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继电保护要求时,也可采用线路分支接线。220kV配电装置出线在4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或其他接线。500kV变电所中的220kV配电装置,可采用双母线,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当采用双母线,且出线和变压器等连接元件总数为10~14回时,可在一条主母线上装设分段断路器:15回及以上时,在两条主母线上装设分段断路器。采用双母线或单母线的110~~220kV配电装置,当断路器为少油(或压缩空气)型时,除断路器有条件停电检修外,应设置旁路母线。当110kV出线回路数为6回及以上,220kV出线为4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旁路断路器。第4.2.5条35~63kV配电装置,当出线回路数为4~7回时,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8回及以上时采用双母线,除断路器允许停电检修外,可设置旁路隔离开关或旁路母线。当出线为8回及以上时,也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第4.2.6条凡设有旁路母线的63~50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回路中的断路器均宜接入旁路母线,第4.2.7条110~220kV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330~500kV避雷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安装在出线上的耦合电容器、电压互感器以及接在变压器引出线或中性点上的避雷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中,前两串的线路和变压器出口处应装设隔离开关。第4.2.8条各级电压配电装置,初期回路数较少时,应采用断路器数量较少的简化接线,但在布置上应考虑过渡到最终接线方便。第4.2.9条330~500kV并联电抗器回路不宜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如需装设,应根据其用途及运行方式等因素确定。第4.2.10条当330~500kV变电所低压侧无功补偿设备为并联电容器、电抗器时,可采用单母线各变压器低压侧母线之间不作连接。第3节所用电第4.3.1条变电所宜从主变压器低压侧,分别引接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工作变压器。每台工作变压器的容量按全所计算负荷选择。只有一台主变压器时,其中一台所用变压器宜从所外电源引接。第4.3.2条330~500kV变电所的主变压器为两台(组)及以上时。所用工作变压器的台数不宜少于两台,并应装设一台专用的所用备用变压器,其容量与工作变压器相同,电源宜从所外可靠电源引接。第4.3.3条所用电母线采用按工作变压器划分的单母线接线,各所用变压器之间不考虑并列运行要求,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个回路应分接在不同的母线上。正常运行方式下,所用电母线电压波动在允许范围内时,所用变压器可不采用有载调压方式,第4.3.4条配电装置内应设有固定的检修电源。第4.3.5条当远动及所内自动化需要时,变电所应装设一套不停电电源系统(UPS)作为远动和所内微机监测的可靠备用电源。11
11 统继电保护要求时,也可采用线路分支接线。220kV 配电装置出线在 4 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 或其他接线。500kV 变电所中的 220kV 配电装置,可采用双母线,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一个 半断路器接线。当采用双母线,且出线和变压器等连接元件总数为 10~14 回时,可在一条主母线 上装设分段断路器;15 回及以上时,在两条主母线上装设分段断路器。采用双母线或单母线的 110~ 220kV 配电装置,当断路器为少油(或压缩空气)型时,除断路器有条件停电检修外,应设置旁路母 线。当 110kV 出线回路数为 6 回及以上,220kV 出线为 4 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旁路断路器。 第 4.2.5 条 35~63kV 配电装置,当出线回路数为 4~7 回时,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8 回 及以上时采用双母线,除断路器允许停电检修外,可设置旁路隔离开关或旁路母线。当出线为 8 回 及以上时,也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 第 4.2.6 条凡设有旁路母线的 63~500kV 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回路中的断路器均宜接入旁路母线。 第 4.2.7 条 110~220kV 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330~500kV 避雷器不应 装设隔离开关。安装在出线上的耦合电容器、电压互感器以及接在变压器引出线或中性点上的避雷 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中,前两串的线路和变压器出口处应装设隔离开关。 第 4.2.8 条各级电压配电装置,初期回路数较少时,应采用断路器数量较少的简化接线,但在布置 上应考虑过渡到最终接线方便。 第 4.2.9 条 330~500kV 并联电抗器回路不宜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如需装设,应根据其用途及 运行方式等因素确定。 第 4.2.10 条当 330~500kV 变电所低压侧无功补偿设备为并联电容器、电抗器时,可采用单母线, 各变压器低压侧母线之间不作连接。 第 3 节 所用电 第 4.3.1 条变电所宜从主变压器低压侧,分别引接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工作变压器。每 台工作变压器的容量按全所计算负荷选择。只有一台主变压器时,其中一台所用变压器宜从所外电 源引接。 第 4.3.2 条 330~500kV 变电所的主变压器为两台(组)及以上时。所用工作变压器的台数不宜少于 两台,并应装设一台专用的所用备用变压器,其容量与工作变压器相同,电源宜从所外可靠电源引 接。 第 4.3.3 条所用电母线采用按工作变压器划分的单母线接线,各所用变压器之间不考虑并列运行要 求,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个回路应分接在不同的母线上。正常运行方式下,所用电母线电压波动在 允许范围内时,所用变压器可不采用有载调压方式。 第 4.3.4 条配电装置内应设有固定的检修电源。 第 4.3.5 条当远动及所内自动化需要时,变电所应装设一套不停电电源系统(UPS)作为远动和所内 微机监测的可靠备用电源
