的风险。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识别、分析和监控战略风险。在充分 考虑公司的市场环境、风险偏好、资本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战略规划。 5、 公司层面集中度风险 公司内各所属单位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公司层面聚合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公司资本 充足率或无法满足监管规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总体风险偏好和容忍度、资本和资产负债规模、 交易类型(投资资产类别等)、交易对手特点、交易风险等级(信用评级等)等因素,设定公司 层面的集中度风险限额,实施集中度风险限额管理。 6、 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转型后从事的租赁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租金、租约条款、客户服务及可靠性等方面均 会进行竞争。本公司将以航运金融为依托,发挥航运物流产业优势,以市场化机制、差异化优势、 国际化视野建立产融结合、融融结合、多种业务协同发展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应对 市场竞争
2017年年度报告 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分配股利 (一)现金 (二)股票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 孰低者为依据)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条件的前提 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请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年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偿还债务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如下: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若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未来连续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配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27/206
2017 年年度报告 27 / 206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 指引(2014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可以下列形式分配股利: (一) 现金; (二) 股票。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 孰低者为依据)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条件的前提 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请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偿还债务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若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未来连续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配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2017年年度报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 项规定处理。 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境内会计准则确定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1 亿元人民币,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62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生 产经营资金所需等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将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年度红股数息数O元)/每10股转/论分红/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股) (含税)/增数(股)/的数额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市公司普通 (含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股股东的净 润 利润的比率 (%) 2017年 01,460,567,636.30 2016年 0368,592,163.07 2015年 2,949,113,975.41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承诺 时间是否有是否及 类型 诺方 内容 及期履行期时严格 其他中远海运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在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权期间,2016否 收购报告 其自身并通过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将持续在人员、财务、机构、年5 书或权益 资产、业务等方面与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月5 变动报告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日承 书中所作 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 承诺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 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 28/206
2017 年年度报告 28 / 206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 项规定处理。 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境内会计准则确定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1 亿元人民币,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62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生 产经营资金所需等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将 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7 年 0 0 0 0 1,460,567,636.30 0 2016 年 0 0 0 0 368,592,163.07 0 2015 年 0 0 0 0 -2,949,113,975.41 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其他 中远海运 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在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权期间, 其自身并通过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将持续在人员、财务、机构、 资产、业务等方面与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 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 2016 年 5 月 5 日承 诺 否 是
2017年年度报告 承诺背景承诺 承诺 时间是否有 是否及 类型承诺方 内容 及期履行期时严格 履行 解决同中远海运一、在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权期间,本集团及下属公|2016否 是 业竞争集团 司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参与对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年5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的竞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及其月5 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营、日承 联营企业从事与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诺 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二、如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公司可能在将来与 中远海发在主营业务方面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中远海发发 生实质利益冲突,本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公司放 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或将本集团和本集团控制的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 机全部注入中远海发。三、本集团不会利用从中远海发了解或 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中远海发现有从事业务存 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四、如出现因本集 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远海发及其 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解决关中远海运1、本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2016否 联交易集团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年5 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遵月5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中远海发的公司章程、日承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2、本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诺 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 E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集团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发的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 则,与中远海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和合规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集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 样适用于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成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己经 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解决同中国海运中国海运与中远海发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2015否 业竞争 持互相独立:1、资产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对其所有的资年12 与重大资 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中远海发资产与中海集团资产严月11 产重组相 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保证中远海发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中日 关的承诺 海集团及中海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2、人员独立中 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 系,该等体系中海集团与中远海发完全独立。中海集团向中远 海发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不干预中远海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 任免决定。中远海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中远海发工作,并在中远海发 领取薪酬,不在中海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和/或领 取薪酬。3、财务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有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中远海发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中远海发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中海集团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中远海发的财务人员不在中海集 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中远海发依法独立纳税:中远海 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中海集团不干预中远海发的资金使 用。4、机构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中远海发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 29/206
