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表6.4.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路基的左侧路肩宽度1008060120设计速度(km/h)0.751. 251. 000. 75左侧硬路肩宽度(m)0.500. 750. 750.75左侧土路肩宽度(m)2高速公路整体式路基双向八车道及以上路段,宜设置左侧硬路肩,其宽度应不小于2.5m。3高速公路分离式路基单幅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路段,左侧硬路肩宽度不宜小于2.5m。6.4.3紧急停车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的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0m时,应设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宽度应不水于35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间距不宜大于500m,并应在其前后设置不短于70m的过渡段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特大桥、特长隧道,根据需要可设置紧急停车带,其间距不宜大于750m。3二级公路根据需要可设置紧急停车带,其间距宜按实际情况确定。6.5路拱坡度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的路拱宜采用双向路拱坡度,由路中央向两6.5.1高速公路侧倾斜。位于中等强度降雨地区时,路拱坡度宜为2%;位于降雨强度较大地区时,路拱坡度可适当增大。级公路分离式路基的路拱,宜采用单商横坡,并向路基外侧倾6.5.2高速公路、一斜,也可采用双向路拱坡度,积雪冰冻地区,宜采用双向路烘坡度。6.5.3双向六车道及以上车道数的公路当超高过渡段的路拱坡度过于平缓时,可采用双向路拱坡度。路拱坡度过于平缓路段应进行路面排水分析。6.5.4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路拱应采用双向路拱坡度,由路中央向两侧倾斜。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1.5%。6.5.5硬路肩、土路肩横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路段的硬路肩应设置向外倾斜的横坡,其坡度值应与车道横坡值相同。路线纵坡平缓,且设置拦水带时,其横坡值宜采用3%~4%。2曲线路段内、外侧硬路肩横坡的横坡值及其方向:当曲线超高小于或等于5%26
公路横断面时,其横坡值和方向应与相邻车道相同;当曲线超高大于5%时,其横坡值应不大于5%,且方向相同。3硬路肩的横坡应随邻近车道的横坡一同过渡,其过渡段的纵向渐变率应控制在1/330~1/150之间。4土路肩的横坡:位于直线路段或曲线路段内侧,且车道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于或等于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与车道或硬路肩横坡值相同;小于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比车道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1%或2%。位于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应采用3%或4%的反向横坡值。5中型以上桥梁及隧道区段的硬路肩横坡值,应与车道相同。6.6公路建筑限界6.6.1公路建筑限界范围为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人。公路标慧、护栏、照明灯柱、电杆、管线、绿化、行道树以及跨线桥的桥墩等的任何部分也不得侵人公路建筑限界。6.6.2各级公路的建筑阳界应符合图6.6.2并应符合直列规定:正1设置加(减)速车道、紧急停车书、肥坡车道、错车道、车道、车道隔离设施等路段,行车道应包活该部分的宽度2八车道及以上的高遵公路(整体),设置左侧硬路肩时建筑限界应包括相应部分的宽度。CDIIDTMSa)高速公路、eE-S.Sb)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图6.6.22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CD20-—2017)Wc)二、三、四级公路-J或RWJ或Rd)公路隧道图6.6.2建筑限界(尺寸单位:m)图中:W-一行车道宽度;L,——左侧硬路肩宽度;一右侧硬路肩宽度;LS_-一左侧路缘带宽度;S,右侧路缘带宽度;L侧向宽度,二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m;设置护栏时,应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LE一隧道内左侧侧向宽度:隧道内右侧侧向宽度;LtC--当设计速度大于100km/h时为0.5m,小于或等于100km/h时为0.25m;D-一路缘石高度,小于或等于0.25m;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可不设路缘石;M.-中间带宽度;M2-中央分隔带宽度;一检修道宽度;R-人行道宽度;d——检修道或人行道高度;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L≤Im时,E=L;当L>1m时,E=1m;建筑限界左顶角宽度,当L,<1m时,E,=L:或S,+C<1m,E,=S,+E-C;当L,≥lm或S,+C≥lm时,E,=lm;28-
公路横断面E,建筑限界右顶角宽度,E,=1m;E左———建筑限界左顶角宽度,当L≤1m时,E左=L左;当L左>1m时,E左=1m;E右建筑限界右顶角宽度,当L≤1m时,E右=L右;当L右>1m时,E括=1m;H——净空高度。3隧道最小侧向宽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表6.6.2隧道最小侧向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km/h)10080120608060403020左侧侧向宽度Lt0.750.750. 500.500.500.750.500.250.25(m)有侧侧向宽度Lt1. 251. 000.750.750.750.500.250.500.25(m)4桥梁、隧道设置检修道、人行道时,建筑限界应包括相应部分的宽度。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6人行道、自行车道、检修道与行车道分开设置时,其净高应为2.50m。7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限界应按过渡段处理。6.6.3公路建筑限界的边界应按图6.6.3划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不设超高的路段,建筑限界的上缘边界线应为水平线,其两侧边界线应与水平线垂直。2在设置超高的路段,建筑限界的上缘边界线应与超高横坡平行,其两侧边界线应与路面超高横坡垂直。a)一般路拱路段b)设置超高路段图6.6.3建筑限界的边界线划定6.6.4公路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公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与位置,同一公路应采用相同的净空高度。2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路面采用沥青贯人、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或砂石路面时,净空高度宜预留20cm。3中央分隔带或路肩上设置桥梁墩台、标志立柱时,其前缘除不得侵人公路建筑限界外,且不得紧贴建筑物设置,应留有护栏缓冲变形的余宽。4凹形竖曲线上方设有跨线构造物时,其净高应满足铰接列车有效净高的要求,29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CD20-—2017)如图6.6.4所示。OOoO图6.6.4凹形竖雷线上方有效净空高度5公路下穿宽度较宽或斜交角度较大的跨线构造物时,其路面距跨线构造物下缘任一点的净高均应符合相应净空高度的规定。6.7公路用地范围6.7.1公路用地应遵循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十地资源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拟定公路建设规模、技术指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公路用地范围。6.7.2公路用地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2在风沙、雪害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设置防护整治设施时,以及在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重地带采取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3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恶面交叉、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绿化以及其他线外工程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4有条件或环境保护要求种植多行林带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范围。5改扩建公路可参照新建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