第4节电气设备用的空气压缩装置第4.4.1条空气断路器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压力,宜根据断路器和贮气罐安装地点的环境温度和最大日温差等条件,使断路器内的压缩空气不出现凝露的要求确定。第4.4.2条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总容量应大于全部压缩空气系统在正常情况下总漏损量和通风量的2.5倍,并应校核当有断路器检修连续试操作时,应具有维持系统正常气压的补气能力。此外,还应增加一台备用空气压缩机。第4.4.3条空气压缩机的吸气口应有滤尘器。空气压缩机应能自动开停。第4.4.4条高压贮气罐的总容积,应保证当高压贮气罐的压力降到空气压缩机起动的整定压力值时,配电装置发生最大事故操作,并向工作压力系统补足耗气量后,高压贮气罐的剩余压力不小于减压阀高压侧最低允许压力值。第4.4.5条高压贮气罐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能串接。高压贮气罐宜装在屋外,但应避免阳光直射贮气罐的放水阀应有防冻措施。在寒冷地区根据设备技术条件要求,高压贮气罐也可装在屋内。第4.4.6条压缩空气系统的减压阀、阀门和管道的通流能力,应保证在最大事故操作后3min内使断路器贮气筒的压力恢复到大于最低充许工作压力值。空气压缩机室应靠近装有空气断路器的配电装置布置。如距离较远或空气断路器布置比较分散,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具有工作压力的贮气罐。第4.4.7条采用电磁式减压阀的压缩空气系统时,宜在减压阀出口附近装设低压贮气罐。由减压阀到该贮气罐的主气管道,应能承受减压以前的压力。该贮气罐上装设的安全阀,应满足减压阀故障时的通流量要求。减压阀的压力检测点应该在该贮气罐上。第4.4.8条压缩空气系统宜采用双母管配气方式。如配电装置的断路器采用双列布置时,也可采用单母管环形网络配气。第4.4.9条配气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从断路器控制柜到空气断路器的管道宜采用铜管。第4.4.10条配气管道宜敷设在电缆隧道、电缆沟道内或沿墙敷设。管道应多点接地,并应向放水阀方向有0.3%~0.5%的倾斜度敷设。第5节主控制楼(室)第4.5.1条主控制楼(室)的位置选择,应综合考虑:便于巡视观察屋外主要设备、节省控制电缆、噪音干扰小和有较好的朝向等。第4.5.2条主控制楼(室)应按规划设计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主控制室中的控制屏和继电器屏宜分室布置。第4.5.3条主控制楼与110~220kV屋外高型配电装置或屋内配电装置距离较近时,宜设置天桥。第4.5.4条控制屏(台)的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第6节直流系统12
12 第 4 节 电气设备用的空气压缩装置 第 4.4.1 条空气断路器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压力,宜根据断路器和贮气罐安装地点的环境温度和最大 日温差等条件,使断路器内的压缩空气不出现凝露的要求确定。 第 4.4.2 条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总容量应大于全部压缩空气系统在正常情况下总漏损量和通风量的 2.5 倍,并应校核当有断路器检修连续试操作时,应具有维持系统正常气压的补气能力。此外,还 应增加一台备用空气压缩机。 第 4.4.3 条空气压缩机的吸气口应有滤尘器。空气压缩机应能自动开停。 第 4.4.4 条高压贮气罐的总容积,应保证当高压贮气罐的压力降到空气压缩机起动的整定压力值时, 配电装置发生最大事故操作,并向工作压力系统补足耗气量后,高压贮气罐的剩余压力不小于减压 阀高压侧最低允许压力值。 第 4.4.5 条高压贮气罐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能串接。高压贮气罐宜装在屋外,但应避免阳光直射, 贮气罐的放水阀应有防冻措施。在寒冷地区根据设备技术条件要求,高压贮气罐也可装在屋内。 第 4.4.6 条压缩空气系统的减压阀、阀门和管道的通流能力,应保证在最大事故操作后 3min 内, 使断路器贮气筒的压力恢复到大于最低允许工作压力值。空气压缩机室应靠近装有空气断路器的配 电装置布置。如距离较远或空气断路器布置比较分散,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具 有工作压力的贮气罐。 第 4.4.7 条采用电磁式减压阀的压缩空气系统时,宜在减压阀出口附近装设低压贮气罐。由减压阀 到该贮气罐的主气管道,应能承受减压以前的压力。该贮气罐上装设的安全阀,应满足减压阀故障 时的通流量要求。减压阀的压力检测点应该在该贮气罐上。 第 4.4.8 条压缩空气系统宜采用双母管配气方式。如配电装置的断路器采用双列布置时,也可采用 单母管环形网络配气。 第 4.4.9 条配气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从断路器控制柜到空气断路器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第 4.4.10 条配气管道宜敷设在电缆隧道、电缆沟道内或沿墙敷设。管道应多点接地,并应向放水 阀方向有 0.3%~0.5%的倾斜度敷设。 第 5 节 主控制楼(室) 第 4.5.1 条主控制楼(室)的位置选择,应综合考虑:便于巡视观察屋外主要设备、节省控制电缆、 噪音干扰小和有较好的朝向等。 第 4.5.2 条主控制楼(室)应按规划设计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主控制室中的控制屏和继电 器屏宜分室布置。 第 4.5.3 条主控制楼与 110~220kV 屋外高型配电装置或屋内配电装置距离较近时,宜设置天桥。 第 4.5.4 条控制屏(台)的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 第 6 节直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