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辽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金国法律制度 第三节西夏法律制度 第四节元朝法律制度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 辽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 金国法律制度 第三节 西夏法律制度 第四节 元朝法律制度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辽国法律制度 第三节西夏法律制度 一、 立法概况 立法概况 。二、 法律制度 二、 法律制度 三、 司法制度 三、 司法制度 四、主要特点 四、主要特点 第二节金国法律制度 第四节 元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概况 ·二、 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三、 司法制度 三、 司法制度 四、主要特点 四、主要特点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 辽国法律制度 • 一、立法概况 • 二、 法律制度 • 三、司法制度 • 四、主要特点 第三节 西夏法律制度 • 一、立法概况 • 二、 法律制度 • 三、司法制度 • 四、主要特点 第二节 金国法律制度 • 一、立法概况 • 二、 法律制度 • 三、司法制度 • 四、主要特点 第四节 元朝法律制度 • 一、立法概况 • 二、 法律制度 • 三、司法制度 • 四、主要特点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辽国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二 法律制度 三、 司法制度 四、 主要特点 辽国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权。契丹是生活于中国北部地区的游牧民族。据史书 记载,北魏时,契丹各部落已逐渐形成松散的联盟,并同北魏、隋朝、唐朝先后 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关系。8世纪末契丹人利用唐朝末年藩镇混战,中央权威削弱的 机会,迅速向南扩张。公元916年,契丹首领耶律阿保机仿效汉制,自称天皇帝, 国号契丹,定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不久再改国号为大辽。自耶律阿保机 始,辽国共经历九个皇帝。1125年辽被金国所灭,存续长达二百一十年。残部西 逃,建立西辽政权,1218年西辽再被蒙古人所灭。辽国最强盛时,统治区域包括 今东北、西北全部及华北大部。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 辽国法律制度 • 一、立法概况 • 二、 法律制度 • 三、司法制度 • 四、主要特点
第一节辽国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神册六年(921年),太祖耶律阿保机命“定治契丹及诸夷之 法”,耶律突吕不主持制定辽国最早法典《决狱法》,”汉人则 断以律令(汉人仍适用唐律)”。 ·重熙五年(1036年),兴宗耶律宗真命“纂修太祖以来法令” 编成《重熙新定条制》,简称《重熙条例》。参酌唐律,解决 “轻重不伦”,凡547条,辽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典。 咸雍六年(1070年),道宗耶律洪基修律,汉化立法,以统一国 法规范契丹汉人,《咸雍重修条例》789条。 。大安五年(1089年),道宗恢复使用《重熙条例》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 辽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 神册六年(921年),太祖耶律阿保机命“定治契丹及诸夷之 法” ,耶律突吕不主持制定辽国最早法典《决狱法》, "汉人则 断以律令(汉人仍适用唐律)"。 • 重熙五年(1036年),兴宗耶律宗真命“纂修太祖以来法令” , 编成《重熙新定条制》,简称《重熙条例》。参酌唐律,解决 “轻重不伦” ,凡 547 条,辽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典。 • 咸雍六年(1070年),道宗耶律洪基修律,汉化立法,以统一国 法规范契丹汉人,《咸雍重修条例》789条。 • 大安五年(1089年),道宗恢复使用《重熙条例》
第一节辽国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一)刑法适用原则 刑法适用原则中,“八议”“赎刑”等唐宋制度仍被采纳。贵族、官员犯罪只 要非谋反等重罪,一般可享有“八议”特权。此外,“品官公事误犯,民年七十以 上、十五以下犯罪者,听以赎论”⑤。 (二)罪名 辽国罪名以“十恶”为首。建国之初,“十恶”的罪名仅适用于汉人,辽圣宗 时规定“契丹人犯十恶者依汉律”,“十恶”由此成为普遍适用的罪名。“十恶” 中又以谋反等直接危及皇权的罪名量刑最重,凡犯谋反、废立罪名者,非被诛戮 即被赐死,即使皇族亦不例外。此外,官员枉法受贿、私取官物、抢掠民女为妻、 盗外国贡物等的,亦构成犯罪。 (三)刑名 法定刑罚分为死、流、徒、杖四种。死刑依执行方式分为绞、斩和凌迟三等。 除死、流、徒、杖四刑之外,又保留了投崖、射鬼箭、木剑、大棒、铁骨朵 沙袋、鞭烙等契丹族旧有刑罚。 第十章辽夏金元法制
第十章 辽夏金元法制 第一节 辽国法律制度 二、 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