2017 年年度报告 29 / 206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解决同 业竞争 中远海运 集团 一、在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权期间,本集团及下属公 司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参与对及其子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的竞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及其 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营、 联营企业从事与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二、如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公司可能在将来与 中远海发在主营业务方面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中远海发发 生实质利益冲突,本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公司放 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或将本集团和本集团控制的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 机全部注入中远海发。三、本集团不会利用从中远海发了解或 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中远海发现有从事业务存 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四、如出现因本集 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远海发及其 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2016 年 5 月 5 日承 诺 否 是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中远海运 集团 1、本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 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中远海发的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2、本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 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集团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发的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 则,与中远海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和合规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集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 样适用于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成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 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2016 年 5 月 5 日承 诺 否 是 解决同 业竞争 中国海运 中国海运与中远海发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 持互相独立:1、资产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对其所有的资 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中远海发资产与中海集团资产严 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保证中远海发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中 海集团及中海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2、人员独立中 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 系,该等体系中海集团与中远海发完全独立。中海集团向中远 海发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不干预中远海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 任免决定。中远海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中远海发工作,并在中远海发 领取薪酬,不在中海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和/或领 取薪酬。3、财务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有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中远海发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中远海发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中海集团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中远海发的财务人员不在中海集 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中远海发依法独立纳税;中远海 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中海集团不干预中远海发的资金使 用。4、机构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中远海发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立中海集团保证中远海发拥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否 是
2017年年度报告 承诺背景承诺 承诺 时间是否有 是否及 类型承诺方 内容 期|概行期|时严格 履行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中海集 团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中远海发的正常经营活动进 行干预。在中海集团与中远海发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 诺持续有效。避免同业竞争: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 海集团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联营等)参与或进行与中远海发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 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中海集 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中 远海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如中远海发提出要求 中海集团承诺将出让中海集团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 份,并承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给予中远海发或其全资子公 司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 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 的基础上确定的。3、如出现因中海集团或中海集团控制的其他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远海发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中海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减少关联交易: 1、中海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远海发之间将尽可能的避 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确有必要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中海集团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远海发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 规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远海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2、中海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远海 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远海发股东大会对 有关中海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义务 子公司获得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成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分 解决同公司或持1、中国海运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采取2007否 业竞争股5%以上有效措施,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年 司目前主要从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月 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如中国海运或中国海运控股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或未来将主要从事的业务有关的 关的承诺 项目机会,则中国海运将无偿给予或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 无偿给予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此类项目的优先权。2、中 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同意向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赔偿由 于中国海运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公司及/ 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其他公司董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2016否 事、高级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年10 管理人员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月11 的承诺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日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链 与再融资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 相关的承 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 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与再融资其他 中国海运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2016否 相关的承 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承诺切实年10 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月11 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日 30/206
2017 年年度报告 30 / 206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中海集 团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中远海发的正常经营活动进 行干预。在中海集团与中远海发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 诺持续有效。避免同业竞争: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 海集团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联营等)参与或进行与中远海发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 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中海集 团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中 远海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如中远海发提出要求, 中海集团承诺将出让中海集团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 份,并承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给予中远海发或其全资子公 司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 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 的基础上确定的。3、如出现因中海集团或中海集团控制的其他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远海发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中海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减少关联交易: 1、中海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远海发之间将尽可能的避 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确有必要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中海集团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远海发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 规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远海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2、中海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远海 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远海发股东大会对 有关中海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义务。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或持 股 5%以上 股东 1、中国海运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采取 有效措施,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 司目前主要从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如中国海运或中国海运控股 子公司获得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 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或未来将主要从事的业务有关的 项目机会,则中国海运将无偿给予或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 无偿给予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此类项目的优先权。2、中 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同意向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赔偿由 于中国海运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公司及/ 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007 年 8 月 29 日 否 是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 其他 公司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 激励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 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016 年 10 月 11 日 否 是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 其他 中国海运 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承诺切实 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016 年 10 月 11 日 否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