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协议或其他 安排等在内 的一致行动 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人 (或本企业) 在作为永安 林业的股东 期间或担任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董事 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或 本企业)及 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减 少并规范与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 人(或本企 业)及本人 (或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将遵循 市场原则以 公允、合理的 市场价格进 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协议或其他 安排等在内 的一致行动 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人 (或本企业) 在作为永安 林业的股东 期间或担任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董事、 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或 本企业)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减 少并规范与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 人(或本企 业)及本人 (或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将遵循 市场原则以 公允、合理的 市场价格进 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 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 理有关 和报 办 批 手续,不损害 永安林业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 人(或本企 业)若违 担因此而 反将给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 切损失。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承 诺其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 苏加旭;王清 白王清云;李 个月内 建强福建南 不得转让。 股份限售承清云 安雄创投资 王清白2015年04月 常履行 中心福建省 承诺其通过07日 固鑫投资有 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 限公司 司新增股份 自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 让。在遵守前 述股份锁定 期的前提下, 为使公司与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 手续,不损害 永安林业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 人(或本企 业)若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 担因此而给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 一切损失。" 苏加旭;王清 白;王清云;李 建强;福建南 安雄创投资 中心;福建省 固鑫投资有 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 诺 苏加旭、固鑫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承 诺其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王 清云、王清白 承诺其通过 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 自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 让。在遵守前 述股份锁定 期的前提下, 为使公司与 2015 年 04 月 07 日 三年 正常履行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补偿责任人 签订的利润 补偿协议更 具可操作性 苏加旭、固鑫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 意就所认购 的永安林业 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满12个月后 按如下方式 解除限售 (1)如利润 补偿协议约 定的承诺年 度第一年的 预测净利润 实现,则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满12个月 且森源股份 第一个承诺 年度的专项 审计报告公 告之日起以 者发生较 晚者为准),本 人/本企业可 解锁股份数 为本次重组 本人/本企业 认购永安林 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前 两个承诺年 度累计预测 净利润实现 则自森源股 份第二个承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补偿责任人 签订的利润 补偿协议更 具可操作性, 苏加旭、固鑫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同 意就所认购 的永安林业 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满 12 个月后 按如下方式 解除限售: (1)如利润 补偿协议约 定的承诺年 度第一年的 预测净利润 实现,则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满 12 个月 且森源股份 第一个承诺 年度的专项 审计报告公 告之日起(以 二者发生较 晚者为准),本 人/本企业可 解锁股份数 为本次重组 本人/本企业 认购永安林 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25%;(2)如 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前 两个承诺年 度累计预测 净利润实现, 则自森源股 份第二个承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诺年度的专 项审计报告 公告之日起 本人本企业 新增可解锁 股份数为本 人/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份数的35% 累计可解锁 份数为本 /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3)依据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 后,剩余股份 未解锁的股 份数不足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当年 应补偿的股 份数,按照利 润补偿协议 自的相关约定 国证监会等 监管机构对 上述本人/本 企业认购的 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份 定期另有 本企业认购 上述股份的 锁定期将根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诺年度的专 项审计报告 公告之日起, 本人/本企业 新增可解锁 股份数为本 人/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份数的 35%, 累计可解锁 股份数为本 人/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份数的 60%; (3)依据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 后,剩余股份 全部解锁;如 未解锁的股 份数不足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当年 应补偿的股 份数,按照利 润补偿协议 的相关约定 执行。 若中 国证监会等 监管机构对 上述本人/本 企业认购的 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份 锁定期另有 要求的,本人 /本企业认购 上述股份的 锁定期将根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据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 调整且无需 再次提交福 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 司与补偿责 任人签署的 《利润补偿 协议》,补偿 责任人苏加 旭、固鑫投 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对 森源股份的 利润承诺如 下: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业 绩补偿承诺 苏加旭李建 强福建南安 年度为2015 雄创投资中业绩承诺及 年、2016年 心福建省固补偿安排 年,/05年0月三年 正常履行 鑫投资有限 大资产 重组未能在 2015年12月 31日前实施 完毕的,则业 绩承诺年度 相应顺延至 下一年度,相 应年度的预 测净利润数 额参照中联 估出具的 中联评报字 299号评估报 告确定。补偿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据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 调整且无需 再次提交福 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苏加旭;李建 强;福建南安 雄创投资中 心;福建省固 鑫投资有限 公司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 司与补偿责 任人签署的 《利润补偿 协议》,补偿 责任人苏加 旭、固鑫投 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对 森源股份的 利润承诺如 下: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业 绩补偿承诺 年度为 2015 年、2016 年、 2017 年。若本 次重大资产 重组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 完毕的,则业 绩承诺年度 相应顺延至 下一年度,相 应年度的预 测净利润数 额参照中联 评估出具的 中联评报字 (2015)第 299 号评估报 告确定。补偿 2015 年 04 月 07 日 三年 正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