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与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民事法律关系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与受委托 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通过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拥有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 资格证书》,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 拆迁委托,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人与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民事法律关系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与受委托 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通过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拥有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 资格证书》,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 拆迁委托,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2.因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3.因对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4.因强制拆迁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5.因拆迁管理处罚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2.因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3.因对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4.因强制拆迁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5.因拆迁管理处罚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节拆迁管理 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性质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 拆迁的合法凭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 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第二节 拆迁管理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性质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 拆迁的合法凭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 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领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领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房屋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 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 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